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第五次發言 (16-17章)

約伯第五次發言 (16-17章)

「你們安慰人,反叫人愁煩。虛空的言語有窮盡嗎?…我也能說你們那樣的話;你們若處在我的境遇,我也會聯絡言語攻擊你們,又能向你們搖頭。但我必用口堅固你們,用嘴消解你們的憂愁。」(16:2-5) 約伯指出朋友們的說話完全不能安慰人,約伯好像反問:倘若受苦的是他們而不是約伯,卻被他痛罵一番,他們又會有何感受?然而約伯決不會跟他們一般見識,只會用安慰人的說話去替他們解憂,不會選擇用強硬的措詞去作出人身攻擊。約伯的朋友實在犯了大忌,令人覺得他們有落井下石之嫌。

有時我們在家人受到屈辱時,說出一些風涼說話去怪責對方的不是,而非說出一些安慰同情的話,自然令受害人更加反感,惹來不必要的爭吵。

約伯甚至希望可以與三個朋友對質,由神來做公證人,證明誰對誰錯──「真有戲笑我的在我這裡,我眼常見他們惹動我。願主拿憑據給我,自己為我作保。在你以外誰肯與我擊掌呢?因你使他們心不明理,所以你必不高舉他們。」(17:2-4)「擊掌」是雙方同意的意思。

「但現在神使我困倦,使親友遠離我,又抓住我,作見證攻擊我;我身體的枯瘦也當面見證我的不是。…我的朋友譏誚我,我卻向神眼淚汪汪。」「神使我作了民中的笑談;他們也吐唾沫在我臉上。」(16:7-8,20; 17:6) 長期病患或身體有缺陷的人有時會受到歧視,無辜受委屈,這正是約伯所經歷心靈上的痛苦。我因為自己的病而顯得面容消瘦,有時也會遭人白眼,令我內心不好受,心想他們應該同情我才是,而非用鄙視的眼光來對待我。

「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把我扔到惡人的手中。我素來安逸,他折斷我,掐住我的頸項,把我摔碎,又立我為他的箭靶子。…我縫麻布在我皮膚上,把我的角放在塵土中。我的臉因哭泣發紫,在我的眼皮上有死蔭。」「我的心靈消耗,我的日子滅盡;墳墓為我預備好了。…我的眼睛因憂愁昏花;我的百體好像影兒。」(16:11-12,15-16; 17:1,7) 約伯仍然相信是神安排敵人來攻擊他、折磨他,若非自身有罪,神的用意又何在?他本過著安樂自在的日子,現在卻不似人形,終日以淚洗面、披麻蒙灰。

他感覺生命彷彿到了盡頭,但他依然沒有放棄任何生存的機會,仍舊垂死掙扎──「我的手中卻無強暴;我的祈禱也是清潔。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不要阻擋我的哀求!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在上有我的中保。…願人得與神辯白,如同人與朋友辯白一樣;因為再過幾年,我必走那往而不返之路。」「我若盼望陰間為我的房屋,若下榻在黑暗中…這樣,我的指望在哪裡呢?我所指望的誰能看見呢?」(16:17-19,21-22; 17:13,15) 約伯對朋友已完全失去信任,他唯一的盼望,就是掌管人命運際遇的神。他求神將他看作朋友一樣坦誠溝通,因此他祈禱哀求神與他對話,不要讓他含冤下地獄。他仍然相信神是明白事理的,不像他三個朋友那樣武斷,不分青紅皂白。「然而,義人要持守所行的道;手潔的人要力上加力。」(17:9) 約伯在苦難中仍然堅守他的純正,沒有犯罪離棄神,他要保留與神對話的籌碼。

約伯不停投訴神,敬虔的人不該受到神如此殘酷的對待,他卻無從曉得,原來他承受這麼多的苦楚,背後的作俑者是嫉妒敬虔人的撒但!撒但往往希望人的身體及心靈飽受攻擊和折磨而選擇放棄他們的敬虔,藉此破壞人與神建立的美好關係,因此彼得奉勸信徒:「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喫的人。」(彼前5:8)

神雖允許撒但對自己忠心的僕人如此橫行無忌,但畢竟「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神有祂智慧和美善的用意。這個苦難對約伯來說絕對是一個敬虔的重大考驗,約伯能夠在苦難當中仍然堅持他的敬虔,表達了他對神的忠誠始終如一,其實已將自己與神美善的關係進一步提升,正如神要亞伯拉罕將兒子以撒奉獻作活祭一樣。再者,當神聽了約伯的哀求而救他脫離苦難,這就比在人順境時所領受到的恩典更大!他又能藉此難得的經歷見證神的恩典與大能,神得著更大的榮耀。

還有,人的盡頭就是神的開始。許多見證告訴我們,人往往在舒適安逸的生活中,不覺得需要倚靠神,憑自己可以解決一切問題。到真正遇上自己無法駕馭的絕境時,才學會不再倚靠自己,乖乖地來到神面前求神出手相助。上帝每每在我們人生最低谷時,給我們一個回應和肯定,就是要我們謙卑學習倚靠祂,而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或聰明才智去克服困難。

(哈洛德) 約伯沒有與以利法針鋒相對,只是說他的話不值得回應。約伯的爭吵對象是上帝,不是那三位虔誠的夥伴。

當約伯呼喊:「地啊,不要遮蓋我的血!」(16:18) 他可能是要挑戰上帝,要求上帝不要忽視無辜者的死亡。

「現今,在天有我的見證…….」(16:19) 當約伯說天上有位見證人時,他在想甚麼?我相信約伯說話的意思是:上帝不單是其案件的法官,也是這場辯論的首要證人。若祂被傳召,祂會為約伯的正義作證。[註十七:哈洛德101-10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