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領袖
4. 教會領袖
教牧書信提到的教會領袖,包括監督、長老、執事,監督和長老沒有大分別,只是不同地區教會採用不同名稱而已,而保羅在提多書1章所指的監督(7節),就是他所說的長老(5節)。
上述的教會領袖,都是教牧選立去管理教會,正如教會初期使徒們選了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派他們管理膳食,好讓使徒們能「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徒6:1-4) 按釋經學者說,執事的職務是協助監督辦理牧養和教會事務。在教牧書信裡,保羅提到監督要「善於教導」(提前3:2),「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多1:9)。提前5:17也提到,「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而只提到執事要「固守真道的奧祕」(提前3:9),並沒有提到執事擔任教導的工作。不過,保羅所強調的,無論是監督、長老或執事,都要堅守真道,以身作則,才能以真道來教訓、勸勉人。現在的教會領袖,只要對聖經真理有一定的認識,便可以作教導的事奉,當然也要視乎所教導的對象,是慕道者、初信者,還是比較資深的信徒。
保羅囑咐兩位教牧要嚴格篩選以上的教會領袖,並列舉他們應有的品格和行為操守。
提前
「作監督(‘bishop’)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sober’),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3:2-7)
「作執事(‘deacons’)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女執事(原文是女人)(‘their wives’)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great boldness in the faith which is in Christ Jesus’)。」(3:8-13)
提多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elders’)。若有無可指責的人,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就可以設立。」(1:5-6)
「監督(‘bishop’)既是神的管家,必須無可指責,不任性,不暴躁,不因酒滋事,不打人,不貪無義之財;樂意接待遠人,好善,莊重,公平,聖潔自持;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1:7-9)
(個人操守)
沒有不良習性:不好酒、不貪財、不一口兩舌(即說話可靠、前後一致)、不說讒言、不爭競、不任性、不驕傲、不暴躁、不好勇鬥狠。
有良好習性:有節制、自守(謹慎)、端正(莊重)、好客、溫和、有好名聲(得人讚賞)、心地純潔、行為潔淨、無可指責(沒有受人批評的地方)、辦事忠心、處事公平。
(管理家庭)
「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對妻子忠貞不渝。
「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兒女也是信主的,沒有人告他們是放蕩不服約束的」─教會可說是家庭的延伸,在教會強調彼此相愛、以信為本、以禮相待、互相尊重、坦誠溝通等等。管理家庭是管理教會的測試點,家庭若管不好,與家人關係不和,已不是一個好見證,「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提前3:5) 這是保羅發出的疑問。兒女也信主,且信得好,有良好得體的行為表現,會令人更信服作父母的管教有方,否則的話,也會受到人的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