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勸勉

保羅的勸勉

保羅花了很長篇幅解釋完因信稱義、不靠行律法稱義的真理之後,在接下來書信末的5及6章,對加拉太信徒作出行事為人方面的勸勉和生活教導,尤其我們是從聖靈所生的兒女,不再是靠守律法過活的人。

(5:13-15)「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你們要謹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信徒「蒙召」脫離律法的捆綁和約束,是指不再活在律法之約底下,乃活在應許和恩典之約底下,但「自由」不等如「放縱」,而是活在「基督的律法」(6:2)之下,就是以愛為本的自由人,不再是按律法辦事的奴隸。

「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
保羅在羅13:8有此闡釋,「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有位文士問耶穌:「誡命中那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28-31)「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40)

「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滅了。」
若加拉太信徒仍舊像那些割禮派信徒一樣,執迷於律法上的規條,互相排斥,那是走向滅亡之路。取而代之,信徒間應該要「用愛心互相服事」,這就真正實踐律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