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徒

5.   信徒

(會眾)

「你要提醒眾人,叫他們順服作官的、掌權的,遵他的命,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我們從前也是無知、悖逆、受迷惑、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多3:1-3)

作為良好的公民,應該要順從長官的命令,不要作違法的事,也要在社會上多行善事,不但盡社會責任,也是信徒的良好見證。

毀謗、爭競是小人的作風,基督徒切不可為。另外,真正遇上有毀謗、爭競的事,也要表現出溫柔,存寬容忍耐的心去面對。從前是舊人,會存「惡毒嫉妒的心」「彼此相恨」;現在是新人,要追求「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

(弟兄)

「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譯:疑惑)(‘without wrath and doubting’),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2:8)

保羅勸弟兄勿意氣用事,與人爭論不休,心境不平靜,又如何能靜心禱告?禱告要手潔心清,憑信心,沒有疑惑,才能蒙主垂聽。「隨處禱告」,想禱告就禱告,有需要就要禱告,不受時間地域限制。

(姊妹)

「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good works’),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提前2:9-10)

「廉恥、自守」,不要作出令人羞恥的言談舉止,對自己要有約束力。特別在打扮方面,要適中,符合聖徒的身份。不要像世俗中人,講究時尚髮型、珠光寶氣、華麗衣著等,為要爭妍鬥麗、引人注目、恃「財」傲物,只重外觀而不重內涵。

「善行」是強調作事,作好事,得人稱讚,才是敬畏神的表現,而非因外表的刻意打扮去討人歡心。

「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she shall be saved in childbearing')。」(提前2:11-15)

按釋經學者解釋,當時代婦女學識淺,公開的言論不受重視,甚至受約束。後來福音傳入,在教會聚會中,言論比較自由,一些信主的姊妹不知自我約束,在聚會中有不當的發言,影響聚會,甚至可能遭外人詬病,說教會縱容婦女在公眾場合高談闊論,迫使保羅不得不要求姊妹們在聚會中收歛一點。

保羅鼓勵姊妹們要好好學習聖經真理,不要隨便發言講道。保羅不是完全禁止女人講道,而是針對當時教會的特殊情況而禁止她們胡亂講道。他在林前11章也允許女人講道,只是要蒙著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著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林前11:5)

「也不許她轄管男人」,似乎有些姊妹要強好勝,要凌駕弟兄,叫弟兄聽從她們。保羅以亞當、夏娃被造和犯罪的歷史來支持他的論點。按著神造男女的次序,女人該順服男人,不宜倒行逆施。而女人容易感情用事,容易受魔鬼誘騙。他期望姊妹有好的屬靈品格,在生育兒女的事上也會蒙神眷佑。

(老年人)

「勸老年人要有節制、端莊、自守,在信心、愛心、忍耐上都要純全無疵。」(多2:2)

這裡指年長的弟兄。年長的信徒因有較豐富的人生經驗和信仰歷程,應當在人格品行上顯出老成持重的沉穩,在靈性上有好表現,作為後輩的榜樣。

「又勸老年婦人,舉止行動要恭敬,不說讒言,不給酒作奴僕,用善道教訓人,好指教少年婦人,愛丈夫,愛兒女,謹守,貞潔,料理家務,待人有恩,順服自己的丈夫,免得神的道理被毀謗。」(多2:3-5)

當時女性很少有機會接受正式的教育,年輕婦女主要是從年長女性領受教導,效法她們的榜樣,因此年長的姊妹應有大方得體的言行舉止,方可有資格去教導下一輩。

(少年人)

「又勸少年人要謹守。」(多2:6)

少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有規有矩,要有自制能力。

(寡婦)

「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4,8)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提前5:16)

教會經濟能力有限,資源要用在有更大需要的人身上,因此寡婦若有親屬可以照料,親屬是信主的,理應好好照顧該寡婦,不能推卸責任,否則比那些不信的人更差勁。

「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的祈求禱告。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這些事你要囑咐他們,叫他們無可指責。」(提前5:3,5-7)

無人照料的寡婦,活在孤單的歲月裡,她們以神為伴,敬虔的心油然而生,值得我們尊敬。但不以神為中心的寡婦,在無人管束之下,只顧今生的享受,虛耗光陰,應該要加以提醒。

「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提前5:9-10)

「冊子」是用來登記需要經濟支援的肢體。六十歲以上的寡婦,已失去工作能力,無依無靠,又曾樹立了好見證,便有資格接受教會的經濟援助。

「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他(‘refuse’),因為他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他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提前5:11-12)

釋經學者說,有些年輕的寡婦,為了想得到教會接濟,便向神許願不再嫁。但保羅認為,她們隨時會因「情慾發動」而違背承諾,因此教會可以拒絕接受她們的申請,鼓勵她們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5:14)。尤其年輕的寡婦「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5:13),「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5:15),因此保羅鼓勵她們嫁人,重新組織家庭,留在家中照顧家庭。

(僕人)

「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despise’)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because they are faithful and beloved, partakers of the benefit.’」(提前6:1-2)

保羅曾在林前7:20說,「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可能一些信主的奴僕,以為作了基督的奴僕,就不必再受制於奴僕的身份,不用再像奴僕般任人指使。不過他在林前7:24重申,「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甚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換句話說,信了主的奴僕,仍要做好作為奴僕的職分,免得主的名受虧損。

若主人也信了主,作奴僕的更加要盡心盡力服事他,因為他是蒙神所愛的弟兄,而不是因為他成為教會弟兄便要與他看齊,甚至覺得不屑以奴僕身份服事自己的弟兄。

「勸僕人要順服自己的主人,凡事討他的喜歡,不可頂撞他,不可私拿東西,要顯為忠誠,以致凡事尊榮我們救主神的道。」(多2:9-10)

作奴僕的要有順服、忠誠可靠的表現,令主人感到滿意,方可在他面前樹立美好見證,主得榮耀。

(富人)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7-19)

倚靠錢財的富人容易驕傲自滿,不可一世,以為「有錢可以使得鬼推磨」。財富充裕的信徒可以多施捨,賙濟窮人,更加可以支持福音事工,為永生作打算。



【參考資料】

《武林英雄帖》(http://www.christianstudy.com/)

《永恆與當代》(http://a2z.fhl.net/)

《華人基督教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