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地上與天上財富的選擇 (可10:17-31)

這段經文在太19:16-30和路18:18-30 也有敘述。

耶穌祝福完小孩之後,「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7節) 這個是甚麼人呢?他是一個「少年人」(太19:20),是一個年輕有為的「官」(路18:18),而且很富有(22節)。他來見耶穌,不單是求耶穌的祝福,而是求永生,這是他的心願。他的態度是正面的,因他是跑來跪在耶穌面前,看來他急欲從耶穌口中得知如何得到永生的答案。他表現出謙卑,他不但跪在耶穌面前,同時尊稱他「良善的夫子」。一個年輕的富官這樣謙卑的表現難得一見,他的態度表示他對永生有熱切的渴求,並且視永生比個人的尊榮更重要。是的,任何真正渴望到教會認識耶穌的人,都應該忘掉他個人的尊榮,持著一個既急促又謙卑的態度來。事實上,我們在教會常接觸到的慕道朋友,很少會同時顯得又急切又謙卑,除非有甚麼重大的事情發生在他們身上,這年輕的官過了一個態度方面的測試。

(問題的兩個錯誤)

現在我們分析一下這年青人所提出的問題:「良善的夫子,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7節)。確實這問題有些錯處,耶穌立刻糾正他第一個錯處:「良善的夫子」,耶穌即時回應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18節) 我們可能想到「良善的夫子」是對耶穌一個非常合適的稱呼,然而令人驚訝的是,耶穌認為這樣稱呼他絕不合適。何解?可能他覺得這年青人給他這樣的稱呼,只是想討好他。對於耶穌來說,稱呼他「拉比」或「夫子」已然足夠,毋須要形容他是「良善的」夫子。反而他提醒我們,真正有資格稱得上「良善」的只有神,我們通通都是罪人,包括那年青的官。他的回答令人想起詩14:2-3的話:「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年青人的確其後在20節的回答中改變了他對耶穌的稱呼,只稱他為「夫子」

年青人的問題另一個錯處更為嚴重,但聽者不容易察覺,現在讓我們探究一下。年青人的思想,也是代表一般人的想法,就是:我們需要做一些事,特別是一些好事善事,去換取永生,正如他在太19:16的提問:「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換句話說,在他的信念裡,我們要做一些善事去討好神,然後才能跨進永生的門檻。耶穌的回答想必令年青人感到詫異,因他的回答和一般拉比的教導無異:「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 他問耶穌:「甚麼誡命?」(太19:18) 然後耶穌舉出十誡中的幾項:「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Defraud not’),當孝敬父母。」(19節) 他甚至說年青人既然這麼緊張永生的問題,他應該很清楚十誡的內容。相信摩西十誡是猶太拉比常常掛在口唇邊的教導,每一個對宗教有熱誠的猶太人,應該很熟悉十誡的內容,但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夠像年青人一樣,如此自豪地回答耶穌:「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0節) 看來他出身於一個與猶太教很有淵源的家庭。耶穌的回答顯然不能滿足年青人,他明言自己已遵守所有誡命,但他仍然沒有把握自己可以得著永生。他總覺得自己除了遵守十誡外,還做少了一些事,這正是他的來意,希望從耶穌口中找到答案。他的想法是對的,耶穌正要告訴他,他還缺少了要做的是甚麼。

(地上的財富還是天上的財富)

聽完年青人的回答,耶穌「看著他,就愛他」(21節)。他深曉得這年青人不但表現出對永生的渴求,而且還作出過很多努力要得著它。耶穌極其欣賞他對神誡命的尊重,嚴謹地遵守神的律法,是一個典型的律法主義者,像信主前的保羅一樣。他絕對不同於那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他們在各種禮儀上裝作敬虔,但關乎神的誡命,「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太23:3-5)

年青人缺少了甚麼呢?耶穌鄭重地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1節) 這句說話包含兩個要求。第一、耶穌要求他變賣所有的財產,分發給窮人。我們即時要問:「為何耶穌會對年青人提出這樣的苛求?」從耶穌所要求的,他無疑很清楚年青人是一個富家子弟,22節告訴我們「他的產業很多」。相信耶穌給他如此特別的要求,是要測試他愛神的程度,他是否愛神愛到一個地步,甘願變賣所有的資產分給窮人,如果這是神對他的要求。

在可12:28-31記載,一個文士來問耶穌:「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耶穌接著說:「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 如果年青人能夠做到耶穌要求他做的,他就滿足了這兩條誡命的要求--愛神又愛人。問題是:耶穌真的需要他變賣所有資產捐給窮人,來證明他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嗎?個人認為,耶穌是教導他遵守神誡命背後的真正用意。對年青人來說,遵守神誡命可以給他進天國的門票,這種想法可以與神的愛完全無關,更不用說盡心愛神,它仍舊是一種以利益為依歸的想法。可惜今天許多人仍持守這等思想,他們對神的救恩持有一種錯誤的想法,要行善或做一些事去換取進天國的門票。因此,耶穌是教導年青人,遵守神的誡命不是為賺取進天國的門票,而是因愛神的緣故,引發一個人去聽從祂的話。為何要變賣財產分給窮人,就是因為神憐憫他們,順從神的人必須要相信神是愛人的神,以愛人的心去實踐神的話。

其次,耶穌要讓年青人明白,愛神是沒有界限的,你需要去滿足神對你的任何要求,甚至可以是放棄你所擁有的一切。這讓我們想起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的典故。以撒是亞伯拉罕年老所生的兒子,是他的摯愛,也是他當時與正室撒拉所生唯一的後裔。神吩咐亞伯拉罕把他的寵兒獻在祭壇上,試想想:難道神真的需要亞伯拉罕獻上他的兒子,以證明他對神完全順服的心嗎?結果是慈父揮刀下手的一刻,神立時阻止他,對他說:「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創22:12) 從結果得知,神只是想「試驗亞伯拉罕」(創22:1),看看他是否對神的吩咐全然順服。我想耶穌同樣只是測試一下年青人是否愛神愛到一個可以完全順服的地步。縱使年青人表示願意遵從耶穌的要求,我相信耶穌也不需要他變賣所有財產。最低限度,他怎樣回應耶穌的要求,便表明他是否明白盡心盡性愛神的具體表現是甚麼。請注意耶穌提出這個要求之後,對他作出了一個極其重要的承諾:「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年青人既然這麼渴求得著永生,他理應很樂意放棄他地上的榮華富貴,以換取天上的財寶。令人惋惜的是,他在22節的回應告訴我們他的抉擇是甚麼。他衡量到這宗交易的利弊,最後認為這宗交易不化算,因他始終愛地上的財寶多於天上的財寶。

事實上,第一個選擇是生與死的抉擇。約翰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約一2:15) 以色列人未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之前,摩西臨終前向他們提出一個類似的選擇:「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吩咐你愛耶和華你的神,遵行他的道,謹守他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耶和華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與你。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他續說:「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申30:15-19) 雖然以色列人最終都能打敗迦南地的眾敵人,繼承應許之地,他們仍然被要求作出生與死、福與禍的抉擇。在回應耶穌發出的生與死的抉擇的挑戰時,年青人選擇保存他的財富,放棄永生。換言之,他選擇了步向死亡之路。

(跟從我)

第一個選擇—選擇地上的財富還是天上的財富—已是相當難抉擇,第二個耶穌提出的要求:「你還要來跟從我。」(“come, take up the cross, and follow me.”) (21節) 這要求對任何人都是難上加難,為甚麼?試想想耶穌如何艱難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每一個耶穌的跟隨者,都有他自己要背負的十字架或往天國之窄路要行,然而我們都有同一個感受,就是:假若我們全心全意跟從主,那絕不是一條容易行的路。行不行這條背起十字架的窄路,絕對是另一個艱難的選擇。

有趣的是,耶穌先提出第一個選擇,然後才提出第二個選擇,這表示甚麼?他要清楚地告訴年青人,他不能同時保住地上的財富,又同時跟從耶穌。像他的十二個門徒,決心跟從耶穌走十架之路,是需要對神為我們安排的使命完全的委身,不能再牽掛日常生活所需,正如彼得在28節所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我們必須相信神會供給我們每日所需。這是否意味我們真的要放棄一切去跟從主呢?不是。之不過,如果我們決心過一個跟從主的生活,我們要準備犧牲這世上某些東西,不去繼續追求崇尚物質的生活。耶穌在登山寶訓同樣向我們每一個人發出行走天路的挑戰,正如摩西向以色列人作出的挑戰:「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財富與永生的矛盾)

讓我們思想一下這個問題:假如年青人需要達到耶穌所提出的兩個要求才得著永生,這豈不是說救恩是有附帶條件的嗎?我們是否仍然可以保留我們的財富,或者繼續追求物質的生活,而仍然得著救恩呢?我們從新約的信息知道,救恩完全是神的恩典,憑著信心去領受,不需我們付出任何額外的東西。其實問題的焦點不在於我們可否繼續追求財富,而在於對我們信心的測試,究竟「愛世界」會不會成為我們信靠神的一個障礙?請注意耶穌在24節說甚麼?「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財富或物質享受的生活,成為眾多有錢人進天國的路障,因他們覺得他們已經得到他們所需要的一切,他們相信他們的餘生已有足夠的保障,這就是窮人和富人的主要分別。他們無需要像窮人般憂愁將來如何過活,那種現世生命的保障,卻令他們不再想及人死後的生命如何得到保障的問題,更不用說生命的真正意義這類問題。他們不覺得從神那裡缺乏了甚麼,包括神的救恩,正如方才約一2:15所說:「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真正的信心和真正對神的愛,體現在我們願意服從神和願意為祂作出任何犧牲。22節告訴我們,年青人聽完耶穌對他所作出的兩項要求,「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年青人對耶穌的要求顯得十分憂愁,我們又如何?假若主向我們提出同樣的要求,我們是否也會感到很憂愁?

然後耶穌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23節) 無可否認,我們愈是有錢,愈難放棄我們富裕的生活,去行一條受苦之路。門徒對耶穌的話感到「希奇」,耶穌進一步解釋原因: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4節) 耶穌曾在登山寶訓叫人不要倚靠錢財,原因是:「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註:「瑪門」是「財利」的意思)。」(太6:24) 換句話說,倚靠錢財的人就是事奉「瑪門」,他們的思想全投放在物質世界裡,他們愛錢財,恨惡神,因為神叫他們要事奉神,不要事奉錢財。當我們的心被錢財所佔有,我們再沒有興趣去投資在死後的生命上。

耶穌說了一句話,形容有錢人很難得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25節) 這句話至少有兩種詮釋。(附註一) 26節再形容門徒的反應:「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門徒似乎在擔心他們自己有沒有資格進入神的國,既然有錢人都進不了天國,更何況他們這些身無分文的窮等人家呢?耶穌「看著他們」,似乎看得出他們在擔心甚麼,於是馬上安慰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27節) 一個倚靠錢財的人,他的心思全放在世俗的事情上,他的眼目只聚焦在物質的世界上。然而神有能力改變人的心思意念,讓他不再專注在物質的世界上。取而代之,他會開始重視屬靈世界事物的永恆價值。一旦他屬靈的眼睛明亮起來,他便可以放棄佔據他心思意念的屬世事物。我們也曾見過一些大明星生命得到改變後,見證他們不再以財富為事業追求的目標,也不再以金錢為安全感的保證,他們願意投資更多的時間追求有永恆價值的事。這種改變不是靠人的力量可以影響得到,而是靠聖靈光照的大能。

(地上的損失換來更多的祝福)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29-30節) 耶穌指出,假使我們願意為他和福音的緣故而作出犠牲,我們雖有損失,換來的卻是今生與來生更多的祝福。撇下房屋、家庭和家鄉,證明一個人跟隨主的決心和全心全意參與神的事工,正如十二門徒回應耶穌的呼召時所作的決定,這等門徒就像彼得形容自己的情況:「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28節) 耶穌保證你所得的回報是:「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此刻他是否又再次說及物質上的財富呢?當然不是。在物質世界裡,我們投資在股票物業等,為了賺取更高的回報。然而無止境的追求屯積財富,只會使我們進一步墮入物質主義的陷阱裡。那麼耶穌所說在今生得百倍,包括「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是指著甚麼說的呢?他正嘗試把我們的注意力從有形的財富轉移到無形的財富,例如我們與神和祂兒女更親密更融洽的愛的關係當中。試想想,耶穌在地上短暫的人生中,當他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20)時,他所掛念的是怎樣的房屋?一座豪宅?當然不是。還記得他進入聖殿後,趕走在殿裡擺賣的小販,然後說:「經上記著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 (‘My house shall be called the house of prayer’),你們倒使它成為賊窩了!」(太21:13) 有一回,當他母親和兄弟前來找他,卻未能進入擠滿人的房子裡的時候,有人告訴他:「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他如何回應?他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太12:47-50) 他自己是最佳的模範,撇下他在家鄉拿撒勒的祖屋和家人,卻得著天父家中一個屬靈的大家庭。

耶穌在路14:16-23述說了一個比喻。家主人「擺設大筵席,請了許多客」,但被邀的賓客都用各種理由一一拒絕,盛怒之下對僕人說:「快出去,到城裡大街小巷,領那貧窮的、殘廢的、瞎眼的、瘸腿的來。」後來還有空座,他再吩咐僕人:「你出去到路上和籬笆那裡,勉強人進來,坐滿我的屋子。」家主人正正反映主耶穌的心,他極其渴望被邀請的人可以填滿天父家的座位。講完這個比喻之後,他繼續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26) 這是「背起十架跟從主」所要付出的代價。(21節;路14: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接著他反問:「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build a tower’),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路14:28) 因為蓋樓的成本昂貴,究竟值不值得去花這筆建築費,必然先要斟酌一下。然後他作了一個結論:「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14:33) 言下之意,如果我們選擇一心一意跟從主,像主的十二門徒,我們必須撇下某些東西—不只某些東西,而是所有東西,包括我們的家人。

真的嗎?我們真的要撇下我們的家人才能成為主的跟隨者嗎?我們豈不應該遵行十誡中的第五誡—要孝敬父母—嗎?我們豈不應把基督的愛帶到我們摯愛的家人和親屬那裡去嗎?請注意可10:30末「並且要受逼迫」這句說話。如果我們的家人攔阻我們去愛神和跟從耶穌,我們必須要選擇討好我們家人的歡心,還是討好主的歡心。在這種兩難的情況下,我們愛的優先對象是誰?是家人還是耶穌?耶穌在29-30節所說的話,似乎意味假若我們決心跟從主,我們有可能遭到家人的壓迫。耶穌在可13章論到末世的各種預兆時,他預告了這樣一個令人不快的情景:「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起來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可13:12-13) 按照我們現在的經歷,較難想像那種信徒受家人逼迫的情況。然而,縰使主的跟隨者要面對撇下家人或被家人撇下的遭遇,他們除了得著地上的回報(享受神家裡和平溫馨的相聚)之外,更得著天上的回報:「在來世必得永生」(30節)。因此,我們在屬靈世界裡所賺取或享受到的「財富」,只是我們在永恆中所享受到的縮影而已。回到起初年青人向耶穌的提問:「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認真地回答他:「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come, take up the cross, and follow me’)。」(21節) 此刻你又如何回應呢?

(在後的將要在前)

有趣的是,耶穌最後以這說話來結束他這一篇信息:「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But many that are first shall be last; and the last first.’)(31節) 這句話的意思較難掌握。其中一個詮釋是,那些在人眼中看為在前的(first),在神眼中卻變成在後(last);那些為基督的緣故變成在後的(last),在神國裡將要在前(first)。那些倚靠錢財而不倚靠神的,最後必一無所有。那些為神和福音失去一切的,必在天國裡得享豐盛。

在啟示錄裡,耶穌警告老底嘉教會的信徒:「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啟3:17) 原來「信徒」都可以由「在前的變成在後的」,多麼可憐的一個例子,我們作主的門徒,要從老底嘉教會汲取教訓。彼得撇下所有跟從主(28節),29-30節是回應彼得為主作出犠牲後所得的回報,31節「在後的,將要在前」,就是神的回報背後的屬靈原則。你會選擇在前還是在後?


(附註一)

以下是25節「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的兩種詮釋:

第一種見解,認為這是譯文問題。駱駝這個字(kamelos)和繩子(kamilos)是很相像的。耶穌在這裡的意思是說:「財主進神的國比用繩子穿過針眼還艱難」。

第二種見解,認為這是比喻問題。猶太很多城門都有一小門,稱為「針眼」,是供人在城門關閉後出入的。人若帶駱駝進城,就極不容易,必須將駱駝身上的貨物卸下,才能躋進去。耶穌的意思是說:「財主進天國比這些駱駝進針眼門還難」。

(資料來源:http://www.pastorla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