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的爭議 (20:27-40)
復活的爭議 (20:27-40)
「撒都該人常說沒有復活的事。有幾個來問耶穌說:『夫子!摩西為我們寫著說:「人若有妻無子就死了,他兄弟當娶他的妻,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個娶了妻,沒有孩子死了;第二個、第三個也娶過她;那七個人都娶過她,沒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後來婦人也死了。這樣,當復活的時候,她是哪一個的妻子呢?因為他們七個人都娶過她。』
耶穌說:『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世界,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20:27-36)
撒都該人主要是由祭司階層的人組成的一個猶太宗派,而且是世襲的。他們的排他性非常強,生活富足和貴族化。在信仰上極之保守,只接受希伯來《摩西五經》的權威性。他們不相信天使、魔鬼和復活,也不認同法利賽人所遵守的口傳律法。他們原與法利賽人不和,後來卻聯手對付耶穌。
他們向耶穌提出「復活」的問題,質疑人會復活,目的是要證明自己所信的是對的。首先,他們是引用了申25:5-6關於嫁娶的經文,「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然後用一個假設的例子來否定復活的存在。
上述的經文是遠古時代一個為死去的家人延續香燈而作出保障的條例,將這責任放在其他親兄弟身上。耶穌卻道出這個世界與人死後復活的世界,是兩個截然不同的世界。這世界的人有嫁娶的文化,是基於神創造人之後吩咐人類要繼續繁衍並管理世界。死後復活的世界不是人人有份!是屬於那些「算為配得」的人,他們死後復活,成為神的兒女,再沒有「是誰的妻子」等在生時的姻親關係。因此,人死後能復活的生命是神所賜予,不是人死後自然延續的生命,即便撒都該人不相信死後有生命,也犯上了思想上的錯誤!所提出的問題本質上不能成立。而復活後的生命不會再有任何嫁娶與繁衍,因此不存在他們所假設的矛盾現象出現。
「『至於死人復活,摩西在荊棘篇上,稱主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為在他那裡(那裡:或譯看來),人都是活的。』有幾個文士說:『夫子!你說得好。』以後他們不敢再問他甚麼。」(20:37-40)
耶穌引用他們接受的《摩西五經》裡的《出埃及記》神在荊棘火焰中向摩西顯現時的說話:「我是你父親的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出3:6) 神是「活人的神」,意即祂向摩西宣告上述這句說話時,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算為配得」且是活在另一個世界的人!一句強而有力的說話,足以推翻撒都該人一向不相信有復活的錯誤觀念。顯然他們只用理性的角度去讀經,才犯上信仰上嚴重的缺陷。
(反思)
撒都該人既相信《摩西五經》,自然相信神的創造,即相信「無中生有」這回事,卻不相信人可以死後復活,即不能接受人死後還可以有生命的存在,也不相信有天使與魔鬼,即不相信靈界有生命的存在,而神本就是個靈,顯出他們信仰上的矛盾。
許多科學家不相信有神,自然不相信宇宙是神所創造的,更不相信人有靈魂,死後會復活!讓我們探討一下為何科學不能接納創造論。
創造論基本上是「無中生有」的問題,這在西方科學的觀點裡,被認為是不合理的。物理中有各種的「守恆」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都指向「有」的東西(「量」),雖然可以改變其型態,但是其總量卻不改變─也就是「守恆」的意思。我們知道物質(mass)可以從能量(energy)轉換出來;能量可以「變出」物質來,同時也必須產生與這物質剛好抵消的「負物質」來,所以物質的總和還是零;但是能量還是得先在那裡。那些起初能量卻又是怎麼來的呢?這是一個科學無法解答的問題。我們觀測到的宇宙有個開始,而且顯然是一種「無中生有」的現象,這是目前科學無法探討的限制範圍。
我們所處的宇宙,有資訊,會變化,它可以運用的能量隨著時間過去,就愈來愈少,這就是熱力學第二定律(‘second law of thermodynamics),是熱力學四條基本定律之一。聖經一開始便說出宇宙的起源:「起初,神創造天地。」(創1:1) 神是個靈,不屬物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祂的話創造了萬物,這不是一種我們可以瞭解、可以複製的方法,這是超自然的。宇宙就是從虛無中產生了實存,這是聖經第一個神蹟。若我們能接受聖經第一句話,那麼其餘的話就不難接受了。
再者,若是我們不能想像無中生有,我們同樣也不能想像「從有變無」。凡物一旦存在,這存在不能「消失」於無形,只能「變相」。身體是由物質構成,物質沒有「生命」,這「生命」是不是在人死了就消失呢?若把人比作一台電腦,電腦有硬件(如同人的身體),還要有軟件(靈魂或精神)才能操作。電腦的硬件若是壞了,不代表其軟件也壞了;軟件總是存在的,它存在於寫程式的工程師的腦子裡,是不會消失的。正如物理學家兼牧師伯金宏博士(Polkinghorne)所說:神把我們的「軟體」下載入祂的硬體裡,直到祂將這軟體灌入祂所給我們的一個新的硬體來運行。
其實人有靈魂的概念是很普遍的,幾乎所有的部落文明都有人死魂不死的信仰,這不是偶然的。科學不能測量靈魂的存在,不能因此就證明靈魂不存在。有關靈魂的事顯然不在科學探討的領域當中,而神學的範疇正是屬靈的事。科學不能研究人死後的精神光景,因為肉體腐化,沒有與物質界溝通的管道。我們只能考慮創造屬靈實存的上帝的啟示,尤其是人死後的另一邊光景。
【參考資料:《號角月報》2017年3月版15頁「無中生有」】
耶穌在「財主與拉撒路的比喻」當中,便透露了人死後的光景,說明人死了以後仍然是有意識的,我們也只能透過神在聖經其他地方的啟示來一瞥靈界的事。
保羅在林前15章反駁沒有死人復活之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就是在基督裡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林前15:13-19) 假若我們接受「人死如燈滅」的傳統說法,如撒都該人所信的,那我們就不知為何要生存了。倘若生存只為了享受這物質的世界,那麼,那些活在痛苦中的人更缺乏生存的價值和意義了。人生苦短,若「只在今生有指望」,人的光景是何等可憐!
神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是一句何等令人振奮的話,證明神在舊約中早已啟示了我們人死後可以復活。耶穌又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 正好給信他的人將盼望放在來生,也給了我們生存在世的真正意義,就是為來生而活!因此我們要活得有意義,便要多領受及遵從主的教訓和指示,祂為我們定下生存的真正意義和價值,是我們在世生活的一盞明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