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3章1-11節

釋經與默想

 
<釋經>


(
腓3:1-11) 保羅的改變

(3:1-3)   防備割禮派

(1節)
「靠主喜樂 (rejoice in the Lord)」:直譯是「在主裡喜樂」。

(2節)
「犬類」:本是猶太人對外邦人(沒有受割禮的人)的稱謂,保羅在此用來指鼓吹行割禮的猶太信徒,他們認為外邦人必須像猶太人一樣行割禮才可得救,稱為「割禮派」。

(3 節)
「真受割禮」:保羅在羅2:28-29說:「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話是針對那些死守猶太律法的人。因此保羅說:真受割禮的人,是「以神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

「不靠著肉體的」:即不是靠死守律法的行為來討神喜悅。

(3:4-6)   保羅靠肉體誇口

(5 節)
「第八天受割禮」:表明保羅是個標準的猶太人,不是後來加入猶太教的人。

(6 節)
「律法上的義」:律法所要求的。他自問做足舊約律法上的要求,因此在人的角度來看,應該「無可指摘」。

(3:7-11)   認識基督才是至寶

(7節)
「以為與我有益 (gain) 的 」:指賺取的利益。

「當作有損 (loss) 的」:可指商業或生意往來上的虧損。

(8 節)
「糞土」:可指「垃圾」(NRSV ‘rubbish’) 或「糞便」(KJV ‘dung’)。

(10節)
「和他一同受苦」:直譯是「在他的受苦上有份」。

 



<默想>

「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腓3:7-8)

保羅誇耀自己是純種希伯來人,又是逼迫教會的狂熱份子,這是他信主以前的心態。信主之後卻視這一切為損失,皆因他明白到,原來耶穌基督才是至寶,認識這位救主,才是他人生應該追求的目標。

按使徒行傳記載,他在大馬色的路上被主的榮光照耀,瞎眼三天三夜才得以重見光明。(徒9:9) 這三天三夜他在想什麼,作者路加沒有交代。然而三天過後,他不但認識了耶穌是拯救以色列人的彌賽亞,還悟出一個人生道理:先前與他有益的 (gain),現在因基督都看成有損的 (loss),甚至可以「丟棄萬事 (‘count all things but loss’, 視一切為損失),看作糞土,為要得著 (win) 基督。」(8節) 保羅三天三夜可以釜底抽薪,完全徹底地扭轉他的人生。我們信主後需要多久的時間,才可徹底地扭轉我們糊裡糊塗的人生,視萬事如糞土,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呢?一年、兩年、十年、二十年…人生有幾個十年(給你花呢)?總不願到人生的終點才恍然大悟吧!

然則甚麼令保羅在短短三天之內可以有這麼大的推動力,帶來這革命性的改變,並且朝著這個目標進發,矢志不渝呢?我想他在第6節已交代清楚,皆因他在信主前,本就是一個滿腔熱誠的猶太教徒,不但在生活行為上做足了法利賽門派的嚴謹要求,還為了捍衛自己教派的聲譽,打壓他看為是異端的「耶穌派」,不遺餘力,從耶路撒冷追殺到敘利亞的大馬士革。最後,主的真光終於照亮了他,讓他真正明白到,原來自己積極打壓的耶穌,正是他一直以來熱切追求認識的對象。

我們又怎麼樣呢?信主之後,有沒有把認識基督看為至寶呢?有沒有為祂「丟棄萬事,看作糞土」呢?有沒有把我們一直所誇耀所追求的看為損失呢?恐怕我們仍然是依然故我,繼續追名逐利,視世上的榮華為至寶,認識耶穌只淪為休閒生活中的一小部份。事實上,有多少信徒會看重自己靈命的成長,會放低自己所喜愛看的電視節目,或互聯網上的活動,或手機上的電子遊戲,而願意花時間和精神去研讀神的話呢?耶穌說:「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 一方面他是指自己將要犧牲 (約12:23),但另一方面,他暗示我們也要犧牲,不要貪戀這個世界,因他接下去便說:「愛惜自己生命的,就失喪生命,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約12:25) 信徒沒有犧牲,又怎能長大呢?

香港是一個金錢掛帥的財經中心,事事講求投資回報。我一些保險界的朋友,見面總是介紹一些保險基金之類的投資產品,回報率有多高。有銀行櫃位的職員,處理完我的戶口帳目之後,便會順地向我介紹銀行的投資產品,若干年後可帶來多少穩定的回報收益。連茶餘飯後的朋友們,股票外匯等話題不在話下,連談到養兒育女的話題時,都會偶而想到在兒女身上投資大回報少而感到唏噓 (你會後悔嗎?)。

保羅在信主前所作的「投資」,雖然辛苦拼搏,他本以為可以連本帶利賺回來,但認識了基督之後,都變成了蝕大本 (‘those I counted loss for Christ’, 7節);換言之,他承認過去所做的一切,都是蝕本生意。現在他的投資眼光不同了,他認為「認識基督」是真真正正投資永恆,是最有價值的事;相反,投資在地上的一切,都沒有永恆價值,已失去它們的吸引力了。

投資永恆,追求認識基督,是要有犧牲的,就是不再把投資的眼光放在這物質世界之上,也表示我們的精神、時間和金錢方面的投放,需要有所改動,這是值得的。保羅告訴我們,你以為是 gain 的,其實到頭來是 loss;你以為你為主所犧牲的是 loss,換來的卻是 gain,而且是 sure win!因為你已得著基督 (‘win Christ’, 8節)。

這世界實在有許多令人紙醉金迷的東西,人可以沉迷賭博、沉迷麻將、沉迷互聯網、沉迷遊戲機等等。我也曾經沉迷武俠小說、電視劇集、世界盃賽事。若我們可沉迷這些世俗的事上,我們是否也可以沉迷看聖經,沉迷查經班,去認識基督呢?若信徒能沉迷看聖經,那是多美好的事!我們之所以沉迷某樣東西,必是被它所吸引,聖經也有吸引人之處,只是我們有否被它所吸引而已,如雅歌書1:4所渴慕的:「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耶穌曾經說過一個天國的比喻:「天國好像寶貝 (‘treasure’) 藏在地裡,人遇見了就把它藏起來,歡歡喜喜地去變賣一切所有的,買這塊地。」(太13:44) 他是用誇張法嗎?為了這塊地的寶藏,甘願把一切所擁有的都變賣了!然而有多少個天國的孩子,願意變賣一切所有的,來換取這地的寶藏呢?保羅正是如此,他發現「認識基督」是至寶,因此他願意丟棄所擁有的學歷、名譽、地位、甚至前途,把一生都投資在這寶貝上,不斷去從聖經發掘這寶藏,越發掘越歡喜,過程中寫下這許多寶貴的新約書信,把救恩的奧秘闡釋出來,為我們留下莫大的福祉。我們有否把看聖經視為發掘寶藏呢?箴言書說:「得智慧勝過得銀子,其利益強如精金,比珍珠寶貴;你一切所喜愛的,都不足與比較。」(箴3:14-15) 聰明的投資者,你會如何抉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