腓4章10-23節

釋經與默想


<釋經>

(腓4:10-23) 靠主常喜樂

(4:10-13)   保羅學會知足

(10節)
「你們思念我的心如今又發生 (‘your care of me hath flourished again’)」:保羅是重提腓立比教會差以巴弗提帶著教會的餽贈給保羅的事 (18節)。

「你們向來就思念我」:保羅的意思是:你們向來都關心我的情況和需要。

「只是沒得機會」:相信是因為保羅傳福音的地方不固定,難以把物資帶給他。

(12節)
「處卑賤」:指物質上的缺乏。

「隨事隨在 (‘everywhere and in all things’)」:無論何事,無論何處。

(13節)
「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指靠著基督,英譯 ‘I can do all things through Christ which strengtheneth me’


(4:14-20)   感謝教會的供應

(15節)
「授受的事 (‘giving and receiving’)」:指經濟上的支援。

(17節)
「歸在你們的賬上 (‘to your account’)」:指商業上的帳戶。帳戶是用來記錄收入,天上的帳戶是記錄信徒為神所作的一切美事。

(4:21-23)   問安和祝福

(22節)
「凱撒家裡的人 (‘they that are of Caesar’s household’)」:證明保羅雖被囚禁,卻與羅馬皇帝的親屬有密切的來往,並帶領了他們歸信主。按徒28:30記載,「保羅在自己所租的房子裡住了足足兩年。凡來見他的人,他全都接待。」因此保羅只是被軟禁在羅馬,等待審訊。




<默想>

「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腓4:11)

「知足者,貧亦樂。」

小時候住在政府的廉租屋,樓高十六層,一層樓五六十伙,都是呈一字型,長長的走廊,把兩邊的單位分隔開。我家和鄰家住戶日間周時打開大門,門口的鐵閘也不上鎖,因左鄰右里都互相認識,我們一家便住在一個廳房共用的細小單位裡,我和鄰家眾小朋友都在這種簡陋的環境下成長。

完成了五年的小學後,便因複雜的環境搬到別處。當我重拾這些童年的回憶時,難忘的並不是甚麼「艱辛」的歲月,反而是許多一段段快樂的童年生活,都在這生活簡樸的日子裡度過。

猶記得我家旁邊正是一幅大的空地,我在課餘或假期,常跟鄰家許多年紀相若的小孩一起玩。我們男的基本上都有共同興趣,玩的東西多得很,不同時段玩不同的玩意,許多兒時的懷舊玩意我都有和鄰居一起玩過,如拍公仔紙、射波子、玩豆槍、水槍、跳飛機、跳橡筋繩、拋豆袋、紅綠燈、兵捉賊、甚至打地波(乒乓球),中秋節一起玩燈籠等等。假期還幫手穿膠花,挺好玩又充實。直到我家擁有第一部黑白電視機時,鄰家的小孩晚上都湧進我家一起看超人劇集,若我沒有記錯,應該是晚上九時正開始播映。

自從搬往新居後,一切歡樂的童年已成了難忘的回憶,許多青梅竹馬的小朋友,就此失去聯絡,友情不再,非常惋惜。新搬來的住宅一層才五個單位,但每家每戶都重門深鎖,本來很活躍的我,忽然間變得很沉靜,沒有鄰居的小孩和我一同玩耍,只有在學校才相見的一兩位不太熟悉的同學。年紀越大,人就越來越孤獨,內向的性格由此而生。直到在外國深造時,竟不懂如何去結交朋友,大學的生涯是孤獨地渡過。要不是在異地認識了主耶穌,加入了教會,難以想像我大學的歲月會有多悲哀!

現今的小孩活在物質豐富的世界裡,許多中上家庭的小孩都有至少一部 NDS 或PSP,在閒時便獨自沉醉在自己的小小世界裡。甚至許多小朋友都迷上了自己的 i-phone, i-pad,看看他們在食肆與家人吃飯時還是手不離機,便知他們有多沉迷了!小孩子生日是何等隆重的大事,父母會為他們花上至少二千多元去開生日 party。相比之下,兒時我生日連蛋糕都沒有,話雖如此,我毫不介意父母沒有為我們慶祝,因我平日已經過得很快樂,我已感到很滿足。

現今的父母自小為子女安排很多興趣班,要學甚麼就有甚麼,可謂應有盡有。我兒時哪有這等興趣班,童年的我依然感到很滿足,因為沒有人會迫我去上一些我不感興趣的學習班嘛。現今的孩子會過得比我小時候更開心嗎?我想未必,至少我知道很多小朋友不是自願參加這些興趣班的。對於那些在某方面有「天份」的小孩就更糟糕,因為父母和啟蒙老師給他們的壓力,比起一般的小朋友更大到不知多少倍。活在這樣的光景下,你想他們會有快樂的童年嗎?

在家境富裕的環境裡長大的小朋友,自小就擁有很多貴價的東西,包括玩具、日常用品、衣著等,都是名牌,連所學的音樂或體育器材都是名牌!起居飲食又有專人服侍,不難想像他們長大後對物慾的渴求有多高。我認識一個家庭,才十來歲的女孩子,父母把她送往美國唸初中,住在親戚的家。她在美國買的全是名牌服飾,動輒過千元,令同屋在美國長大的表哥表姊都為之咋舌,姨丈姨媽也覺得她實在太奢侈,只有搖頭輕嘆。你想這樣的孩子,會懂得甚麼叫「知足」嗎?

是的,我們在物質上要懂得知足,常存感恩的心,便會很知足。我常為我新買的東西感謝神,我也不用與任何人比較,只要我認為合用和物有所值便行了。因此我不計較買一些便宜的手機,平價手機遺失了,也不會肉痛嘛。

相反,我們在屬靈的追求上要不知足!許多信徒在物質的追求上不知足,對自己屬靈的光景卻感到很「滿足」,這樣,我們很容易會變成不冷不熱的信徒,就像種子撒在荊棘裡,永遠長不大。我們在聖經的認識上要不知足,才有飢渴慕義的心。我們在教會的事奉上要不知足,才能不斷發揮屬靈的恩賜。我們在傳福音的事上要不知足,才有拯救靈魂的熱忱。「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提前6:6) 在物質的事上要知足,在敬虔的事上要不知足,才是明智之舉。


【參考資料】

網頁:「永恆與當代」腓立比書釋義 
(http://a2z.fhl.net/php/pcom.php?book=3&engs=Phil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