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被彼拉多審判 (可15:1-15; 太27:1-2,11-26; 路23:1-25; 約18:28-19:16)

大祭司和全公會深宵判定耶穌該死之後,「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1節) 根據路3:1所述,本丟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猶大巡撫(governor of Judea),他是羅馬派來的長官,代表羅馬政府管治猶大境。

(交給彼拉多的原因)

猶太公會把耶穌交給彼拉多審判的原因是,作為猶大的巡撫,只有他才有執法權力去按照羅馬法律判耶穌死刑。在約18:31-32裡,「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在太26:2裡,耶穌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耶穌不但預言他將會怎樣死,也曾預言他會被交在外邦人手裡。可10:33記錄耶穌對門徒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耶穌被解往彼拉多時,是逾越節的清晨時份(1節,約18:28「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裡往衙門(‘hall of judgment’)內解去,那時天還早。」)。按猶太曆法,逾越節在猶太曆正月十四日(即西曆三月至四月之間)從黃昏六時開始。(利23:5,32) 耶穌被彼拉多審問的地點是「衙門內」,而祭司長等人卻在衙門外守候,原因是:「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吃逾越節的筵席。」(約18:28) 衙門顧名思義是一個法庭,出席法庭的包括原告、被告和見證人,審理的案件陳明在羅馬巡撫面前公審。不過,猶太人可能考慮到法庭是一個外邦人擁有的地方,在逾越節不適宜進入外邦人的地方,否則按照猶太律法,他們會覺得「染了污穢」,不能參予逾越節這一年一度的重大節期。之前也曾說過,逾越節與除酵節連在一起守節七日,「潔淨」是節日的一個主題。(利23:6)

(審訊的三個階段)

現在讓我們看看由彼拉多主持的司法程序。

第一個階段:盤問耶穌

彼拉多問耶穌:「你是猶太人的王嗎?」(2節)

[為何問這個問題?]

彼拉多問耶穌以上的問題是有原因的,在路23:1-3敘述:「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猶太人一直渴望彌賽亞(基督)的來臨,從外邦人的手中拯救他們,重新建立一個以色列強國。宣告自己是猶太人的王,會被人質疑「誘惑國民」去推翻羅馬政權的管治。再加上呼籲猶大百姓不要「納稅給凱撒」,就是叫他們觸犯羅馬法律,是公然向羅馬皇帝挑釁。因此,上述的指控會構成一個非常嚴重的叛亂罪。

耶穌出生時,太2:1-6曾記述:「當希律王的時候,耶穌生在猶太的伯利恆。有幾個博士從東方來到耶路撒冷,說:『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裡?我們在東方看見他的星,特來拜他。』希律王聽見了,就心裡不安;耶路撒冷合城的人也都不安。他就召齊了祭司長和民間的文士,問他們說:『基督當生在何處?』他們回答說:『在猶太的伯利恆。因為有先知記著,說:猶大地的伯利恆啊,你在猶大諸城中並不是最小的;因為將來有一位君王要從你那裡出來,牧養我以色列民。』」時管治耶路撒冷的希律王生怕耶穌將會作「猶太人之王」,希望博士把嬰孩耶穌帶回來。當然他不想見到耶穌存活,因此他不見博士回來,便下令「差人將伯利恆城裡並四境所有的男孩,照著他向博士仔細查問的時候,凡兩歲以裡的,都殺盡了。」(太2:16) 現在成年的耶穌,同樣帶給耶路撒冷的猶太領袖一片恐慌,正是生怕耶穌會作「猶太人之王」,得罪羅馬政府。

他們關於「禁止納稅給凱撒」的指控,是根據可12:13-17所述的一宗事件,那是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的陰謀。他們問耶穌一個問題:「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目的是「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耶穌叫人拿一個銀錢給他看,並問他們:「『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當時沒有人懷疑耶穌回答的意思,就是納稅給凱撒是合法的,應該照羅馬法律去遵行。祭司長等人此時卻歪曲事實,就是要告訴彼拉多,耶穌是一個非常危險的革命份子,意圖煽動猶太人去造反。

其實,當彼拉多問耶穌「是不是猶太人的王」這個問題之前,早已洞悉祭司長等人欲置耶穌於死地。按照約18:29-31的記載,在開始聆訊時,彼拉多步出衙門外,問祭司長等人:「『你們告這人是為甚麼事呢?』他們回答說:『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然後便控告耶穌「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23:2) 於是「彼拉多又進了衙門,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約18:33)

[耶穌的回答]

「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2節) 這與太27:11和路23:3的回答相同。約翰福音的記錄卻有點不同,約18:34-38說:「耶穌回答說:『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你做了甚麼事呢?』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

當耶穌說:「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彼拉多就意識到,耶穌沒有否認他是一個王,不過他的國是與所謂「真理」有關,這概念羅馬巡撫一時間也摸不著頭腦。也許彼拉多在想,耶穌是在談論一些猶太宗教裡的神秘教義,至少他並非祭司長等人所說的「猶太人的王」,企圖「誘惑國民」,推翻羅馬政權。於是彼拉多又步出衙門,「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約18:38)

[交給希律審理]

路23:4-12記載,「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他。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去。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這希律當然不是耶穌出生時的希律,他是加利利的分封王,管治加利利境。(路3:1) 當彼拉多聽見祭司長等人投訴耶穌「在猶太遍地傳道」時,他更加沒有興趣去審問耶穌,心想耶穌充其量只是一個猶太拉比。既然知悉他是加利利人,便用這個藉口把這案件交給希律處理,正值當時希律身在耶路撒冷。

這希律是斬下施洗約翰頭顱的人。(可6:16) 在殺施洗約翰之前,他本「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並且樂意聽他。」(可6:20) 現在,希律也敬重耶穌,因為聽過他施行許多神蹟,他希望見到耶穌在他面前施行神蹟給他看。不過當他問耶穌許多問題時,耶穌「卻一言不答」,令他很失望,再聽完祭司長和文士的控訴之後,他不再尊敬耶穌,甚至「藐視耶穌,戲弄他」一番,然後交回給彼拉多處理。

[耶穌保持緘默]

「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嗎?』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3-5節)

第二個階段:為耶穌辯護

[欲釋放耶穌]

盤問完耶穌之後,彼拉多查不出他犯了甚麼罪,想馬上釋放耶穌。路23:13-17記載,「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甚麼該死的事。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彼拉多和希律一致認為,耶穌是無罪的,應該被釋放。

[釋放囚犯的習俗]

正當彼拉多要釋放耶穌之際,卻料不到被猶太逾越節的一個慣例所牽制。他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約18:38-39) 按照這規矩,猶太人有權要求釋放哪一個囚犯:「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whomsoever they desired’),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6節)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7-8節) 彼拉多意欲釋放耶穌:「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9-10節) 彼拉多看得出猶太領袖擔心他們宗教的領導地位被耶穌取代,因耶穌吸引了不少人跟隨他。

巴拉巴「作亂(‘insurrection’)的時候,曾殺過人。」路23:19形容,「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sedition’)殺人,下在監裡的。」從他所犯下的嚴重罪行,相信他很有機會被判處死刑。當日就另外有兩個強盜與耶穌一同接受死刑。(可15:27) 四福音書沒有提及巴拉巴當初為何成了猶大百姓在逾越節選擇釋放的對象,不過肯定他是囚犯當中非常幸運的一個。

諷刺的是,審訊耶穌的程序還未完結,耶穌尚未被定罪,彼拉多還未宣判他的罪狀和刑罰,根本不算是囚犯,實不應與巴拉巴一同視作囚犯,叫猶大百姓從二中選一。縱使彼拉多應百姓要求釋放巴拉巴,耶穌的命運仍然決定在彼拉多如何審判他。

[人們被唆使釋放巴拉巴]

太27:17-19說:「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正坐堂的時候 (‘When he was set down on the judgment seat’),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不但彼拉多,連他的妻子都勸喻他釋放義人耶穌,否則神會降怒於他。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11節) 祭司長唆使百姓給彼拉多壓力,要求他釋放巴拉巴。太27:20說:「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最初猶大百姓只要求彼拉多遵照猶太人的慣例,隨他們意思,在逾越節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而彼拉多是先問猶大百姓:「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9節) 是祭司長誤導他們,大概把耶穌說成是一個激進的革命份子,若釋放耶穌的話,可能他會煽動人民推翻羅馬政權,到時猶大地便要遭殃 (路23:2「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因此,「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太27:21) 若非受到祭司長等人唆擺,相信猶大百姓早已打算按彼拉多的意思釋放耶穌了。

[要求釘耶穌十字架]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12-14節) 路23:20-22強調彼拉多有很強的意慾去釋放耶穌:「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做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彼拉多三次宣告耶穌並沒有犯下該死的罪,應該釋放的是耶穌,不是巴拉巴。為何彼拉多仍要「責打他」,才把他釋放呢?明顯他是想討好猶大百姓,安撫他們的情緒,希望藉此緩和緊張的局面。至低限度,當他把耶穌交回給他們時,他已受到懲治。

[懲罰耶穌]

約19:1-5描述耶穌如何受責打:「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第三個階段:最後宣判

[彼拉多最後的掙扎]

接著,約19:6-12描述彼拉多面對群眾的最後掙扎:「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

為何彼拉多聽到猶太人說耶穌「以自己為神的兒子」時,他「越發害怕」呢?之前我們也曾說過,彼拉多和耶穌談及他的王者身份時,他的妻子告訴他,「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勸他不要管義人耶穌的事。(太27:19) 直到此時,彼拉多正面對著一個在他面前完全毫無懼色的人。相反,他自己卻因為耶穌神秘的身份而更感畏懼,因此他一再問耶穌:「你是哪裡來的?」當耶穌不理會他時,他惱怒起來,並明言他仍然有權去決定耶穌的命運,而不是外面的猶太人!這一刻,耶穌神子的權柄被人挑戰,他不甘示弱,終於開口說:若非神的許可,地上沒有任何人可以動他分毫。彼拉多又覺得神好像在守護著耶穌,因此他愈發想釋放耶穌,不單是因為他沒有罪,更擔心自己錯判一個義人有罪,會受到上天的懲罰。

當百姓聽到彼拉多堅持要釋放耶穌時,「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約19:12) 一方面,彼拉多遇上一個如此詭秘的人,假若判他有罪,施以酷刑,恐怕自己會得罪神,降罪於自己。另一方面,他又面對著一群情緒高漲的猶太人,隨時引發暴亂,假若他真的釋放耶穌,猶太人會上報凱撒,說他釋放了一個反對凱撒的激進革命份子,自己豈不是變成了幫兇?!該如何決定才好?本著良心辦事,還是順從民意?

[判耶穌死刑]

約19:13-16告訴我們彼拉多最後的決定:「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彼拉多考慮到釋放耶穌會得罪凱撒的嚴重後果之後,他無奈地作了人生一個最錯誤的決定:釋放殺人犯巴拉巴,把耶穌釘十字架,就是羅馬法律上最殘酷的刑罰。

路23:23-25這樣描述當時的情況,「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太27:24-26補充說:「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猶大群眾不斷大聲喊叫,催迫彼拉多釘耶穌十字架。面對群眾壓力,情況愈來愈不受控,生怕引起動亂,後果不堪設想,彼拉多惟有順應民意,作出違背良心的判決:「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15節)

按約19:14的記錄,那時「約有午正」(即中午十二時正),彼拉多在一個叫「鋪華石處」的公眾地方,坐在宣判席上,作出最後的宣判:釋放殺人犯巴拉巴,判無罪的耶穌死刑。他惟恐受上天懲罰,在眾人面前洗手,對他們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太27:24) 請注意:他坐在宣判席上,仍然堅持耶穌是一個義人。不過,他滿以為只要在眾人面前洗手,便可以將所有責任推卸給猶太人!而事實上,他始終沒有運用所賦予他的司法權,去作出一個公平的裁決。猶太人固然要承擔把他們的王釘十架的後果,正如他們自己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彼拉多也無法推卸責任。他的良心多次催迫他釋放耶穌,最後他卻屈服於猶大群眾無理的要求,在他的司法權力範圍內,顛覆公義。而承擔最大後果的,當然就是把耶穌交給彼拉多和慫恿猶大百姓的祭司長等猶太領袖,正如耶穌對彼拉多說:「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約19:11)

(總結)

最後,讓我們總結一下,在這不公平的審判中,所牽涉的人物,他們的想法與其衍生出來的行為。

[彼拉多]

彼拉多意圖釋放耶穌的因由:

  1. 他仔細了解過祭司長等人對耶穌的一切指控,發覺這些指控都缺乏強而有力的證據,去證明耶穌該判處死刑。

  2. 當他與耶穌作了私人對話之後,他發覺耶穌的教義沒有危害他人,根據羅馬法律,他完全沒有觸犯任何法例。

  3. 他知道祭司長等人是基於嫉妒想除滅耶穌,對他來說,歸根究底純粹是他們自己宗教律法上的範圍,不牽涉羅馬法律。

  4. 他聽到耶穌說自己是神的兒子,心下忐忑不安,覺得耶穌好像與神靈有密切關係,加上妻子突然的惡夢警示,他擔心若不釋放耶穌,會受到神明的嚴懲。

彼拉多釋放耶穌所面對的掙扎:

  1. 他擔心猶太人情緒失控,會引起暴亂。

  2. 他想討好猶太人,化解緊張的局勢。

  3. 他被猶太人恐嚇,如果他釋放一個猶大人民都視為叛亂者的人,他會被控訴不忠於凱撒。

從彼拉多審判案件的手法,看來他是一名忠於羅馬法律、秉行公義的法官。按他自己的良心和判斷力,他肯定耶穌是無辜的,而祭司長等人在他們的指控中,卻心存惡意。他三次堅持要釋放義人耶穌,無奈受制於猶太群眾的龐大壓力,又恐怕自己烏紗不保,兼惹禍上身,最後放棄秉公辦案的原則,作了一個不公義的裁決。他這樣判決,證明他沒有履行他當盡的責任,作一個公正廉明的審判官,可謂「一失足成千古恨」。

[猶太領袖和百姓]

祭司長等人對耶穌作出虛假的指控,把他說成一個叛亂份子。他們又利用猶大百姓的無知,推波助瀾,煽動他們要求彼拉多釋放巴拉巴,把耶穌釘十字架,實在是罪魁禍首。

另一方面,猶大百姓卻失去他們的理智,當他們催迫彼拉多把他們的彌賽亞君王釘十字架時,竟把自己鹵莽的行動,報應在他們自己和子孫身上,證明他們實在是罪有應得。

[耶穌]

對於一切無理的指控,耶穌處之泰然,如同在該亞法面前被盤問時一樣。惟獨牽涉到他的王者身份,和神子的權柄備受挑戰時,他不會錯過機會去強調他與神的神聖關係。他行事的態度和作風,再次證明他對父神旨意完全的順服,正如他對彼拉多所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19:11) 他甘願受制於彼拉多背後的惡勢力--祭司長和猶太群眾,任由他們橫行無忌,選擇默然不語。然而他不是想像中那麼軟弱和被動,他不是地上的君王,他是天上的君王,正打著屬靈的仗,為真理作見證,顯出勇者無懼的風範。他正履行他神聖的任務,正如他向彼拉多披露:「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7)

[父神]

就像大祭司不公平的審判一樣,彼拉多審判耶穌的過程,實際上就是神與撒但之間在暗地裡的屬靈爭戰--義與不義之戰。在耶穌備受不公平的對待之中,我們仍可以看出神參與的手:

  1. 耶穌的審訊和判決剛巧在逾越節當日發生,因而受到這節期一個慣例所影響,就是釋放一個猶太人心目中的囚犯。這慣例是在羅馬政府管治下,對猶太社群一個善意的行動,耶穌卻因此而成為他與巴拉巴兩者之間其中一個特赦的選擇對象。

  2. 按照約18:31-32的敘述,「彼拉多說:『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這要應驗耶穌所說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釘十架是為耶穌設定的死刑,他在被捕前也曾向門徒作了這樣的預告。(太26:2) 事實上,彼拉多根本不欲審判耶穌,只是在猶太人的群眾壓力下,才被迫這樣做,成為被選擇的外邦人去把神的兒子處死,滿足猶太人的心願:「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約19:6) 這就應驗了耶穌預言他將會被交在外邦人手裡。(可10:33)

  3. 如之前所強調的,耶穌剛巧在逾越節被判處死刑,因為他是被獻在神的祭壇上的逾越節羔羊,為全人類的罪而犧牲,這正是逾越節所預表的真正意義。約1:29敘述,施洗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裡,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使徒彼得說:「你們得贖...不是憑著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在創世以前是預先被神知道的,卻在這末世才為你們顯現。」(彼前1:18-20) 使徒約翰在啟示錄的異象中目睹:「四活物和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在羔羊面前... 他們唱新歌,說:你配拿書卷,配揭開七印;因為你曾被殺,用自己的血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了人來,叫他們歸於神。」(啟5:8-9)

(反思)

耶穌氣宇軒昂地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約18:36-37) 耶穌在約10:27又說:「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好牧人為羊捨命」(約10:11),我們能成為我們好牧人耶穌的小羊,當感到榮幸和驕傲。當耶穌被審判時,賽53:7這樣形容:「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他在敵人面前,看似一隻軟弱無助的小羊,但事實上,當他為真理作見證時,他表現得何等堅強和自信。他像一位英勇的將士,甘願冒上生命去打仗,為終極的勝利而戰。他沒有贏得那些心地剛硬之人的心,卻贏盡了我們這些願意認罪和悔改之人的心。

在我們的社會裡,當真理在我們的周圍被扭曲之時,我們要起來為真理而戰。像我們的主一樣,我們要知道甚麼時候保持沉默,甚麼時候為真理揚聲。沉默不代表我們軟弱,也許是對我們忍耐的測試。為真理而站起來時,正是我們該發聲和明確地表達我們信仰上的觀點和論據。有時,我們以實際的行動去為真理作見證,比起我們的聲音更有說服力。

無論如何,當我們為真理而戰時,可能會受到苦待,我們應向我們的君王學習,他深知自己來到世間的目的,就是要為世人受苦。我們應該作好準備,為堅守真理而受苦。我們在上一段經文,也曾引用過使徒彼得所說的話:「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神看是可喜愛的。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他的腳蹤行。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託那按公義審判人的主。」(彼前2:20-23)

至於彼拉多,他的遭遇告訴我們一件事,我們的良心容易受到周遭環境的壓力所影響。我們的良知催促我們去做好,但卻為了某些原因,我們軟弱的良心會被利用,誘使我們作出違背良心的事。彼拉多的良心告訴他要釋放耶穌,卻因忌憚猶太人的威嚇而讓步,以致惡人的計謀得逞。保羅在羅7:19-23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撒但常在我們周圍工作,引誘我們去順從我們的惡念。因此我們必須建立好信仰的根基,讓神藉著祂的靈,叫我們「心裡的力量」('our inner man’)剛強起來(弗3:16),好使我們擁有屬靈的能力去抵擋試探,堅持作神所喜悅的事,不屈從於一切違背真理的勢力。這就是我們為真理作見證所當履行的神聖任務,顯出神兒子耶穌基督的王者風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