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以利戶第一次發言 (32-37章)

─35章─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神的公義,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35:2-3) 約伯正處於一個對神的公義極度懷疑的困苦局面,至少他不相信神是完全公義的,否則他不相信自己會淪落到如斯的地步,這也是我們活在苦難中常會產生的「心病」,以人的標準來釐定神的標準。人若認為神不是一個完全彰顯公平和公義的神,自然不會敬畏神,因而會對做好人好事有消極的看法,做來又有何用?反正好人沒有好報,壞人卻可以從心所欲,令那些僥倖能逃避法律責任者更為得逞!君不見許多犯事者都是重蹈覆轍,初時沒有人發覺,便冒險繼續嘗試,而且愈來愈大膽,愈來愈過份,直到某次事敗時才曝光,最終受到法律制裁。但仍然有很多知法犯法的人逃之夭夭,令受害者無法討回公道。

正如保羅說:「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7-19) 因為一切為主所作的努力全然白費!但保羅再三強調:「但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所以,我親愛的弟兄們,你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你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林前15:20,58)

有時我也會將自己與比我健康的人比較,覺得我為神所付出的比別人多,可以說是「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卻竟然落得如此下場,埋怨神之心頓起,心想我更值得神保守我身體健康。當神令我想起自己過往也犯了很多罪時,自己在公義的神面前也只是一個罪人,我又豈可誇口自己比別人更為義呢?況且我每天都在數算著神給我的恩典,神給我的恩惠仍是無微不至的,便不會隨便向神發牢騷。

「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裡的朋友。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你若犯罪,能使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神受何損呢?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裡還接受甚麼呢?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35:4-8) 有釋經學者解釋:人的犯罪或公義不能影響神,但卻能影響人,因此人的公義不可能勝過神的公義。這解釋有點令人費解。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卻無人說:造我的神在哪裡?他使人夜間歌唱,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35:9-11) 當人受到比他有能力的人欺壓時,他們會尋求人的幫助,卻沒有人去尋求神的幫助,何解?因人忽視了神賜人有管理大地的智慧與能力。人求助無門時,大可以謙卑來到神面前求助於神,正如雅1:5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與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就必賜給他。」又如詩46:1所言,「神是我們的避難所,是我們的力量,是我們在患難中隨時的幫助。」

「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There they cry, but none giveth answer, because of the pride of evil men.’) 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Although thou sayest thou shalt not see him, yet judgment is before him; therefore trust thou in him.’)」(35:12-14)「他們在那裡,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意指當人不以謙卑的態度向人求助時,他們不會得到人的回應。同樣道理,當他們不以謙卑的態度向神呼求時,表示他們根本沒有將神放在眼內,因此神也不會作出任何回應──約伯應該心知肚明,為何神沒有回應他。以利戶奉勸約伯耐心等候神給他作出的公平審判,而不是胡言亂語得罪神。正如詩人在《詩篇》62篇說:

「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他而來。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臺,我必不很動搖。」(1-2節)

「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因為我的盼望是從他而來。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臺,我必不動搖。我的拯救、我的榮耀都在乎神;我力量的磐石、我的避難所都在乎神。」(5-7節)

「神說了一次、兩次,我都聽見:就是能力都屬乎神。主啊,慈愛也是屬乎你,因為你照著各人所行的報應他。」(12節)

「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35:15-16) 神審判萬事萬物有祂的時間,人向神申訴苦情,也需要忍耐等候神的回應。神在荊棘的火焰中呼召摩西時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領他們出了那地,到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出3:7-8) 這已是自摩西出埃及皇宮、察看同胞苦情之後四十年的事!

埃及人苦待以色列人,甚至可以追溯到摩西還未出生之前:「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治理埃及,對他的百姓說:『看哪,這以色列民比我們還多,又比我們強盛。來吧,我們不如用巧計待他們,恐怕他們多起來,日後若遇甚麼爭戰的事,就連合我們的仇敵攻擊我們,離開這地去了。』於是埃及人派督工的轄制他們,加重擔苦害他們。」(出1:8-11) 換言之,埃及人苦待以色列人逾80年,神才有所行動。約伯未看見神的回應,便失去耐性,向神亂發脾氣,且變本加厲,又有何用?以利戶認為這是極為不智,神不但不會理睬約伯言語的狂傲,更可能會延遲作出回應,甚至會惹神發怒,最終決定不作出回應,任由他繼續痛苦呻吟。


(哈洛德) 在35章,以利戶簡單地指出上帝或賞或懲,全因祂忠於良善。[註三十四:哈洛德1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