囑雅各往舅父家娶妻

以撒 (創25:20-28, 26:1-28:4, 35:28-29)

(囑雅各往舅父家娶妻)

以掃恨不得把雅各殺死,希望等到老父離世便幹掉他,此事又給利百加知道,有意安排雅各逃往她哥哥拉班家暫避,於是她投訴以掃的妻子是迦南女子來游說丈夫囑雅各離家往拉班家。她對丈夫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地。』」(創27:46,28:1-4)

正如父親亞伯拉罕要求自己不要娶迦南女子,要娶本族的女子為妻,現在以撒對雅各作出同樣的要求,同樣是基於神賜地為業的應許。可見亞伯拉罕與神的關係對以撒影響深遠,以撒因此也深明神的心意--不要娶迦南女子而導致離棄耶和華轉去拜迦南神祗,因而寄望兒子雅各承傳這個優美傳統。為此緣故,當以色列民準備進入迦南地時,摩西再次提醒他們:「耶和華你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耶和華你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的將你們滅絕。」(申7:1-4)

後來約書亞領以色列民進入迦南之後,約書亞同樣嚴肅地囑咐他們:「你們要分外謹慎,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若稍微轉去,與你們中間所剩下的這些國民聯絡,彼此結親,互相往來,你們要確實知道,耶和華你們的神必不再將他們從你們眼前趕出;他們卻要成為你們的網羅、機檻、肋上的鞭、眼中的刺,直到你們在耶和華你們神所賜的這美地上滅亡。」「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耶和華在降福之後,必轉而降禍與你們,把你們滅絕。」(書23:11-13; 24:14,20)

亞伯拉罕和以撒與神多年的經歷,讓他們深深明白神賜福降禍的道理--信靠耶和華必得福,敬拜外邦神必招禍。若他們的後裔要繼續得神的眷佑,也要遵守這個基本原則。為我們下一代著想,我們首先要成為敬畏神和倚靠神的典範,再培育下一代與神建立密切的關係,不可輕易離棄神,否則得不著神的祝福,反而招禍。箴言書說:「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箴22:4)

(壽終)

創35:28-29說,「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以撒比父親還活多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