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不公平的審訊:施洗約翰與耶穌 (可6:14-29; 15:1-15)

施洗約翰是被希律王審判和殺害,而耶穌是被羅馬巡撫彼拉多審判定罪。當我們嘗試比較施洗約翰和耶穌受審的個案,我們會發現一些相似的地方:

1.  兩名被告都是無罪。

約翰因為希律的「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的緣故」,而遭希律「差人去拿住約翰,鎖在監裡;因為希律已經娶了那婦人。」(17節) 約翰曾勇敢地公然譴責希律:「你娶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理的。」(18節) 現在希羅底成為希律的妻子,她懷恨在心,一直想除掉約翰,只是需要希律王的下令。

至於耶穌,本就是耶路撒冷一眾祭司長的眼中釘,他們一直想辦法除掉耶穌,卻需要彼拉多的下令。「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可15:1) 當他們大清早把耶穌拉到彼拉多的衙門時,彼拉多問他們:「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約18:29-31)

彼拉多開始聆訊時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然後「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可15:2-5) 可15:10告訴我們彼拉多的想法:「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可15:11,14) 明顯彼拉多認為耶穌不至於被判死刑,甚至認為他沒有做過任何惡事。

有趣的是,希律同時喜歡聽施洗約翰和耶穌的道理。對於約翰的道理,希律喜歡「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並且樂意聽他。」(20節) 彼拉多在審理耶穌的案件期間,彼拉多問祭司長:「『這人是加利利人嗎?』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路23:7-8) 希律問耶穌許多事情,只是耶穌對他不理不睬,他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受審。

2.  兩個審判官在審訊期間都曾表現出有一點敬畏神之心。

「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20節) 他殺害了施洗約翰之後,甚至懼怕神會向他報復,為約翰伸冤。這從他把耶穌疑為約翰可見一斑:「耶穌的名聲傳揚出來。希律王聽見了,就說:『施洗的約翰從死裡復活了,所以這些異能由他裡面發出來。』」(14節) 因他認為「是我所斬的約翰,他復活了。」(16節)

至於彼拉多,他本就想釋放耶穌:「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可15:9) 太27:19告訴我們一段插曲:「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當彼拉多聽到祭司長等人回答他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當耶穌向他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約19:7-8,11-12) 兩個審判官都深知自己所審判的是義人,審判時都對他們有敬畏之心。

3.  兩個審判官作最後審判時,都是順從他人的選擇,兩人都順應了起訴者的要求。

希律在他生日的慶典上,「希羅底的女兒進來跳舞,使希律和同席的人都歡喜。」希律「便對她起誓說:『隨你向我求甚麼,就是我國的一半,我也必給你!』」希羅底的女兒被母親教唆,要施洗約翰的頭顱。「王就甚憂愁,但因他所起的誓,又因同席的人,就不肯推辭。」(22-26節) 

彼拉多又如何?在猶太人逾越節的日子,「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可15:6)「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可15:11-15)

可見兩人都是順從民意,不是出於自己的意思。而要求約翰和耶穌被處死的人,都是受人唆擺。希羅底的女兒是遵照她母親吩咐拿約翰的頭顱。希羅底確實對約翰恨之入骨,一直想把約翰幹掉,卻無從入手,皆因希律王視約翰為「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20節)。現在機會難逢,連國的一半也甘願放棄,誓要把約翰置之死地。耶穌的死就更加寃枉,猶太百姓竟受祭司長等宗教領袖唆擺,要求彼拉多把他們一直所愛戴的耶穌判處死刑,來換取一個犯叛亂罪的殺人犯巴拉巴。兩者都是何等無知!

從上面幾點,我們看見兩個審判官都有著一些共通點,也是兩人的弊端:

  1. 他們都是被授權成為審判官,有責任公平地審判案件,但兩人卻背道而馳,屈枉正直。

  2. 兩人審判時,他們的良心都提醒他們,不應對義人作出不公義的審判,但兩人都順應民心,埋沒了自己的良心。

  3. 兩人明顯是討人喜悅,不是討神喜悅。原因是,希律怕失去面子,他在一眾「大臣和千夫長,並加利利作首領的」(21節)面前起了誓,生怕反口會被人嘲為言而無信,因此迫不得已順應希羅底女兒無理的要求。彼拉多卻怕得罪羅馬皇帝,烏紗不保,而且還有機會犯上叛國罪。約19:12告訴我們,「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彼拉多聽見這話,才決定應猶太百姓要求,把耶穌釘十字架。

路23:12記述,當希律把耶穌交還彼拉多繼續審訊時,「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可說兩人罪皆一等。徒4:27-28記載,使徒彼得被公會審問完釋放後,門徒有一個感恩祈禱,當中提到兩個審判官只是神成就救恩的兩粒棋子:「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徒4:27-28) 耶穌升天之後,希律繼續逼迫使徒,使徒雅各就是被他殺害:「那時,希律王下手苦害教會中幾個人,用刀殺了約翰的哥哥雅各。他見猶太人喜歡這事,又去捉拿彼得。那時正是除酵的日子。希律拿了彼得,收在監裡,交付四班兵丁看守。」(徒12:1-4) 神差派天使把彼得神奇地救出來。「希律找他,找不著,就審問看守的人,吩咐把他們拉去殺了。後來希律離開猶太,下該撒利亞去,住在那裡。希律惱怒推羅、西頓的人。他們那一帶地方是從王的地土得糧,因此就託了王的內侍臣伯拉斯都的情,一心來求和。希律在所定的日子,穿上朝服,坐在位上,對他們講論一番。百姓喊著說:『這是神的聲音,不是人的聲音。』希律不歸榮耀給神,所以主的使者立刻罰他,他被蟲所咬,氣就絕了。」(徒12:19-23) 這就是希律的結局。

神要求的是公平的審判,祂總為無辜的人伸冤。在施洗約翰和耶穌兩人的案件中,神才是終審法院的大法官。大審判的日子,祂會親自聆聽兩人的上訴,所有控訴他們的人都會成為被告,希律和彼拉多兩位審判官,自然都會在被告之列,肯定他們所受的判刑比其他人更重。雖然彼拉多把耶穌交給羅馬兵丁行刑之前,「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太27:24) 他最終逃不過終極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