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所當然」的付出
「理所當然」的付出
2015年博鰲亞洲論壇在中國海南省召開,26/3開始,為期四天,台灣前副總統蕭萬長也有出席,並率領近30名團員參加,大陸早在17/3透過論壇秘書長回應表示歡迎。據傳媒報導,馬英九在他出發前幾日,曾與他在總統府討論過參與大陸極力推行的「亞投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馬英九表態贊成,他便去與習近平會一會面,表示台灣誠意加入亞投行。蕭萬長並未有被安排與習近平單獨會談,只是利用五分鐘合影機會寒暄了幾句。
論壇閉幕後,人民日報海外版一篇文章說,「假設習近平硬擠出30分鐘安排會見蕭萬長,又能談些什麼?估計只能拉拉家常了。兩岸之間,該說的基本已說到,剩下的只看怎麼做。」文章最後表示,「人與人之間,如果一方習慣了另一方的付出,往往會將之視作理所當然,而產生不珍惜的念頭。兩岸之間其實也是一樣,大陸太過『熱情』,台灣似乎也會變得『傲嬌』。」
且撇開兩岸政治話題不說,文章說得好,一方面付出很多,而另一方面往往會習以為常,視慣性接受的為理所當然。看看在家那些嬌生慣養的孩兒就是了,沒有外傭的日子,上一代起碼懂得幫媽媽做些家務,自己也略懂照顧自己,但現代的孩子,習慣了外傭或全職媽媽全天候的照料,幾乎甚麼都不懂,連最基本的煮食和衣衫整理都不曉得怎樣處理,更不會感謝父母和外傭的辛勞。
曾經在Whatsapp上看到一段信息:
『一名青年申請某大公司的經理職位,通過了第一次面試,最後要見董事長。董事長發現他的履歷上,成績一貫優秀,從中學到研究生都沒間斷過。董事長問:「你在學校拿到獎學金嗎?」他說:「沒有。」董事長問:「是你父親為你付學費嗎?」他說:「父親在我一歲時便離世了,是我母親給我付學費。」董事長問:「那你母親是在哪家公司高就?」他回答:「我母親是給人洗衣服的。」董事長要求青年把手伸給他看,青年照著做。董事長問:「你幫你母親洗過衣服嗎?」青年說:「從來沒有,我媽總是要我多讀書,再說,母親洗衣服比我快得多。」董事長說:「我有個要求,你今天回家,給你母親洗一次雙手,明天上午你再來見我。」
該青年覺得自己被取錄的可能性很大,回到家後高高興興地要給母親洗手,母親受寵若驚,把手伸給孩子。青年給母親洗著手,漸漸地,眼淚掉下來了,因為他第一次發現,他母親的雙手都是老繭,有個傷口在碰到水時還會疼得發抖。青年第一次體會到,母親就是每天用這雙有傷口的手洗衣服為他付學費,母親的這雙手就是他今天畢業的代價。
該青年給母親洗完手後,一聲不響地把母親剩下要洗的衣服都洗了。當天晚上,母親和孩子聊了很久很久。
第二天早上,青年去見董事長。董事長望著青年紅腫的眼睛,就問:「可否告訴我你昨天回家做了些什麼嗎?」青年回答說:「我給母親洗完手之後,我幫母親把剩下的衣服都洗了。」董事長說:「請你告訴我你的感受。」青年說:「第一,我懂得了感恩,沒有我母親,我不可能有今天。第二,我懂得了要去和母親一起勞動,才會知道母親的辛苦。第三,我懂得了家庭親情的可貴。」董事長說:「我就是要錄取一個會感恩、會體會別人辛苦、不是把金錢當作人生第一目標的人來當經理。你被錄取了。」』
看看主那雙有釘痕的手,為我們付出了很多很多,不但為我們過去的罪,也為我們現在和將來所犯的罪,我們「懂得」去感恩嗎?還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犯罪,求主赦免之後,習慣了每次犯完罪向他求赦罪,他都會赦免,便習以為常,視之為理所當然,人也麻木了,把過往所犯的罪視之為等閒?
保羅在《羅馬書》說:「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羅6:1) 這是回應他在羅5:20的話:「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保羅有意糾正人們的錯誤觀念,即人越多犯罪,就越給恩典增多的機會。保羅接著說:「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羅6:2) 赦罪的恩典絕不是用來鼓勵人犯更多的罪,而是突顯救恩的大能,也顯出神一次又一次的忍耐與寬容。主的救恩正是要我們徹徹底底脫離罪的生活,以主的聖潔為我們人生的目標。
羅12:1說,「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只懂得每次為赦罪感恩而不願為主付出嗎?有否想過主仍然用祂有傷痕的手繼續為我們付出,繼續塑造我們成為一個聖潔的器皿嗎?提後2:21說,「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我們懂得與主一起為此努力嗎?還是我們只把金錢當作人生第一目標,辜負了主的一番心意?作為天國家庭的一份子,我們曉得甚麼才是最珍貴的嗎?任何人都該體會到,親情是家庭之中最可貴。我們不能再待在神的家中做一個嬌生慣養的孩子,該想想可以為這個家付出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