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現在

保羅的現在

保羅一方面要道出他與割禮派教徒在信仰上的分歧(參看下文「另類福音」),另一方面,更要道出兩者對加拉太信徒所懷動機的分別,好叫加拉太人不要再不分青紅皂白、誤入歧途。

(1:1)「作使徒的保羅(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

保羅在其他書信裡,都會先宣示自己是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的使徒,如羅馬書、林前、林後、以弗所書、歌羅西書、提前、提後等,加拉太書也沒有例外,唯一分別是他在此書特別註明自己作使徒「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不是由於人」(‘not of men’),是指並非由任何人差派作使徒;「不是藉著人」(‘neither by man’),是指並非透過某人的幫助或介紹而間接地成為使徒。他的使命是耶穌基督直接託付的:「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的往外邦人那裡去。』」(徒22:21) 這是他向耶路撒冷百姓所作的見證。

釋經學者說,當時有人在加拉太各教會中毀謗保羅,指控他並非真正的使徒,十二使徒是直接受了基督的召命,而保羅的職分是藉人的召命,因此他所傳的教訓沒有公信力。保羅在《加拉太書》正是要對那些誣蔑他的割禮派猶太信徒的指控作出申辯。

(1:10-12)「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喜歡嗎?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弟兄們,我告訴你們,我素來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

「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神的心呢?」(‘persuade men, or God?’),原意是「說服人還是說服神」,保羅的意思其實在下一句已作補充:「豈是討人的喜歡嗎?」(‘or do I seek to please men?’) 此刻他還未入正題─關於受割禮之爭議,只呼籲加拉太信徒不要「去從別的福音」(1:6),只單單聽從「我們所傳給你們的」(1:8)。他說這話不是出於妒忌而要籠絡人心,他是從「神的心」發出的勸喻。加拉太人轉去投靠別的所謂「福音」,作為「基督的僕人」保羅,有如熱鍋上的螞蟻!他的心情就有如耶穌看見聖殿變成市集時的心情一樣:「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7)。

「若仍舊討人的喜歡」他承認自己未成為基督僕人之前所做的一切,包括逼迫教會、把基督徒捉拿收監等,是要討人喜歡(耶路撒冷的宗教領袖)。看來他也是語帶諷刺,暗批那些傳別類福音的人才是討人喜歡,別有用心。

保羅說他所傳的福音,「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的,一方面是指他所說的真理,不是從猶太拉比的教育中領受,另一方面,也不是使徒們教導他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接著他便述說他過去蒙主光照的日子(1:13-24)。上文也提及過,他信主後過了幾年才上耶路撒冷會見彼得和雅各,和他們相處只有十五天(1:18),不可能在短時間內深入了解福音的真理。相信是他信主幾年間從個人靈修默想中得到聖靈的啟迪,尤其他堅持外邦人不需要受割禮也可以得救恩,這確實是他直接從主領受的啟示。保羅在羅馬書2-4章也特別論到「守割禮」這律法的議題,因此有釋經學者認為《羅馬書》和《加拉太書》屬於同一時期的作品,當中的論證突顯他個人對舊約闡釋的獨特風格。

(4:17-18)「那些人熱心待你們,卻不是好意,是要離間你們(原文是把你們關在外面),叫你們熱心待他們。在善事上,常用熱心待人原是好的,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

「那些人」當然是指割禮派的猶太主義者,他們就是衝著外邦基督信徒而來,要他們猶太化。他們「熱心待你們」(‘zealously affect you’),意思是他們很熱衷於說服外邦信徒遵守猶太律法,是不懷好意,要「離間」(‘exclude’)他們與保羅之間的關係,不聽從保羅的教導,因為保羅本就是他們的公敵。事實上,保羅在三次佈道期間,在各處都激起猶太教徒的忿怒,要置他於死地,皆因他們一向高舉猶太律法,以此籠絡人心。

保羅提到在善事上熱心是好事,「行善」在保羅許多書信裡都有提及,加6:9便說,「我們行善,不可喪志;若不灰心,到了時候就要收成。」帖後3:13說,「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志。」「卻不單我與你們同在的時候才這樣」,他如此說,是因為他在上文4:13-15曾提到加拉太信徒如何熱心善待他。

(4:19-20)「我小子啊,我為你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我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改換口氣,因我為你們心裡作難。」

「我小子啊」(‘My little children’),他仍然把加拉太信徒看為自己屬靈的孩子,因他曾為他們「受生產之苦」,在艱難的環境下(包括帶病和受逼迫)親自領他們成為神的兒女。他沒有停留在那裡,繼續為他們「再受生產之苦,直等到基督成形在你們心裡(‘until Christ be formed in you’)」,意即繼續含辛茹苦地向他們施教,好使他們的靈命不斷長進,「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弗4:13-14)。

因此,他「巴不得現今在你們那裡」,親自教導他們基督的真理,以鞏固他們的信仰,不用再藉書信以責備的口吻勸他們迷途知返。他此刻仍舊為他們「心裡作難」(‘for I stand in doubt of you’),仍然為他們信仰不堅定感到憂慮。

(5:10-12)「我在主裡很信(‘have confidence’)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troubleth’)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保羅仍然相信主會引導加拉太人重回正軌,表示他對他們信主的程度有一定的了解。但那些「攪擾」他們的猶太主義者,仍在各處攪擾其他教會信徒,偏離真道,令保羅髮指,恨不得他們「把自己割絕」(‘they were even cut off’),就像受割禮的人自殘一樣(創17:11「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

保羅反問加拉太人,「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保羅曾是熱心的律法主義者,猶太人受割禮為與神立約的記號(創17:11),他曾以此為榮。假若他仍舊要求外邦人遵守猶太律法行割禮,當然不會到處受猶太教的人逼迫。

「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the offence of the cross ceased’)」
十字架的道理是要廢掉約束人的律法條文,保羅在弗2章解釋說,基督「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猶太人和外邦人)歸為一體,與神和好了。」(弗2:15-16) 律法只能有限度地約束人不隨意犯罪,但不能叫人脫離罪的奴僕,只有基督才能叫我們得「自由」:「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5:1) 保羅5:11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若他要求外邦信徒受割禮,那基督十字架的道理便不會受猶太主義者排斥了。

(6:11-13)「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凡希圖外貌體面的人都勉強你們受割禮,無非是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請看我親手寫給你們的字是何等的大呢!」
固然是要告訴加拉太信徒,這封書信的內容是出自他的手筆,也是他對他們真情的對話,不管他親手寫下的是全部還是一部份。似乎也是在暗示他的字體本就不那麼漂亮和吸引,對那些「希圖外貌體面的」割禮派信徒是一種諷刺,因為他們是律法主義者,常試圖令人覺得他們非常尊重摩西律法。然而保羅說這些受了割禮的人,「連自己也不守律法」,可謂「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要求外邦人受割禮、守摩西律法,動機就是「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可以在人前誇獎自己對尊重猶太律法之嚴謹作風,並以此為傲。

保羅「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原因在於他沒有要求外邦人受割禮,換句話說,猶太教徒若歸信了主,或自稱是基督徒,若仍然要求外邦信徒按摩西律法行割禮,就沒有任何同門的壓力,更不會被猶太主義者逼迫。

(6:14)「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因這十字架,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過去曾以嚴守猶太律法誇口,現在不會再引以為傲,取而代之,他以基督的十字架誇口,絕不「怕自己為基督的十字架受逼迫」(6:12),「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1:18)

「就我而論,世界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在腓3章對此有相當恰切的表達:「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gain’),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loss’)。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dung’),為要得著基督。」(腓3:7-8) 功名利祿不再是他人生追求的目標。

「就世界而論,我已經釘在十字架上」
保羅自嘲像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一樣,被人所唾棄。耶穌說:「人子...必須先受許多苦,又被這世代棄絕。」(路17:25) 保羅在林前13章說:「基督在你們身下不是軟弱的,在你們裡面是有大能的。他因軟弱被釘在十字架上,卻因神的大能仍然活著。我們也是這樣同他軟弱,但因神向你們所顯的大能,也必與他同活。…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吧!」(林前13:3-7)

(6:15-16)「受割禮不受割禮都無關緊要,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願平安、憐憫加給他們,和神的以色列民。」

保羅信主後才深曉得,猶太人肉身受割禮,其實與神的救恩沒有關係,他在羅2章如此解釋他的論點:「你若是行律法的,割禮固然於你有益;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算不得割禮。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條例,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有割禮嗎?…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羅2:25-29)

猶太人一向以受割禮自居,因為割禮是神與他們立約為憑的記號,受割禮的猶太人是耶和華所揀選的民族、從地上分別為聖歸神的子民,可以承受神給亞伯拉罕及祖先所應許的祝福,因此認為自己比世上其他民族更優越。但保羅清楚說明,神所看重的,不是肉身的割禮,那只是一種表徵,喻意人要分別出來歸神,死心塌地順服和遵行神的誡命和律例。惟有願意歸信耶穌基督,以祂為生命之主,成為聖靈所重生的「新造的人」,分別為聖歸神,才會死心塌地順服神的旨意。保羅祝願受割禮的「以色列民」和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都同樣得著神的平安和憐憫,成為祂的兒女、天國的子民。

(6:17)「從今以後,人都不要攪擾我,因為我身上帶著耶穌的印記。」

按解經家說,「印記」(‘the marks’)在希臘文中是指牲畜或奴僕的烙印記號,以示屬於某個主人。保羅雖是受割禮的猶太人,卻不以割禮的印記為傲,像那些割禮派信徒,倒以「耶穌的印記」為傲。他為耶穌留下了許多傷痕纍纍的印記,這就是他引以為傲的印記─「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教會,要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1:23) 因此,任何人要「攪擾」他,企圖阻止他宣揚基督、建立教會、牧養信徒,都絕不能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