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舅父和好

雅各 (創25:29-34, 27:41-45, 28:10-35:29)

(與舅父和好)

拉班回答雅各說:「『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又對眾弟兄說:『你們堆聚石頭。』…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因此這地方名叫迦累得(以石堆為證的意思),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拉班又說:「『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又在山上獻祭,請眾弟兄來吃飯。他們吃了飯,便在山上住宿。拉班清早起來,與他外孫和女兒親嘴,給他們祝福,回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創31:44-55)

拉班和雅各立約起誓,由神親自作見證,兩人之間的嫌隙就此一筆勾銷,和氣收場。看來拉班仍然惦念自己的女兒,此刻她們忽地捨他而去,臨別依依,仍冀望女兒有好的歸宿,因此要求作丈夫的雅各不可對妻子不忠,這是人之常情。另一方面,拉班還是對耶和華有所忌憚,生怕雅各向他報復,因此與雅各立約,河水不犯井水,正如非利士王亞比米勒因為忌憚以撒的神,和以撒立和平之約(創26:28-29)。立約之後,雅各請大家一起吃獻祭之物,以示友好;同樣,以撒和亞比米勒立約,也擺設筵席請對方吃飯(創26:30),雙方化敵為友,相信這是當代的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