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醒36小時

警醒36小時

尖沙嘴一家食店開張才三個月,每隔數天便被偷豆苗、西蘭花之類的貴價菜,令廚工大失預算。由於該店尚未安裝閉路電視,未知偷菜賊是何方神聖。

原來每朝清晨,食店供應商將載有鮮菜的發泡膠盒,放在食店門外,等候職員上班時收取作食材用。東主氣憤之下,決定親自出馬,連續多晚駕駛座駕,停在店舖對面馬路,天寒地凍下寧捱眼瞓,監視捉賊。終於有一次清晨六時許,工人照常送來五大盒鮮菜放在食店外。未幾,一名女子拿著雨傘走近,撕開發泡膠盒,取出一些蔬菜,東主見狀,連忙落車喝止,赫見偷菜賊竟是白髮斑斑的花甲婦人,大感愕然,無奈下亦只有報警拉人。

這事令我想起數十年前往美國升學,租住父親朋友的家裡。他家原有兩層,地下是車房,二樓是他們一家的住所。主人家為了迎接我這個新租客,早在天台搭建了一個小廳和一個房間,我便住在天台的房間裡。他們一家人對我很好,我和這家人很快熟落。每月付租金和伙食費,每晚和他們一家共進晚餐。平日有時和主人的兩個孩子一起玩耍,假日有時全家一起出外旅遊。

數月後,我開始發覺行李內的錢包好像少了些美元紙幣。我行李沒有上鎖,冷不防會有小偷光顧。為了證明自己沒有弄錯,我開始把錢包的紙幣點算一下,然後才上學,很快便證實有人私下偷去我的錢。這家有七個人,家主夫婦、家主的年邁母親,和家主的四個子女。家主夫婦和兩個家姐日間要上班,因此最值得我懷疑的,是家主的兩個兒子,一個讀中學,一個讀小學。

我為了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有次我先把錢包的紙幣號碼記下來,把窗簾垂下,然後匿藏在房間外面的露天地方,靜待小偷出現。結果小偷真的出現了,我聽到家主的小兒子一面上樓,一面呼叫我的名字,我在窗外自然默不作聲。待他走了,再點算一下錢包的紙幣,果然真的少了數張。

那一刻我心裡感到很難過,因為我和這家人相處得很融洽愉快,我舉目無親,這是我當時最稔熟的一家人。我終於硬著頭皮,待主人家下班回家後,我把事情的始末和盤托出。家主人盛怒之下,叫他小兒子來對質,小兒子終於承認是他幹的好事,家主人把小兒子重罰一番,並把偷去的錢還給我。

我把這事告訴在香港的父親,父親也感到很失望,並叮囑我搬往別處,我匆匆另找地方棲身。雖只有半年的時光,我和婆婆的感情與日俱增,臨別依依,眼淚只有在心裡流。

耶穌曾吩咐門徒說:「你們要警醒,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家主若知道幾更天有賊來,就必警醒,不容人挖透房屋。」(太24:42-43) 許多低層豪宅,賊人都是趁家人不在的時候偷偷進入屋內爆竊,這些事情在報章上屢見不鮮。竊案發生後,家主人當然會提高警覺,不容有失,若及早防範,便不會損失慘重。

接著耶穌又說了一個比喻:「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遲延的時候,她們都打盹,睡著了。」(太25:1-4) 耶穌借此比喻叮囑門徒要警醒和預備,不要等到主再來時還未預備好。

我們若不警醒,便會冷不防中了魔鬼的圈套,在罪裡過活而不自知。當耶路撒冷的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除掉耶穌時,「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路22:3),猶大便與耶穌的敵人合謀捉拿耶穌去受審。直到他懊悔自己出賣主之前,他一直活在黑暗裡,在魔鬼的掌控之下,不能自拔。

因此,我們的靈要常常甦醒,不要讓它沉睡。有燈而沒有油,就好比一個掛名的基督徒,沒有個人的靈修,靈很快便沉睡,更加需要聖靈藉著神的話語去喚醒沉睡的靈,否則變成「愚拙的童女」,生活一如既往,與非信徒又有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