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階下囚

約瑟 (創37:1-50:26)

(成為階下囚)

約瑟「秀雅俊美」,給主人妻子看上眼,「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創39:6-10)

約瑟被主人妻誘惑,陷入極大的試探。主人妻天天向他性騷擾,約瑟儘量避而不見。一方面他不敢得罪神,堅拒性的誘惑,也無懼得罪主人妻。約瑟見法老時年三十歲(創41:46),那是幾年後的事。這時的約瑟,該是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竟然對神敬畏有加,想必是他年少時兩次做了異夢,心底裡已感到有神的同在。當他被賣往埃及的一段日子,從家中的寵兒淪落為埃及的孤兒,令他對人生的際遇有深刻的反省。在這段潦倒的日子中,卻從埃及的奴隸晉身為護衛長的管家,深深經歷神的同在、憐恤與恩眷,因此與神建立了密切的關係。另一方面,他不敢得罪他的主人,不敢在他不在家時作出對他不敬的事,這事可看出他對主人何等忠心。他深明作為埃及的奴隸,之所以能成為一人之下的管家,除了神的眷佑之外,也是因為得到主人的賞識和信任。為了尊重和維繫雙互之間的誠信,約瑟不敢背地裡對主人妻有絲毫的冒犯。

當我們擁有相當權位之時,可能權力會令我們沖昏頭腦,在試探中容易濫用職權,做出不負責任的行為,得罪神和得罪人。約瑟聖潔的操守,實在是我們學傚的榜樣。正因為他懂得自潔,日後卻成為神重用的器皿。「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2:21)

「有一天,約瑟進屋裡去辦事,家中人沒有一個在那屋裡,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婦人把約瑟的衣裳放在自己那裡,等著他主人回家,就對他如此如此說:『你所帶到我們這裡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戲弄我,我放聲喊起來,他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出去了。』約瑟的主人…就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創39:11-20)

主人妻步步進逼,甚至強行拉住約瑟的衣裳,迫約瑟就範。約瑟在無可奈何之下,脫下外衣匆匆溜走。主人妻深深不忿,誓要向約瑟報復,否則難消心頭之恨,便編造故事,陷約瑟於不義。妻子捏造的故事繪影繪聲,加上證據在手,難辭其咎;主人聽罷,老羞成怒,不加思索,即時把約瑟收監,與王的囚犯並列,其嚴重性可想而知。約瑟從管家變成階下囚,比之前更加潦倒!之前無緣無故被兄弟賣作奴隸,現在又以莫須有罪名成為重犯,等候發落,兩次都是極為冤枉。今次更是因為不敢冒犯主人妻而被對方惡意中傷,簡直含冤莫白。換作任何一個人,都是難以接受的事實,心底裡絕不是味兒。

「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創39:21-23) 約瑟萬料不到,連在獄中成為重犯,都能夠得到司獄賞識,在監獄裡一展所長,做了監獄的管家!不管在任何環境之下,只要有神的同在和眷佑,都無往而不利。「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我知道怎樣處卑賤,也知道怎樣處豐富…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腓4: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