瑣法第一次發言 (11章)
瑣法第一次發言 (11章)
瑣法也受不了約伯一直堅持自己無罪,認為神冤枉了他,他根本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神,其實神已算是厚待他!「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惟願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11:2-6) 神是無所不知,人的罪在神面前無所遁形;相反,人卻不了解神的作為,人不該與神爭辯,只能順服上天一切的安排:「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11:7-8,10-11)
正如其他兩位朋友一樣,瑣法認為只要約伯在神面前悔改歸正,除掉自己的罪,就會脫離苦境,重見光明:「你若將心安正,又向主舉手;你手裡若有罪孽,就當遠遠地除掉,也不容非義住在你帳棚之中。那時,你必仰起臉來毫無斑點;你也必堅固,無所懼怕。…你在世的日子要比正午更明,雖有黑暗仍像早晨。你因有指望就必穩固,也必四圍巡查,坦然安息。」(11:13-15,17-18) 惡人不回轉就只有死路一條:「但惡人的眼目必要失明。他們無路可逃;他們的指望就是氣絕。」(11:20)
聖經學者認為,約伯的朋友相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人應依循因果報應、賞善罰惡的原則去做人。他們只論及神公義的屬性,神是客觀地監察人的行為。基於上述這等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們便認定約伯必然是犯了罪。而約伯言論的主要對象是神,並質問神的動機。他心目中的神是有感情的,可以與人溝通的,與他三位朋友對上帝的觀念截然不同。
與神對話,表達不滿的情緒,抒發情懷,是人的自然反應,無可厚非。不過與神爭辯,認為自己沒有錯,錯的是神,反而顯得無知,必然敗訴,如保羅所言:「你(神)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羅3:4)
一位牧者說,教會最難處理的不是基督徒犯罪,這種情況只需要指正他的罪便可解決。他認為最難處理的,反而是正常有追求的基督徒,想事奉更多,卻是「無知」──未真正受過苦或經歷考驗,面對困難時有機會拖垮教會!正如一些入世未深、不食人間煙火的人,在職場面對一些人事問題時便束手無策,不同一些捱過苦的人那樣「食得鹹魚抵得渴」。有一點值得我們反思:我們的信仰是否只可以在平安中渡過,而不能在患難中堅持?
我們求餅,天父豈非應許我們,不會給我們石頭嗎?正如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太7:11) 問題是我們手中所拿到的「好東西」,究竟是餅還是石頭,有時我們也搞不清。心灰意冷時我們感覺是石頭,當黑夜逐漸過去、晨曦的曙光乍現時,我們才看得清楚,原來天父所賜的是餅而不是石頭!正如我們一帆風順時,感覺求餅得餅,反而會在追逐名利的漩渦中逐漸迷失,漸漸遠離神。直到我們踫壁時,才猛然醒覺我們與神的關係已疏離得很遠,神再次逐步帶領我們回到祂跟前。人生就是如此弔詭,正如藝人郭晉安的信仰歷程。
郭晉安年輕時已加入娛樂圈,未加入娛樂圈時已有返教會,和幾位有追求的弟兄姊妹一同受洗。加入娛樂圈後,他形容自己仕途非常順利,第一套劇集已安排他做主角,以後參演的劇集都擔當主角,比起許多奮鬥多年才冒起的藝人,實在幸運得多!他感到神非常眷顧他。
拿下三屆視帝的他,形容自己有一段時間心情彷彿進入了低潮,只覺得自己的人生不停在演戲,人生感到枯燥乏味。回想有一套他參演的劇集叫《生死頌》,竟然是當年TVB劇集中創下最低收視紀錄!給了他一個很大的打擊。他感到很不安寧,很想知道為何這樣的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與過往順境的人生成為很大的反差。為此他毅然離開TVB,想為自己尋找一個答案。
後來返回TVB,認識了女朋友歐倩怡,後來歐返了「藝人之家」,又看見在她身上有很大的改變。歐又邀他返教會,他承認很久已沒有返教會,從加入娛樂圈開始,他全情投入在演戲的生涯裡,離開神已有一段長時間,再返教會不知有何感覺。當他第一次回到教會時,有種強烈的感覺,形容自己好像在外漂泊很久,然後再次回家的感覺。《足印》這首歌也深深感動了他,最後他再一次回到神的家。
他又分享與歐07年結婚,婚後經歷妻子兩度小產的不幸,妻子第三次懷孕時夫婦二人將一切交託神,神給他們孩子也好,不給也好,他們都欣然接受,正如約伯所言:「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伯1:21) 結果得到神賞賜他們一個小生命,他們滿心歡喜感謝神。【參「見證」─郭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