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對神的回應
亞當與夏娃 (創2:7-3:24)
(兩人對神的回應)
「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
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3:8-13)
無所不知的神,當然知道亞當藏身在哪裡,也知道亞當做了甚麼越軌之事。大衛對神在這方面認識至深,因此他說:「耶和華啊,你已經鑒察我,認識我。我坐下,我起來,你都曉得;你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臥,你都細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華啊,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的。…我往那裡去躲避你的靈?我往那裡逃、躲避你的面?」(詩139:1-4,7) 摩西更為到神深知自己的罪孽而感到驚惶:「我們因你的怒氣而消滅,因你的忿怒而驚惶。你將我們的罪孽擺在你面前,將我們的隱惡擺在你面光之中。」(詩90:7-8)
無奈這是人畏罪潛逃的自然反應,人自知做了不正當之事,便想盡辦法去隱瞞遮掩,希望神不知鬼不覺,就此不了了之,平安大吉。一旦醜事被揭穿,便馬上推卸責任,務求推到別人的身上,是別人的錯,是別人的問題,不關自己的事。這在公司、家庭、朋友,甚至教會裡的糾紛中屢見不鮮。亞當作了虧心事,聽見神的聲音害怕起來,自知不能再隱瞞,直認不諱自己「赤身露體」而躲起來。神大興問罪之師,他的反應不是承認自己做錯,沒有聽從祂的吩咐,而是把責任推給夏娃,甚至把責任推到神的身上,好像在說:你若不賜給我這個女人,便沒有人把禁果給我吃,我便不會吃禁果。夏娃同樣把責任推給蛇,從來不會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做錯。事實上,蛇開始引誘夏娃去懷疑神說話的真確性時,夏娃很清楚地回答蛇:「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創3:3) 只是夏娃自己禁不住誘惑,中了蛇的圈套。此時卻把所有責任推到蛇身上:「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3:13) 言下之意,此事與自己一概無關。
其實夏娃不但因為自己有「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而身陷囹圄,她犯了一個更大的錯誤,就是把禁果也遞給亞當吃。可能她丈夫初時也是說神吩咐不可吃,而妻子便轉述蛇的漂亮說話,令丈夫也上當。保羅坦然道出了人醜陋的罪性:「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1:32) 何以我們會喜歡別人犯我們所犯的罪呢?可能這樣做會令我們少些感到內疚。愈多人犯同樣的錯誤,我們便愈有藉口去抵賴;甚至大夥兒都犯同樣的錯時,可能錯誤的行為也被視為正常!人就是容易隨波逐流,不問問這行為是否恰當,愈多人去做,便下意識地去「跟風」,再不會問問自己良心是否覺得不妥。
最後,人要為自己所犯的錯承擔責任。首當其衝的當然是蛇,牠是始作俑者。牠受到咒詛,「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創3:14) 其次就是夏娃,她是「眾生之母」(創3:20),結果女人要受「懷胎的苦楚」,兼且被丈夫「管轄」(創3:16);夏娃也是咎由自取。而亞當是眾生之父,地受到咒詛,男人要「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3:17) 最後,神迫於無奈,「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創3:23) 亞當不能再留在伊甸園管理園子,「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他「歸了土」(創3:19),可以說是自食其果。任何人犯罪,必然遭受神公義的審判,無一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