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10:1-18]
從10章到12章,保羅同時作出自白和自誇。
10:1-6 不憑血氣爭戰
[自白]首先,保羅針對「有人以為我是憑著血氣行事」,作出反擊:「我們雖然在血氣中行事,卻不憑著血氣爭戰。我們爭戰的兵器本不是屬血氣的,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 (屬靈的兵器)…將各樣的計謀,各樣攔阻人認識神的那些自高之事,一概攻破了;又將人所有的心意奪回,使他都順服基督」。
10:7-18 言行一致的人才是屬基督
其次,保羅針對有人自認為是屬基督,保羅叫這等人再思想自己如何屬基督,並指出他們 (「那自薦的人」),其實是「用自己量度自己,用自己比較自己」(v12)。[自誇]保羅明說自己也是屬基督的,有主所賜的權柄,「是要造就你們」。他為擁有這權柄稍微誇口,也不覺慚愧。為免哥林多人「以為我寫信是要威嚇你們」,他有必要澄清這一點,因為曾經有人說:「他的信又沉重又厲害,及至見面,卻是氣貌不揚,言語粗俗的。」[自白]他澄清他「信上的言語如何,見面的時候,行事也必如何。」意即他言行一致,不在時語帶權柄,在時同樣也會帶著權柄。[自誇]他跟那些自薦的人劃清界線,重申自己「不願意分外誇口 (‘boast of things without our measure’)」,只是照神所量給他的界限,把福音傳到哥林多,「因為我們早到你們那裡,傳了基督的福音」。他不會「仗著別人所勞碌的,分外誇口」,並解釋「不是在別人界限之內,藉著他現成的事誇口」,意即不會在別人而不是他自己傳福音的地方沾別人的光。並寄望哥林多人把福音工作展開,得以「傳到你們以外的地方」。最後,他把人當誇口的原則道出來:「但誇口的,當指著主誇口 (‘let him glory in the Lord’)。因為蒙悅納的,不是自己稱許的,乃是主所稱許的。」(v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