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犯姦淫
大衛犯姦淫 (11:1-12:25)
(大衛與拔示巴同寢)
「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大衛又差派約押,率領臣僕和以色列眾人出戰。他們就打敗亞捫人,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一日,太陽平西,大衛從床上起來,在王宮的平頂上遊行,看見一個婦人沐浴,容貌甚美,大衛就差人打聽那婦人是誰。有人說:『她是以連的女兒,赫人烏利亞的妻拔示巴。』」(11:1-3)
元帥約押領兵出戰諸王和亞捫人,如臨大敵,而大衛日間卻安寢在王宮,起床後在宮頂上閒遊,這兩幅圖畫成了強烈的對比,暗示大衛對戰情顯得漠不關心,漫不經心地安享宮中的奢華生活。他在王宮的平頂上閒遊,在夕陽下欣賞如畫的黃昏風景之餘,也看看平民生活的風貌,悠然自得,多麼寫意!
就在此情此景,從高處窺見一個美貌的婦人沐浴,登時色心大起,馬上差人打聽她是誰。須知大衛現時已有三妻四妾,仍想對一個美貌女子意圖不軌,可謂「飽暖思淫慾」。
「大衛差人去,將婦人接來;那時她的月經才得潔淨。她來了,大衛與她同房,她就回家去了。」(11:4) 大衛得悉拔示巴的丈夫跟從了約押出征打仗,正中下懷,趁著她丈夫不在家,便差人接她到王宮與她同房,逍遙快活。大衛明知這婦人已是別人妻,卻為了滿足一己的情慾,貪一時之便,攬用王權,強將拔示巴帶來洩慾。大衛身為一國之尊,且是敬畏神的君王,無論是臣僕或是平民百姓都對他景仰三分,如今竟然做出此等下賤的行為,不僅有辱自己的身份,也令人大失所望,更加大大虧缺了神的榮耀。
(烏利亞兩度拒絕回家)
「於是她懷了孕,打發人去告訴大衛說:『我懷了孕。』大衛差人到約押那裡,說:『你打發赫人烏利亞到我這裡來。』約押就打發烏利亞去見大衛。烏利亞來了,大衛問約押好,也問兵好,又問爭戰的事怎樣。大衛對烏利亞說:『你回家去,洗洗腳吧!』烏利亞出了王宮,隨後王送他一分食物。」(11:5-8)
大衛污辱了別人妻子,竟全無悔意。一段時間之後,拔示巴珠胎暗結,手足無措,馬上傳達信息給大衛王,問他如何是好?大衛驚聞拔示巴有了身孕,生怕這醜事曝光,便想到把她的丈夫急召回來,速令他回家,目的當然是希望他與妻子行房事,到時便無人懷疑胎兒是屬於第三者,醜事便可以瞞天過海。但在烏利亞面前,大衛卻裝作很關心戰事的情況,又裝作恩待他的勞苦,給他休假,又送他王宮的美食給他享用,這一切都是矯柔造作,虛偽得很。
「烏利亞卻和他主人的僕人一同睡在宮門外,沒有回家去。有人告訴大衛說:『烏利亞沒有回家去。』大衛就問烏利亞說:『你從遠路上來,為甚麼不回家去呢?』烏利亞對大衛說:『約櫃和以色列與猶大兵都住在棚裡,我主約押和我主的僕人都在田野安營,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9-11) 大衛對戰事漠不關心,只過著安逸奢華的王宮生活;對比之下,烏利亞心繫戰情和上司同僚的安危,無心在家享清福,有強烈的責任感。大衛聽罷本該感到無地自容,但此刻大衛只想到烏利亞沒有上當,正盤算下一步棋。
「大衛吩咐烏利亞說:『你今日仍住在這裡,明日我打發你去。』於是烏利亞那日和次日住在耶路撒冷。大衛召了烏利亞來,叫他在自己面前吃喝,使他喝醉。到了晚上,烏利亞出去與他主的僕人一同住宿,還沒有回到家裡去。」(11:13) 大衛又用一些旁門左道,把烏利亞灌醉,企圖使他頭腦不那麼清醒,渾渾噩噩地回家與妻子同寢,卻功敗垂成。
(安排烏利亞戰死沙場)
「次日早晨,大衛寫信與約押,交烏利亞隨手帶去。信內寫著說:『要派烏利亞前進,到陣勢極險之處,你們便退後,使他被殺。』約押圍城的時候,知道敵人那裡有勇士,便將烏利亞派在那裡。城裡的人出來和約押打仗;大衛的僕人中有幾個被殺的,赫人烏利亞也死了。」(11:14-17) 既然烏利亞敬酒不喝喝佛酒,大衛無計可施之下,用了極卑鄙的手段,暗中吩咐約押派烏利亞上到最前線送命,這招借刀殺人可謂神不知鬼不覺!
「於是,約押差人去將爭戰的一切事告訴大衛,又囑咐使者說:『你把爭戰的一切事對王說完了…王的僕人─赫人烏利亞也死了。』使者起身,來見大衛,照著約押所吩咐他的話奏告大衛。使者對大衛說:『敵人強過我們,出到郊野與我們打仗,我們追殺他們,直到城門口。射箭的從城上射王的僕人,射死幾個,赫人烏利亞也死了。』王向使者說:『你告訴約押說:「不要因這事愁悶,刀劍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沒有一定的;你只管竭力攻城,將城傾覆。」可以用這話勉勵約押。』」(11:18-25) 大衛沒有為烏利亞的枉死感到內疚,反而叫使者回去安慰約押不要為下屬的死介懷,其實是在讚賞約押做得好,這暗語當然只有約押才聽得出來。
(大衛迎娶拔示巴)
「烏利亞的妻聽見丈夫烏利亞死了,就為他哀哭。哀哭的日子過了,大衛差人將她接到宮裡,她就作了大衛的妻,給大衛生了一個兒子。但大衛所行的這事,耶和華甚不喜悅。」(11:26-27) 烏利亞戰死沙場,大衛可以明正言順娶拔示巴為妻,沒有人再懷疑她懷中的胎是婚外情的結晶。
何以一位如此敬畏神的君王,竟淪落到如斯地步呢?他完全不像昔日的大衛,大衛曾為掃羅元帥押尼珥的死感到心痛(3:32),為掃羅兒子伊施波設被下屬刺殺感到憤慨,稱讚他是義人(4:11),如今烏利亞名義上為國捐軀,實質上是大衛借刀殺人,三人都是枉死,但烏利亞是大衛親手策劃加害,大衛竟然無動於中,何以他判若兩人?究其原因,就是烏利亞不死,大衛就名譽掃地,為了想盡辦法掩飾他與拔示巴的醜事,他孤注一擲,用烏利亞的死來保自己的聲譽。可以想像,大衛這段靈性黑暗的日子,完全沒有與神有任何相交。
大衛因一時放縱情慾,犯了強姦罪,以為就此了事。後來拔示巴有了自己的骨肉,他才驚覺事件越鬧越大,用盡各種方法去掩飾真相,結果一錯再錯,甚至良心也麻木了,完全沒有罪疚感。好比時下的男女隨便有性關係,忽然女方珠胎暗結,雙方便六神無主,有的把心一橫,把胎兒打掉,又或將剛出生的嬰兒如廢物丟棄,視人命如草芥,良心泯滅。
一個愛神的人,竟然可以完全喪失良知,比不認識神的人更可惡。掃羅也曾為了掩飾自己沒有順從神吩咐的惡行,在撒母耳面前大話連篇,最後被撒母耳當面訓斥,被神所棄絕。兩人所作的如出一轍,不過看來大衛所作的,比掃羅所作的,有過之而無不及!他雖沒有被神所棄絕,所得到的懲罰也著實不輕。
大衛這件令神「甚不喜悅」的事,讓我們有所反省。我們隨時會不經意地犯罪,但如果我們與神常有相交,聖靈必然會責備我們的良心,敦促我們認罪悔改,不要繼續行差踏錯去掩飾真相。耶穌說:「眼睛就是身上的燈。你的眼睛若瞭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太6:22-23) 我們每天若能檢討一下自己當天的行為,並向神祈禱說:「神啊,求你鑒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試煉我,知道我的意念,看在我裡面有甚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139:23-24),我們便不容易繼續活在靈性黑暗的日子裡,犯下彌天大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