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救羅得

亞伯蘭與羅得 (創11:26-14:24, 18:1-5, 18:16-20:18)

(勇救羅得)

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事奉以攔王十二年,到第十三年就背叛了。第十四年,以攔王和同盟的三王(示拿王、以拉撒王、戈印王)擊敗鄰近諸王後,與上述五王在西訂谷交戰。「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亞伯蘭聽見他姪兒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聯同幔利和他的兩個弟兄追趕敵人,直追到但。亞伯蘭「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 (創14:1-16) 亞伯蘭惦念著他姪兒的安危,得悉他被諸王擄去,奮不顧身去營救;這件事也突顯亞伯蘭雖是牧羊人,卻驍勇善戰,如有神助,殺四王一個措手不及。

亞伯蘭「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創14:17-20) 希伯來書作者引用神在詩篇110:4的曉諭--「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來說明耶穌基督是「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來5:6,10) 作者接著說:「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來7:1) 撒冷王的出現,明顯是要讓亞伯蘭知道,是「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亞伯蘭能以寡敵眾,若非神出手相助,難以救出羅得。亞伯蘭心下感激,毫不猶疑把奪回來的財物獻上十分之一給神的祭司。希伯來書作者指著麥基洗德說:「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來7:4) 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為摩西律法中以色列人奉獻十分之一給利未祭司奠定了基礎。

「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創14:21-24) 這裡再次顯出亞伯蘭的胸襟,他不貪圖一些便宜。相信他去迎戰四王之時,不但求告耶和華相助,更曾向神起誓,表明只為救人,不為財物。他現在毫不隱瞞兌現他向神的承諾,在所多瑪王面前作了一個極佳的見證。不過他仍顧念與他同生共死的僕人和盟友,總不能要他們白白地付出,讓他們從所多瑪的財物中得回他們應得的分,也沒有要求他們多取。亞伯蘭胸襟廣闊,信守承諾,心思縝密,看重情義,實有領袖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