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第六次發言 (19章)

約伯第六次發言 (19章)

「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你們這十次羞辱我;你們苦待我也不以為恥。…你們果然要向我誇大,以我的羞辱為證指責我,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19:2-3,5-7) 約伯認為無論如何屈就自己去求神公正地處理他的訴求,都不得要領。朋友們用言語的攻擊來不斷指證他犯了罪,神也不理會,令他苦不堪言,有冤無路訴。

「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他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他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他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19:8-12) 他認為神將他視作敵人,朋友是神差派來圍攻他的軍旅,要置他於死地,他又如何能招架得住?

「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在我家寄居的,和我的使女都以我為外人;我在他們眼中看為外邦人。我呼喚僕人,雖用口求他,他還是不回答。我口的氣味,我妻子厭惡;我的懇求,我同胞也憎嫌。連小孩子也藐視我;我若起來,他們都嘲笑我。我的密友都憎惡我;我平日所愛的人向我翻臉。」(19:13-19) 他的親戚、朋友、鄰舍、同胞們都厭惡他,甚至妻子、家中的僕婢、外地人都瞧不起他,連小孩子也嘲笑他,令他看透人間絕情的一面。

約伯此刻受苦的心情,與彌賽亞受苦時的悲情十分貼近──「但我是蟲,不是人,被眾人羞辱,被百姓藐視。凡看見我的都嗤笑我…有許多公牛圍繞我,巴珊大力的公牛四面困住我。牠們向我張口,好像抓撕吼叫的獅子。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裡面如蠟鎔化。我的精力枯乾,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我的骨頭,我都能數過;他們瞪著眼看我。」(詩22:6-7,12-17) 他唯一可以做的,也只能呼求神幫助他:「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裡;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求你不要遠離我!因為急難臨近了,沒有人幫助我。…耶和華啊,求你不要遠離我!我的救主啊,求你快來幫助我!求你救我的靈魂脫離刀劍,救我的生命脫離犬類,救我脫離獅子的口;你已經應允我,使我脫離野牛的角。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讚美你。」(詩22:10-11,19-22)

約伯同樣覺得他所敬奉的神遠離了他,但約伯仍然對神出手相救有信心:「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stranger’)。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19:25-27)「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神正是喜悅我們在苦難中仍對祂的拯救有信心,生發我們對神施恩憐憫拯救的盼望,這種堅定仰望神的信心與盼望,將會有效觸動神作出施展大愛與大能的回應。因此人的眼光儘量不要放在過去和現在所承受的苦難,而是將信心的眼光投放在美好的將來。要對生命仍存著一份熱愛,對光明的前景仍充滿盼望,才能有活力去渡過艱難的日子。我常對自己說:「活著就是恩典,活著就有明天,活著就有盼望!」我也曾用這句話安慰弟兄姊妹。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stranger’)。」約伯竟然相信自己有靈魂,並非人死如燈滅,死後仍可見到他所敬拜的神,雖然他不知道那時會是一個怎樣的光景,是否真的可以坦蕩蕩地朝見神,得著一個滿意的答案?然而他的信仰肯定超越三位朋友的信仰。

他反過來呼籲他的朋友們不要再與他為難,他的苦難是他與神之間的事,本與他們無關──「果真我有錯,這錯乃是在我。….我朋友啊,可憐我!可憐我!因為神的手攻擊我。」(19:4,21) 他鄭重地警告朋友們,倘若他們仍一意孤行,必遭天譴:「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judgment’)。」(19:28-29)

常言道:「公道自在人心」,這句話實在不敢苟同。人心常存有偏見或先入為主的觀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評論的人都認為自己夠客觀、夠公道,正如約伯的三個朋友,基於固有的傳統見識,認定約伯遭受大苦難是因為得罪神之故,要求約伯立刻在神面前謙卑認罪,求神開恩恕罪,才能脫離眼前的苦難,不要再自吹自擂。當約伯一再否認自己因犯罪才得到報應,甚至向神狡辯時,他們似乎覺得他抵死有餘,是惡人所遭遇的下場。他們認為是為神請命去砲轟約伯,立論公正,最後確實遭到神的譴責(42:7-8)。

(哈洛德) 在第19章裡,約伯情緒激動,以絕望的語氣回應比勒達。他抱怨朋友站在殘忍、不公、有權能的上帝那邊,而不是與他這位無辜、受折磨的朋友一起。

然後,我們來到整卷書最富挑戰的一節經文:「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後他必站在塵土上。」(19:25) [作者(哈洛德)引用的翻譯為「末後他必站在世上給我作證。」] 這句的意思也可以是:「於是在有生之年,我能找到救贖,仍在世時,可以還我清白。」

傳統的釋經學者會較接受前者─肯定上帝的註釋。傳統派學者戈迪斯認為,在第9章,約伯要求一位仲裁者,在他和上帝之間斡旋。到了第16章,約伯請求上帝作公平的見證人,宣告沒有針對他的控罪。在第19章這裡,約伯更將上帝視作他的救贖者,這位救贖者基本上致力於公義與公平,到了最後祂不得不站在約伯那邊,將事情撥亂反正。

在聖經中,一位救贖者的角色是甚麼?就是在遇上令人不能接受的境況時,將事情撥亂反正。然而,它沒有包含有後來基督教對這詞的理解,即救贖者就是拯救有罪靈魂免受地獄之火的觀念。[註十九:哈洛德108-1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