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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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的作者是保羅,而真正執筆抄寫的是德丟 (16:22),他是保羅的書記。

寫信的對象是身在羅馬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保羅有時直接向猶太人說話 (7:1),有時卻又直接向外邦人說話 (11:13),因此收信人應該是混雜了猶太人和外邦人的羅馬教會。保羅寫這書時從未到過羅馬,但在書信末的16章,卻點名向許多身在羅馬的信徒問安,證明此前已有猶太信徒在羅馬建立了教會,百基拉和亞居拉(16:3)正是曾經跟隨過保羅的一對夫婦。

至於著書的時間和地點,大概是在保羅第三次宣教旅程中,探訪哥林多教會時在哥林多寫的。書信中表達他打算把從外邦教會收集來的捐款送往耶路撒冷後,便往羅馬一行,與羅馬信徒在靈裡面有相交。他明言羅馬只是他暫時踏足之地,他其實是想往羅馬西面的西班牙拓展福音事工,因他「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15:19-29)

保羅寫書的目的,是要向羅馬教會解說「神的義」透過猶太人向外邦人顯明的途徑,「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1:17) 這引句是出自哈巴谷書二章4節,強調保羅「因信稱義」的論說有舊約支持,與舊約針對行為稱義的教訓─「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10:5)─成強烈對比。這樣,保羅這「救恩立於信心之上」的神學思想並不是標奇立異的新事物,而是穩固地扎根於舊約的先知書中,他還舉出亞伯拉罕憑信得稱義和應許來支持自己的說法(4:1-25),並下定結論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3:28) 另外,他的新論點是「外邦人與猶太人同為後嗣」(8:17),一同得著神所賜永恆的基業。外邦人不需要像一些猶太基督徒所要求的,要先受割禮歸入猶太教才能得救。

貫串全書的主題是,猶太人與外邦人皆是罪人,虧缺了神的榮耀,因而需要基督耶穌的救贖。(3:21-30) 神不但是猶太人的神,同時也是外邦人的神─「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6)

首11章是神學理論和分析,12-16章是生活應用,這也是保羅書信一貫的特色。

 

【參考資料:《武林英雄帖》羅馬書導論 (www.christianstud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