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歌

雅歌 

《雅歌》又名「歌中之歌」(1:1, “The song of songs, which is Solomon's.” KJV),意思是詩歌中最優美的一首歌,是以色列人在逾越節時詠唱的。列王紀上4:32提到,所羅門王作了1,005首詩歌,不過《雅歌》作者是否所羅門本人,還是另有其人,為所羅門王書寫此情詩,莫衷一是。 

故事描述一段愛情故事,從兩人相戀到共諧連理,互為欣賞,享受愛情的歡悅,從中感受到愛情的難能可貴(8:6-7)。雖然書中只有一句提到「耶和華」(8:6下「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雅歌》既納入為聖經舊約智慧文學之一,自然有其屬靈的參考價值。一般釋經學者認為,詩歌描寫人間的愛,比喻基督跟教會信徒之間的愛情。不過,有釋經學者太過靈意化去解釋每一節經文,筆者認為,這只能作個人靈修默想的反思。本文就是選擇個別經文,作默想的反思。 

 

(1:4)「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這裡形容所羅門王的魅力,吸引女子們的追求,當然包括女主角「書拉密女」(6:13)(住在書拉密的一名女子)。 

我們願意一生跟隨主,都是因為受到主大愛的感動,祂無私地為我們付出一切,為我們受盡一切屈辱與苦楚,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盼望我們能從罪中回轉,一心一意跟隨他的腳蹤行,走光明正直之路,不再在漆黑中摸索,自尋死路。 

主為罪人犠牲的大愛昭然若揭,祂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約15:13-14) 又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1:4) 既是這樣,我們自當快跑跟隨主。 

問題是,當我們信主的一刻,我們會很渴慕認識這位愛我們的主,用心追求認識聖經真理,與主有密切的互動關係,但日子過得久了,我們覺得自己對主對真理已有相當的認識,就不再那麼渴慕了。相對其他俗世的事物,主的話語似乎不再那麼吸引,便自自然然地由快跑變成慢跑了,甚至已不再能說是跑,是慢慢地行,甚或停下腳步。正如主在撒種的比喻中所形容:「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太13:22) 這反映出許多信徒的心態,究竟還重視與主的親密關係嗎?正如愛侶從初戀到熱戀,到結為恩愛的夫妻,婚後兩夫妻情比金堅,特別為對方著想。但日子過得久了,感情會逐漸丟淡,就不再那麼關心對方的感受,只注重自己的感受,自然愈來愈冷待對方,關係不再像當初那般甜蜜。 

夫妻要維繫及增進一段來之不易的感情,需要悉心去培養,正如用心栽種一棵盆栽一樣,否則會逐漸枯竭。我們與主屬靈的關係,更需要花時間去維繫,使之關係更密切。因此讀經、靈修默想、祈禱等等,必須成為生活的一部份。研讀神的話並在生活中實踐出來,與教會肢體常有靈裡的相交,這是貫徹聖經上的教導,聽來雖是陳腔老調,確實是每個信徒孕育屬靈生命的不二法門,也是緊緊跟隨主的屬靈表現。 

主吸引跟隨者的地方,就是在日常生活中經歷到主的同在和參予,與主的關係愈進深,愈有這種屬靈的感覺和氛圍。反之亦然,與主的關係愈疏離,靈裡的感覺便愈麻木,各種憂慮與迷惑,便只有靠一己軟弱的心靈去應付,與不信主的人無異。正如夫妻倆聚少離多,各有各生活,難以感受到甜蜜溫馨的愛情。

 

(2:7,3:5)「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或譯「不要激動愛情,等它自發」)。」(KJV ‘stir up not, nor awake my love, till he please’; NIV ‘do not arouse or awaken love until it so desires’)

有釋經學者對此句如此解釋:雖然彼此在熱戀中對愛情有更大的慾望,但女主角要求對慾望有所克制,不希望在當下便發展到性愛的階段。這對於現今青少年男女多持性開放的態度,可作為一種提醒,尤其在熱戀中的信徒,不應作出婚前性行為這等越軌的行為,對愛情要有克制和矜持,這是對愛情的尊重,否則就給了魔鬼留地步─「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5:3);「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 

愛情從來就不是一廂情願的,雙方都互相傾慕、互為欣賞。主雖然愛我們,但也不會勉強我們去愛祂或跟隨祂,正如祂不會勉強人去相信祂,接受祂,一切都是心甘情願。人是親身感受到主為其犠牲的大愛而願意接受祂為生命之主。與主相交愈深,信徒會愈感受到祂的厚恩和厚愛,自然會自發性地不斷努力去進深與主的屬靈關係。與主的關係愈深,愈願意為主付出一切,在所不惜。這種愛情是無價的,就如8:7所形容的愛情:「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這也是使徒保羅的親身經歷:「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麼?是困苦麼?是逼迫麼?…」「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羅8:35,38-39)

 

(2:16上)「良人屬我,我也屬他」

(6:3上)「我屬我的良人,我的良人也屬我」

「良人」(‘beloved’)意思是「心愛的人」,兩人的愛情已達到互為所屬,不分彼此,沒有第三者可以介入和影響他們的愛情,甚至戀愛成熟到隨時可以進入談婚論嫁的階段。 

創2:24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就是俗語所說:你是我的另一半,我也是你的另一半。使徒保羅特別就創2:24「二人成為一體」這句話加以闡述:「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要保養顧惜…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如同愛自己一樣。妻子也當敬重他的丈夫。」(弗5:28-29,31,33)  

二人結合成為夫妻,彼此一起生活,共同建立美好的家庭,便要在任何環境之下,都能互相扶持,正如兩人在證婚人和親友面前所作出的承諾:「無論富貴貧賤,健康疾病,順境逆境…」雙方都願意一同分擔,一起面對。換言之,雙方願意同甘苦、共患難,不分你我,這是愛情的真諦。 

主也要求我們願意與祂同甘苦、共患難。耶穌在約15:20對門徒說:「你們要記念我從前對你們所說的話:『僕人不能大於主人。』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主甘願為我們受苦,我們也隨時準備要為主受苦。使徒彼得在《彼得前書》多次談到信徒受苦的信息:

「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彼前2:20)

「你們就是為義受苦,也是有福的。不要怕人的威嚇,也不要驚慌;只要心裡尊主基督為聖。」(彼前3:14-15)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3:17)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彼前4:1)

「若為作基督徒受苦,卻不要羞恥,倒要因這名歸榮耀給神。」(彼前4:16)

「那照神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4:19) 

我們也會與主一同得享榮耀:

「親愛的弟兄啊,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遭遇非常的事),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使你們在他榮耀顯現的時候,也可以歡喜快樂。」(彼前4:12-13) 

耶穌在《約翰福音》17章向天父禱告說:「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父啊,現在求你使我同你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我同你所有的榮耀。…你所賜給我的榮耀,我已賜給他們,使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合而為一。我在他們裡面,你在我裡面,使他們完完全全地合而為一。」(約17:1,4-5,22-23) 耶穌在地上的生活,就是要榮耀他的父,他最終也會同得榮耀。我們也要為榮耀主而活,在永恆中同享主的榮耀。 

這裡也提到「合而為一」,父與子合而為一,教會信徒也當合而為一,同心合意為榮耀主而努力。保羅曾提到,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就像夫妻的關係:「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弗5:31-32) 耶穌說:「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使他們都合而為一。正如你父在我裡面,我在你裡面,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約17:20-21) 父與子合而為一,因為父在子裡面,子在父裡面。同樣,我們與主合而為一,因為主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在主裡面。因此,我們為祂所受的苦楚,祂是感受到的,祂與我們同甘共苦。愛就是如此,互相為對方付出,願意同甘共苦。

 

(4:7)「我的佳偶,你全然美麗,毫無瑕疵!」

(7:6)「我所愛的,你何其美好!何其可悅,使人歡暢喜樂!」

4:1-5及7:1-5都是男方讚美女方美艷的胴體,4:7及7:6是總結男方對女方整體的觀感,對愛人衷心的讚許。4:8-12裡,每一節都提到愛侶是他的「新婦」,因此這裡應是兩人的新婚蜜月階段。 

男女雙方不但要懂得欣賞對方的外在美,更重要的,是懂得欣賞對方的內在美。若然不懂欣賞對方的內在美,這段婚姻難以有雙方都期望的幸福。正所謂「相見好,同住難」,兩人生活在一起,難免有許多意想不到的磨擦,因為兩人在很多方面都有差異,不一定符合對方的期望。因此當遇上對方的表現與自己的期望有落差時,要互相包容和遷就,也要自我檢討,這樣便能隨時間漸漸適應與磨合。更重要的,是不要單單注重對方不順眼的一面,而要多留意或欣賞對方美好的一面,自然就會不太在意或介懷令自己不太滿意的一面,否則只會導致更多的磨擦和不愉快的局面出現。 

耶穌在地上雖非英俊小生,如賽53:2對彌賽亞面貌的形容:「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卻是一個完全人,因他沒有任何罪污。主也要求我們作完全人:「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太5:48) 這也是保羅對哥林多信徒的期望:「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林後13:9) 這是我們要竭力追求的,也是保羅不斷追求的:「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腓3:12)   

保羅在弗1:4這樣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他在西1:22又說,「如今他(神)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神的旨意和救贖計劃,就是要一群屬神的兒女完全聖潔,像祂一樣。當然我們在地上不能辦到,這卻是我們在地上生活的目標。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 聖經的教導能使我們更加完全,因此我們要常在神的話語上得力,過聖潔的生活,「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6:1),這是主所欣賞和樂見的。保羅這樣鼓勵哥林多信徒:「他(主)也必堅固你們到底,叫你們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日子無可責備。」(林前1:8) 他也這樣為信徒祈禱:「好使你們當我們主耶穌同他眾聖徒來的時候,在我們父神面前,心裡堅固,成為聖潔,無可責備。」(帖前3:13)

 

(4:11)「你的嘴唇滴蜜,好像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

這一節開首是「我新婦…」,這句是形容新郎與新娘接吻的甘甜。 

詩篇19:8-10說,「耶和華的訓詞正直,能快活人的心…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守著這些便有大賞。」愈是細心研讀神在聖經上的話,愈覺得津津有味,當中隱藏著神豐富的智慧。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神的話是我們靈命得力的源頭,我們要活學活用,在生活上好好實踐。

 

(4:15上)「你是園中的泉,活水的井」

新郎在4:1-7形容新娘美艷的胴體,接著在4:11-15比喻他與新娘交歡時的滿足感。這句比喻新娘的愛情有如活水的泉源,滋潤他的心靈,令他心曠神怡。 

耶穌說:「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約7:38) 作者約翰補充說:「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約7:39) 先知以賽亞預言神的靈降在彌賽亞身上:「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賽11:1-2) 昔日神的靈降在耶穌身上,今日我們照樣從主裡接受了聖靈的澆灌,成為我們得力的源頭,有敬畏神的心和屬天的智慧去處理事物。「萬軍之耶和華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  

保羅在《加拉太書》說:「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加5:25) 他在羅8:5說,「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因此我們要謹記,我們不要靠肉體(或血氣)行事,要靠聖靈行事。

 

(4:16下)「願我的良人進入自己園裡,吃他佳美的果子。」

(7:13)「在我們的門內有各樣新陳佳美的果子;我的良人,這都是我為你存留的。」

新娘願意獻己身給所愛的丈夫,讓其享受交歡的美好時光。 

主為我們獻上自己,我們也當「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1:12)。要多結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也要多結光明的果子,「就是一切良善、公義、誠實。」(弗5:9) 這些都是隨從聖靈的人所結出來「佳美的果子」

 

(7:10)「我屬我的良人,他也戀慕我。」

惟有相愛之人戀慕對方,才能擦出愛情的火花。當不能與相愛之人朝夕相見時,自自然然會思念對方,真有「一日不見,如隔三秋」之感! 

詩篇42:1-2說,「神啊,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我的心渴想神,就是永生神;我幾時得朝見神呢?」詩人就是渴慕神,好像渴慕見他的戀人一樣。我們也該時常「戀慕」深愛我們的主,時刻思念主對我們的恩情。禱告默想主在我們平日生活中對我們的關切,必然會發現主暗中施給我們許多的恩惠。 

不要以為主並不關心我們,祂比所有人都更關心我們,只是我們有否感受得到。當你關心對方時,你會常常想念對方,對方有困難時,你會想辦法幫他解決。主一直看顧著我們的起居飲食,祂顧念我們所需,早已為我們預備。「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他。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野地裡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裡,神還給它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太6:26,30) 我們就像天上的飛鳥和野地裡的草,根本不曉得天父一直在看顧著我們!我們有什麼困苦,主不但知道,也感同身受,因為祂住在我們裡面,祂會想辦法幫助我們脫離苦困。我們要相信主對我們的愛,遠超乎我們所想所求!

 

(8:3)「他的左手必在我頭下;他的右手必將我抱住。」

8:1-4表達女方希望與她戀愛的對象共諧連理,締結良緣,這樣就可以名正言順享受性愛的樂趣。事實上,整卷《雅歌》有不少經文都涉及男女交歡和親暱的情節,但文章用語絕不猥褻,相反,作者是用文學體裁的方式來比喻性愛,充分表達出性愛的浪漫和優美。 

一卷談及男女愛情關係的文學著作,能納入聖經正典,正是表明性愛本就是神賜給人類的偉大恩物。人沒有性愛,又焉能讓後嗣繁衍?正如神造了亞當夏娃之後,創1:28說:「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其後神使洪水滅絕人類,只留下挪亞一家八口。挪亞上岸後,「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創9:1,7)  

雅歌8:5提到男方的母親:「你母親在那裡為你劬勞;生養你的在那裡為你劬勞。」有解經家認為,這句暗示愛情終將帶來女方懷孕生子,承受生產的責任與痛苦,而女主角也準備負擔這個責任與痛苦。她期望與愛人婚後享受性愛之餘,也期望和他一起建立美好的家庭。因此愛情不僅只在乎有性關係,而是要為日後的婚姻生活負上應盡的責任。 

遺憾的是,人類自有歷史以來,只看重性愛而忽視愛情所包含的真感情,扭曲了愛情的本質,放縱情慾,導致性濫泛和衍生出來的問題日益嚴重。許多婚前、婚外的性行為,都是神所厭惡的,不像女主角般守身如玉,正如新郎所形容:「我妹子,我新婦,乃是關鎖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歌4:12) 女主角潔身自愛,戀愛時表現克制,直等到新婚的日子,才與夫君享受性愛。 

神對我們的愛也是專一的,「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表明神為我們付出了真感情,去打動我們頑梗悖逆的心。因此祂要求我們對祂的愛也是專一的,不可敬拜別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出20:4-5) 神視敬拜別神等同行淫,只可惜神的子民屢次犯上這十誡中的第二誡,正如神吩咐先知何西阿娶淫婦為妻,借此來比喻北國以色列人對神不忠貞,轉去敬拜偶像,他們在神眼中成為淫婦─「你去娶淫婦為妻,也收那從淫亂所生的兒女;因為這地大行淫亂,離棄耶和華。」(何1:2)

 

(8:6上)「求你將我放在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

女方要求男方對她的愛永不磨滅,正如印有屬於他印記的文書,永遠都屬於他。當兩人相愛到談婚論嫁的階段,自然希望婚後大家能長相廝守,永不分離。然而,現實告訴我們,不是每個婚姻都能貫徹始終,白頭到老,因為善變的人隨時會變心!愛情也會有變淡的時候,雙方都必須共同努力去維繫和鞏固,單靠一方去維持是難以持久的。 

我們對主的愛,許多時也會像戀人一樣,在戀愛階段時會很愛對方,婚後可能會開始走下坡,當初相戀的滋味隨時間漸漸丟淡,對愛情開始變得麻木,尤其雙方為生活營營役役,再沒有當初那般關愛對方。還記得當初認識主時那種火熱的心嗎?恐怕早已熄滅了。因此主特別提醒信徒不要忘記起初的愛心:「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責備你,就是你把起初的愛心離棄了。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弗2:4-5) 我們起初是如何熱切追求認識主或事奉主,我們要認真思索,如何能夠重拾這股火熱的心。主對我們的愛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都是一樣的。祂對我們不離不棄,等待我們及早回轉。

 

(8:6下)「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

「死」「陰間」去形容「愛情」,看來似乎太過負面,死亡和陰間都不會放過任何活人,作者是要強調真正的愛情是至為堅強的一種特殊關係,任何一方也絕不會輕易放棄,更不容第三者去破壞。「嫉恨」(‘jealousy’)一詞,正正表達出愛情的力量是何等頑強,不容人隨便介入和任意摧毀。可不是嗎?時下許多年青男女因為「箍煲」不遂而傷害對方或第三者甚至自殺,可見愛情的魔力非同小可。「烈焰」也是用來形容愛情有如猛烈的火焰,不易熄滅。很奇怪這裡忽然提到「耶和華」,有解經家認為這是暗示真摯的愛情是神聖的,是神賞賜給人的最大禮物,人要珍而重之,不可隨便糟蹋。 

如上所述,神是忌邪的神,不容我們在信仰上有「第三者」,還要求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申6:5) 耶穌加多一句:「要愛人如己。」(太22:39) 愛人就是愛神的表現,因為「神就是愛」(約一4:8,16),「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約一4:16)。

 

(8:7)「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愛情所燃起的愛火,連海洋的水和決堤的洪流也無法熄滅。作者認為,愛情是無價之寶,絕非金錢所能換得到。有人大灑金錢去換取某女子的一夜情,就是把愛情污蔑得體無完膚。因此真心相愛的人,應該懂得尊重愛情的偉大,願意為對方付出一切,尤其對方願意以身相許,把一生的幸福獻給你,豈不應加倍珍惜嗎? 

耶穌回應一個尋求永生的少年人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19:21) 那少年人卻垂頭喪氣地離開了。耶穌這話不是要強調永生是可用財富來換取,而是要強調信主的人是要全心全意跟隨主,不要再只顧拼命「積儹財寶在地上」,而跟隨主是要付上代價的,就可以「積儹財寶在天上」(太6:19-20)。用地上拿不走的財寶去換取天上永恆的財寶,你說值不值得? 

主為愛我們付上了沉重的代價,我們為主又付出了多少呢?但願我們把愛主的心放在生命中的第一位,所做的一切都是為愛主的緣故,正如主對我們死心塌地的愛:「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13:1) 願我們像雅歌1:4所熱切盼望的:「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

 

 

【參考資料】

《聖經串珠註釋本》中國神學研究院編撰,2000年11月初版。

「武林英雄帖」 (http://christianstudy.com)

「永恆與當代」雅歌書註釋 (http://a2z.fhl.net/php/pcom.php?book=3&engs=Song)

「華人基督教查經資料網站」(http://www.ccbiblestudy.org/index-T.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