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以利戶第一次發言 (32-37章)
─37章─
以利戶繼續以大自然中的奇景說明背後有神管治大地的作為,令他戰慄不已:「因此我心戰兢,從原處移動。」(37:1) 這些大自然奇景包括:
「他發響聲震遍天下,發電光閃到地極。…神發出奇妙的雷聲;他行大事,我們不能測透。」
「他對雪說:要降在地上;對大雨和暴雨也是這樣說。」
「百獸進入穴中,臥在洞內。暴風出於南宮;寒冷出於北方。神噓氣成冰;寬闊之水也都凝結。」
「他使密雲盛滿水氣,布散電光之雲;這雲是藉他的指引游行旋轉,得以在全地面上行他一切所吩咐的,或為責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37:3-13)
「或為責罰,或為潤地,或為施行慈愛」──神創造大自然每一樣東西都不是多餘的,都蘊含著祂的用意。單單想想為何在極寒冷的冰湖裡,湖面上的水會結成冰,湖面下仍然是水,可以讓生物在湖面下存活,便感到神創造大自然的奇妙。
這與水的體積和密度有關。水的體積在4 0C時最小,而密度在4 0C時最大。水面的水溫和外面的冷空氣接觸,變成4 0C時就會自動下沉,和湖下面的水對流,直到整個湖的水都變成4 0C。和外面冷空氣接觸的水就會降溫到4 0C以下,而由於水的密度在4 0C以下,溫度愈低密度愈小,所以湖面的水會一直降溫到結冰,而底下的水就一直維持在4 0C。要是水沒有如此奇特的性質,湖面下的魚類生物還能存活下來嗎?
以利戶隨即對約伯說:「約伯啊,你要留心聽,要站立思想神奇妙的作為。神如何吩咐這些,如何使雲中的電光照耀,你知道嗎?雲彩如何浮於空中,那知識全備者奇妙的作為,你知道嗎?南風使地寂靜,你的衣服就如火熱,你知道嗎?…我們愚昧不能陳說;請你指教我們該對他說甚麼話。人豈可說:我願與他說話?豈有人自願滅亡嗎?」(37:14-20) 以利戶叫約伯將眼目專注於神在大自然的作為,參透一下它向我們啟示些甚麼。例如他在37:21說,「現在有雲遮蔽,人不得見穹蒼的光亮;但風吹過,天又發晴。」比喻約伯目前的狀況有如陽光被烏雲遮擋,真相終究會顯明,鼓勵約伯耐心等候結果的出現。正如詩歌《雲上太陽》中的歌詞說:
「無論是住在美麗的高山,或是躺臥在陰暗的幽谷;
當你抬起頭,你將會發現,主已為你我而預備。
雲上太陽,它總不改變,雖然小雨灑在臉上,
雲上太陽,它總不改變,哈!它不改變。」
「撥開雲霧見青天」,有誰能撥開雲霧呢?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努力,我們只能謙卑求神施恩憐憫與幫助,拯救我們脫離困局,並且耐心等候神的回應。
詩人在《詩篇》19篇說:「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然後詩人得到啟發:「耶和華的道理潔淨,存到永遠;耶和華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誰能知道自己的錯失呢?願你赦免我隱而未現的過錯。求你攔阻僕人不犯任意妄為的罪,不容這罪轄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耶和華我的磐石,我的救贖主啊,願我口中的言語、心裡的意念在你面前蒙悅納。」(詩19:1-4,9-14) 這才是約伯在神面前該持有的謙卑態度,而不是常常妄想向大自然的造物主說理,以利戶認為這等如自掘墳墓!
「論到全能者,我們不能測度;他大有能力,有公平和大義,必不苦待人。所以,人敬畏他;凡自以為心中有智慧的人,他都不顧念。」(37:23-24) 受造物在自然界中息息相關,神對人類愛護有加,一切受造之物都好像是為人類而設,正如詩115:16說,「天,是耶和華的天;地,他卻給了世人。」公平和公義也是神在冥冥中放在人的心裡,人應當相信神比我們更有智慧和能力去維持世間的公平和公義,因此我們不要妄自尊大,自以為有資格與神滔滔雄辯去為自己據理力爭,神只會在天上嗤笑我們的狂妄、自大和無知。
(哈洛德) 最後,以利戶向上帝致敬,因祂透過雷擊流露令人敬畏的威嚴,也總結了這外加的打岔。
傳統釋經學者覺得以利戶就如他所表達的,是為上帝辯護,要說出前面三位辯護者忽略的論點。相反,現代評論者幾乎一致認為有關以利戶的這幾章經文是其他人加插的。似乎是在《約伯記》流傳歷史的早期,有些讀者為了確保將來的讀者不受以利法、比勒達和瑣法不恰當的論點所誤導,他將自己的想法加到聖經文本中。
阿爾特覺得:「大家一致認同這是後來加插的材料,是另一位詩人的作品……他的詩文及不上辯論部分的詩文…….同時有一整串希伯來用語只在以利戶的演說才出現的。」波普也贊同這說法:「到了尾聲,上帝反駁約伯的安慰者時,完全沒有提及以利戶。」以利戶的發言可能有某一個觀念值得我們思想,儘管這樣,我(哈洛德)傾向將這部分視為外來元素,既不是來自約伯寓言,也不是來自約伯詩歌的作者。
就我看來,以利戶就像每位不願單單閱讀這故事的讀者,躍躍欲試加入討論。偉大的書則能夠引起讀者回應、爭辯、發出挑戰。我相信以利戶干預的話是後來才得到認同,被插補進《約伯記》中。
反對以利戶的文章屬於《約伯記》完整部分的理據,主要是在風格問題(「浮誇與囉嗦」)與內容問題(他甚少添加新及重要的內容);其次就是3至31章的激烈討論竟會被過路人偷聽到,也是令人難以置信。此外,《約伯記》作者在前面花了這麼多心思,要將約伯的個案呈現為普世的問題,而並不是以色列獨有的問題,但以利戶這名字卻是以色列人獨有的。對我來說,還有另一更強而有力的理由:我認為31章是約伯的清白之誓,而它與38至41章上帝在旋風中說的話是緊密相扣的。[註三十六:哈洛德148-15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