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見證主?

誰見證主?

(聖靈、水和血)

(5:6-8)「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

耶穌受洗時,施洗約翰親眼「看見神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6-17) 這是水和聖靈的見證。耶穌在十架上流盡他的血(約19:34「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死時「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可15:37,39) 這是血的見證。他的死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賽53:7,10,12) 證明耶穌的死是聖靈預先的啟示。施洗約翰指著耶穌大聲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或譯:背負)世人罪孽的!」(約1:29)「曾被殺的羔羊是配得…尊貴、榮耀、頌讚的。」(啟5:12) 甚至耶穌死後,真理的聖靈直到今時今日,仍然繼續為耶穌作見證,正如他在約15:26所說:「但我要從父那裡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真理的聖靈;他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聖靈、水和血,三者都前後一致地為耶穌基督作見證。

「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為何要這樣強調?原因是:異端中有云,當耶穌受浸時,聖靈降在他的身上,他才擁有神性;當他被釘十字架時,神的靈離開了他(可15:34「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他又回復了他的人性,所以他是以一個平常人身分受死;這樣,祂的受死就沒有任何贖罪的意義。因此若單用水作見證,不足以駁斥異端的謬誤;必須加上血的見證,才能證明他由始至終都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


(聖父)

(5:9-10)「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該領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信神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裡;不信神的,就是將神當作說謊的,因不信神為他兒子作的見證。」

耶穌受洗時,父神已明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3:17) 施洗約翰可以為此作見證。事實上,他曾為此向猶太百姓作過見證:「我曾看見聖靈,彷彿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2-34)

耶穌在約5章曾說:「我若為自己作見證,我的見證就不真。另有一位給我作見證,我也知道他給我作的見證是真的。你們曾差人到約翰那裡,他為真理作過見證。」(約5:31-33) 耶穌接著說:「但我有比約翰更大的見證;因為父交給我要我成就的事,就是我所作的事,這便見證我是父所差來的。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約5:36-37) 他還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父神、施洗約翰和聖經,甚至他在地上所作的許多事,都可以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所差來拯救世人的救贖主。


(使徒)

(4: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

這是覆述約翰書信開首使徒為主耶穌所作的第一手見證:「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1:1-2) 耶穌在約15:27曾吩咐他的門徒說:「你們也要作見證,因為你們從起頭就與我同在。」


(信徒)

(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真正認識神的人原來有一個特點,他們會認識神的兒女!他們會從神的兒女身上看見神。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腓力這樣回應:「『求主將父顯給我們看,我們就知足了。』耶穌對他說:『腓力,我與你們同在這樣長久,你還不認識我麼?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你怎麼說「將父顯給我們看」呢?』」(約14:7-9) 因為約1:18說,「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我們若能彰顯出神的屬性,必然會讓人看出我們與眾不同;若他們能進一步認識並相信主,他們便明白為何我們的生命會如此改變。主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 也是同一道理。因此藉著信徒的生活行為、言談舉止,可以見證我們的救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