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所多瑪人求情

亞伯蘭與羅得 (創11:26-14:24, 18:1-5, 18:16-20:18)

(為所多瑪人求情)

有一日,「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創18:1-5) 亞伯拉罕留住這三人一會兒,「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創18:10)

之後,「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亞伯拉罕繼續為該城的人求神手下留情,從45個說到40個、30個、20個,甚至10個,耶和華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18:16-33)

一方面亞伯拉罕不忍見到全城的人都被滅絕,另一方面,相信亞伯拉罕心中是念念不忘姪兒羅得和他一家人的安危,才這樣不斷為神求情。他自知身份不配(「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但仍敢於向神死纏爛打,以神的屬性來據理力爭--「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甚至反問神「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一方面顯出他對神的認識加深了,另一方面,更突顯出他與神的關係,像是朋友的關係一樣。無怪乎神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雅2:21-23說:「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因此神也不厭其煩地回應亞伯拉罕的要求,直到祂把底線降到十個義人,亞伯拉罕才住口。

主也把遵行祂旨意的人看作祂的朋友:「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3-15) 真正的朋友是可以坦然相對,無所不談,遠超於主僕的關係。主為我們著想,才把我們該知道的都告訴我們。我們若視主為朋友,也可以在禱告中無所不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