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個考驗—尊敬神僕(三)

第十二個考驗—尊敬神僕(三) (16:41-18:32)

「第二天,以色列全會眾都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16:41) 可拉一黨雖然被剿滅,但餘波未了,才第二天,以色列全會眾又騷動起來,竟埋怨摩西和亞倫殺了人,完全看不透神的心意。

「會眾聚集攻擊摩西、亞倫的時候,向會幕觀看,不料,有雲彩遮蓋了,耶和華的榮光顯現。摩西、亞倫就來到會幕前。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們離開這會眾,我好在轉眼之間把他們滅絕。』」(16:42-45) 這是神第四次想滅絕百姓,看來神對這群愚頑的百姓已失去耐性。

「他們二人就俯伏於地。摩西對亞倫說:『拿你的香爐,把壇上的火盛在其中,又加上香,快快帶到會眾那裡,為他們贖罪;因為有忿怒從耶和華那裡出來,瘟疫已經發作了。』亞倫照著摩西所說的拿來,跑到會中,不料,瘟疫在百姓中已經發作了。他就加上香,為百姓贖罪。他站在活人死人中間,瘟疫就止住了。除了因可拉事情死的以外,遭瘟疫死的,共有一萬四千七百人。亞倫回到會幕門口,到摩西那裡,瘟疫已經止住了。」(16:45-50)

曾經報惡信的十個探子,都死在瘟疫之下。(14:37) 今次遭瘟疫死的,竟有一萬四千七百人之多,神從未如此殺過這麼多以色列人。若不是亞倫跑到他們中間燒香,為他們贖罪,死亡數字會繼續上升。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曉諭以色列人,從他們手下取杖,每支派一根;從他們所有的首領,按著支派,共取十二根。你要將各人的名字寫在各人的杖上,並要將亞倫的名字寫在利未的杖上,因為各族長必有一根杖。你要把這些杖存在會幕內法櫃前,就是我與你們相會之處。後來我所揀選的那人,他的杖必發芽。這樣,我必使以色列人向你們所發的怨言止息,不再達到我耳中。』」(17:1-5) 神又要在會眾眼前施行神蹟,令他們知道亞倫是神所揀選的祭司,他們要順服神的安排。

「於是摩西曉諭以色列人,他們的首領就把杖交給他,按著支派,每首領一根,共有十二根;亞倫的杖也在其中。摩西就把杖存在法櫃的帳幕內,在耶和華面前。第二天,摩西進法櫃的帳幕去。誰知利未族亞倫的杖已經發了芽,生了花苞,開了花,結了熟杏。摩西就把所有的杖從耶和華面前拿出來,給以色列眾人看;他們看見了,各首領就把自己的杖拿去。」(17:6-9) 連亞倫的杖共有十三支,只有亞倫的杖發芽,甚至開花結果,這是神的作為,固然是要令十二支派的首領膺服。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把亞倫的杖還放在法櫃前,給這些背叛之子留作記號。這樣,你就使他們向我發的怨言止息,免得他們死亡。』摩西就這樣行。…以色列人對摩西說:『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嗎?』」(17:10-13) 每次看見神蹟,他們才知道得罪神的後果是何等嚴重。但每次風波平息後,他們很快又忘記過去的教訓。神就是要我們學習順服的功課,否則隨時要承受更多苦楚。連主自己也要從苦難中學習順從,才能成為完全的活祭:「基督在肉體的時候,…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5:7-9)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要帶你弟兄利未人,就是你祖宗支派的人前來,使他們與你聯合,服事你,只是你和你的兒子,要一同在法櫃的帳幕前供職。他們要守所吩咐你的,並守全帳幕,只是不可挨近聖所的器具和壇,免得他們和你們都死亡。他們要與你聯合,也要看守會幕,辦理帳幕一切的事,只是外人不可挨近你們。…我已將你們的弟兄利未人從以色列人中揀選出來歸耶和華,是給你們為賞賜的,為要辦理會幕的事。』」(18:1-4,6) 這是關於利未人在事奉上的角色,是要聽命於祭司,協助祭司辦理會幕裡的事。

至於祭司亞倫和他的兒子,「你們要看守聖所和壇,免得忿怒再臨到以色列人。…你和你的兒子要為一切屬壇和幔子內的事一同守祭司的職任。你們要這樣供職;我將祭司的職任給你們當作賞賜事奉我。凡挨近的外人必被治死。」(18:5,7)

神再次將祭司和利未人的職務劃分清楚,免得又有利未人越權,兩者都是在會幕裡服事,各自緊守崗位,但仍需要互相配合,且不容外人接近。同樣,教會要發揮應有的作用,信徒要「連於元首基督,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弗4:15-16)

接著,神給祭司所應得的份:「耶和華曉諭亞倫說:『…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在他們中間也不可有分。我就是你的分,是你的產業。』」(18:8-20) 神不會待薄專心一意侍奉祂的人,最重要的是,「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詩16:5)

這是利未人所得的份:「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18:21) 不過他們也得作十一奉獻:「你曉諭利未人說:你們從以色列人中所取的十分之一,就是我給你們為業的,要再從那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作為舉祭獻給耶和華,…從這十分之一中,將所獻給耶和華的舉祭歸給祭司亞倫。奉給你們的一切禮物,要從其中將至好的,就是分別為聖的,獻給耶和華為舉祭。…你們從其中將至好的舉起,就不致因這物擔罪。」(18:26-29,32) 利未人拿最好的獻給神,神又歸給祭司。我們要把最好的獻給神,神也會把最好的歸給我們。

民19章是關於潔淨的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