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格拉森趕鬼 (8:26-39)
往格拉森趕鬼 (8:26-39)
「耶穌上了岸,就有城裡一個被鬼附著的人迎面而來。....他見了耶穌,就俯伏在他面前,大聲喊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求你不要叫我受苦!』….耶穌問他說:『你名叫甚麼?』他說:『我名叫「群」』;這是因為附著他的鬼多。鬼就央求耶穌,不要吩咐他們到無底坑裡去。那裡有一大群豬在山上吃食。鬼央求耶穌,准他們進入豬裡去。耶穌准了他們,鬼就從那人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湖裡淹死了。」(8:26-33)
猶太人視豬為可憎之物,格拉森是飼養豬的地方,必定是外邦人所在之地。
連鬼都認識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知道他有權柄選擇用甚麼方式去處置牠們,無怪乎牠們很怕見到他。「無底坑」是魔鬼終極的「囚室」,這群鬼不想提早到這個「煉獄」,可以選擇的話,這群鬼寧可附在豬的身上,看來鬼比較喜歡附在人或動物身上作棲息之所。耶穌曾說了一個關於污鬼的比喻,來比喻邪惡的世代:「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太12:43-45)
耶穌允准群鬼進入豬群,無可避免地,那群豬做了「替死鬼」,失控闖下山崖,淹死在湖中。此奇異之事證明了一點:不論多寡,群鬼都要服在耶穌的權柄之下,速速就範,證明他勝過一切邪惡勢力。此事在周圍親眼目睹的人群中,足以見證耶穌是至高神兒子的身分!
「放豬的看見這事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格拉森四圍的人,因為害怕得很,都求耶穌離開他們;耶穌就上船回去了。」(8:34-37)
一個長期受鬼魔困擾的人一旦回復正常,四周的人應該感到高興才是。不幸的是,他們非但沒有稱頌神,反要求耶穌離開格拉森,證明外邦人也會跌入不信和頑梗的網羅中。
「鬼所離開的那人懇求和耶穌同在;耶穌卻打發他回去,說:『你回家去,傳說神為你做了何等大的事。』他就去,滿城裡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8:38-39)
人不必一定跟從耶穌才算是他的門徒,即使不與耶穌同行,只留在自己的地方傳揚耶穌的作為,仍是個不折不扣的門徒,正如燈「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8:16)。
(反思)
以下是一位以前曾拜慣神佛、過著神婆般生活的姊妹,見證自己如何從占卜到遇上耶穌,扭轉了她毫不快樂的人生,甚至影響了媽媽主動返教會。
「六歲前,我是家中驕橫的小公主。直到弟弟出生,媽媽需全力照顧體弱多病的他,我開始感到被遺棄,常藉鬧事來吸引媽媽注意。
小三時,同學帶了本美麗的填色畫冊回校,我很妒忌,也想炫耀一番,於是在媽媽的錢包裡取了一張五百元紙幣買畫冊,更帶回校炫耀。我沒甚麼朋友,就用餘下的錢買食物分給同學;誰願意陪我玩耍,我就給他五元。小小年紀,竟已用錢收買友情!
媽媽發現後,用藤條打我,說:『這是爸爸的薪金,沒了這筆錢我們沒飯開!年紀這麼小就偷錢,你沒救了!』
爸爸回到家,我再被打得滿身傷痕。他更作勢要打電話:『你沒救了!我叫警察來抓你,就當沒生過你!』我怕得要命,拚命阻止,最後被趕出屋外。我哭個不停,一小時後,媽媽開門,爸爸跟我講條件:以後由他發零用錢,每次用錢也要記帳給他看。然後,他把我綁在吊扇下,從晚上九時到翌日早上六時,一直站在客廳中,沒飯吃。翌日,爸爸還到學校請班主任給我記過;又要我在同學面前承認偷錢,並請他們交還昨天所收的錢。自此,我與同學的關係更差,毫無尊嚴。我的童年很不快樂。
升中後,我自暴自棄,媽媽沒辦法,曾放逐我到天台鐵皮屋住。我厭惡家人,期望白馬王子來救我,快快嫁人,脫離這個家。我的中學生涯就這麼渾渾噩噩度過。
學業不佳的我,十七歲便投身社會,在會計師事務所工作。滿以為可以擺脫家人,豈料工作處境更惡劣!上司指責沒得還口、同事攻擊搬是非沒能還手、一向任性不懂交朋友的我,只覺『全世界』討厭我、拒絕我,不如一死了事!就在最後一刻,奇怪地我放棄自殺,對自己說:『我要發奮,要證明我不是「地底泥」!』隨即開始半工讀的生活。
我渴望嫁人,而全公司只有一位男同事。他不是白馬王子,但有潛質成為會計師,想到將來有好日子過,算是值得『投資』,便與他交往。拍拖十年,經歷幾番風雨,投放當時所有積蓄,一起買了樓,然後他成為會計師,我們結了婚。我欣然以為終有回報,然而,泡影隨之幻滅─結婚一年半,第三者出現。真是晴天霹靂!
原來靠男人也是徒然,我決定靠自己。哪知成為註冊會計師後,卻沒有升職機會。『天啊!我已經付出許多了,為何仍得不到應得的?』我恨這個世界,落入黑暗與迷失中。我不甘心,渴望扭轉人生。於是,開始神婆生活。
玩塔羅牌的中學同學介紹了一位占卜師,說能為我指點迷津。我沉迷至一個月玩四五次,每次花費五百元;扣掉家用和生活開支,積蓄所餘無幾。每次我總問:何時飛黃騰達?何時找到下一段姻緣、見到出路?每次占卜卻叫我更迷茫,可愈迷茫愈陷得深。當時我瘋狂拜神,房內滿天神佛;手戴水晶,手袋有佛珠和佛經;失意時還走到百貨公司的神像前吸靈氣!
農曆新年,我問流年走向:何時可離開這公司?何時升職?占卜師答:『有轉機!下星期寄求職信,會有公司聘請你,接見你那位小姐就是你的貴人。』我按他吩咐做,不久就接到面試電話。是間外國公司,接見我的是位女士,一如他所言,我獲聘了。那位女士就是我現在的上司!
由於感到這次是我人生的轉捩點,縱然工作比以往繁重,我也硬著頭皮去做。入職一個多月,人很緊張,一直抑壓自己,怕得罪上司同事,丟失工作。有天,上司說:『觀塘有個福音午餐會。我今天很想去聽,你陪我去好嗎?』甚麼?福音是講耶穌的,我是拜神的!已滿天神佛,再加一位很忙呀!但怕上司不悅,惟有去了。
很奇妙,踏進教會,凝望十字架,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放鬆。每次我求神問卜後,只得一兩天平安,第三天又再坐立不安。但那天講員的每句話都烙在我心坎上,眼淚更無端落下。自此,我主動報名,與上司同去。如是者,去了一年,聽過許多人分享,曾坐牢、欠債的……我不禁想:上帝究竟是誰?這些人竟有如此改變,且喜樂生活,我卻弄得如斯田地?每次午餐會,我也哭得很厲害;上帝正透過這些眼淚醫治我的傷痛─從小累積的怨恨、上一段婚姻的傷痕……
週四在金鐘也有福音午餐會,於是我逢週四五就參加午餐會,尋求上帝醫治。然而,我仍有求神問卜、攝太歲、睇相、玩塔羅牌,只是次數漸減,最後與占卜師吵架後,就不再去了。上帝的工作真奇妙!有天,上帝說:『不如來跟從我吧。你知有多好的。』我說:『但我剛拜了觀音,攝了太歲,我怕它們來找我。不如年終「還神」後,我再試試跟祢。』於是如常生活,去拜神也去福音午餐會。
上司生日那天,為了『擦鞋』,也因感動,我買了張生日卡送給她─她在我傷心難過期間,常伴著我,與我聊天,是罕見的上司。除了『生日快樂』,我還寫了句:『這一年很感謝你把我帶到上帝的門口,我覺得自己開始轉變。』她看後異常開心,竟在晚上十二時打來電話叫我決志!搞甚麼?明明說好年終再考慮。這時,上帝再對我說:『我的能力你是知道的。你連死也不怕,還怕甚麼?』是的,我的命是上帝撿回來的,還怕甚麼?
我鼓起勇氣在電話裡跟著上司祈禱,而房裡的觀音像彷彿看著我做這決定。決志後,精神抖擻,不需再靠那些神明了。那夜睡得很甜,全無雜音或讓人驚恐的事。那時我與媽媽同住,早上起來,就告訴她我已決定信耶穌。
自離婚後,媽媽見我渾渾噩噩,曾勸我不要再拜神。她沒有任何信仰,那天知道我成為基督徒,竟興奮地說:『我立即為你找教會!』隨後在家附近一間教會,找著牧師就說:『請救救我女兒,她很不濟!』不知怎的,牧師一為我祈禱,我不斷流淚,感覺如釋重負。
上帝繼續改變我。有天,教會同工邀請我參加團契,本想速速離場的我,給她留住,一坐下才知『不妙』:新朋友要自我介紹!我很怕溝通,上帝卻張開我的口,使我滔滔不絕地講了一小時。團友聽了我的經歷都哭了,他們握著我的手,圍著我禱告,很溫暖!我從小覺得這世界很冷漠,從未嘗過這般親密,上帝正透過他們來愛我。
我開始參加教會的崇拜和小組,並在2013年接受洗禮。至於媽媽,我從沒向她傳福音,她卻主動到教會,說要決志做基督徒,因為我的生命有很大改變。她跟弟兄姊妹邊說邊哭,我非常感動。媽媽未曾讚過我,現在竟說我是她最愛的女兒!之後,我在教會服侍,為主講見證,並參加門徒訓練課程。現在公司已有辦公室小組,每週一次查經、分享,有同事在組內信主。
昔日,我不懂溝通,厭惡世界,認為大家都苦待我;信主後,我檢視自己,才知是自己的問題。我對上帝說:『我前半生做了許多錯事而不自知,今天我要改過,跟從耶穌,讓祂改變我的生命,進入祢的國度。』這次立志扭轉了我的人生,這全因上帝改變了我。
三年前,我遇到現在的丈夫。初相識時,婚姻失敗的陰影仍在。直到一次查經,上帝幫助我認識主裡的婚姻觀,我才有勇氣在上帝面前與丈夫立約,同心堅守婚盟見證主。
以前我只看重世界的事,現在我最想榮耀上帝。『主耶和華說:我必親自作我羊的牧人,使牠們得以躺臥。失喪的,我必尋找;被逐的,我必領回;受傷的,我必纏裹;有病的,我必醫治』(結34:15-16),這是我最深刻的經文,因我在眾人面前沉淪之時,是上帝一手挽回我。感謝上帝!
【資料來源:《中信月刊》56卷第1期2017年1月刊6-8頁「摩登神婆遇神記」】
姊妹從小學、中學以至職場、婚姻都飽受一段段不愉快的經歷,更曾有過自殺的念頭,落入黑暗與迷失之中。她深覺全世界都討厭她,也恨透這世界,轉而靠占卜算命指點迷津,求神拜佛希望扭轉乾坤。諷刺的是,透過一次占卜,竟遇上貴人,而這貴人卻是帶領她到福音午餐會聽見證分享的上司!最後她決志信主,還在教會事奉。她的改變更影響媽媽主動到教會認識耶穌,一洗過往對母親負面的形象,母女關係因而改善了很多。神又讓她重拾一段比前更美好的婚姻,在上帝面前與丈夫立約,同心堅守婚盟。她的經歷恍似被魔鬼操控的格拉森人,過著飽受折磨的非人生活,遇上耶穌後與魔鬼隔絕,人生從此不再一樣─立志跟從主,在教會投入事奉,分享見證,在主裡重拾久違了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