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誰是主人?誰是僕人? (可10:32-45; 太20:20-28)

(受苦的義僕)

33-34節是馬可福音第三次也是最後一次記錄耶穌預言他的受苦、被殺和復活。

第一次在可8:31,只簡單一句說話:
「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

第二次在可9:31,也只簡單一句說話:
「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

今次第三次,說得較為詳細:
「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33-34節)

這一次特别提到他被交給外邦人,當然是指羅馬巡撫彼拉多和羅馬士兵,還形容那些羅馬士兵如何凌辱他。之前在分析可8:31-38一段時已解釋過,耶穌不斷向門徒提及他受苦的事。當受苦的日子逐漸臨近,他說得更詳細一點。原因有兩個:

  1. 他預先告訴門徒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大事,待事情發生後他們便相信他預言的真確性。

  2. 他不斷重覆這個重要信息,是讓他們日後記起他所說的話,從而相信他是十架的基督,更重要的是復活的基督,為世人受死,並給人復活的盼望。

他為世人受死,被自己民族迫害,無辜定他死罪,還被釘十架,施以等同殺人犯的刑罰,最終證明他是君尊的義僕:「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

(門徒求高位)

除了彼得之外,雅各和約翰是耶穌最親近的門徒,他們突然來到耶穌面前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35節) 想想他們在說甚麼,他們稱耶穌為「夫子」(‘Master’),他們卻要求他們的夫子照他們所求的給他們辦成!豈不應是他們該照他們的夫子所要求的事辦成嗎?他們想耶穌在他們當中是扮演甚麼角色呢?他們的僕人不成?是的,他們的要求正正反映了一般人的想法,百姓都不斷要求耶穌按照他們實際的需要去服事他們。他們尊稱他為夫子,但卻待他如僕人。我們是不是這樣對待我們的主呢?我們不斷向主祈禱,求祂為我們解決生活上的困難。但提到要服事祂時,我們會否這樣祈禱:「夫子,你無論求我甚麼,願我給你作。」?兩個至親的門徒,正是利用他們和耶穌的親密關係,提出這個絕對無理的要求,並希望他們的主會達成他們心中的妄想。

姑勿論如何,他們的夫子用溫柔的聲音問他們:「要我給你們作甚麼?」(36節) 兩兄弟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37節) 馬太的記錄有少許分別,太20:20-21透露,是他們的母親帶兩個兒子來,代兩個兒子求耶穌:「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拜耶穌,求他一件事。耶穌說:『你要甚麼呢?』她說:『願你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未知那個鬼主意是出自母親,還是出自兩個兒子,然後求母親代他們求耶穌。

耶穌正準備日內進入耶路撒冷,將會是最後一次:「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32節) 雖然耶穌把他要被殺害的事預先告訴門徒,門徒當時根本不明白耶穌在說甚麼,只期待耶穌成為猶太君王的日子臨到。兩個門徒(或是他們的母親)在想,是適當時候求耶穌事先答允他們,在推翻羅馬政權後,在他管治的國中給他們一個舉足輕重的國位。他們的要求多少反映出他們跟從耶穌的目的,就是要在他們的主領導的新政府下得一個銜頭。

當我們說我們決心跟從主的一刻,我們在尋求甚麼?是否像法利賽人一樣,希望在教會裡得到一個崇高的位份?我們是否在尋求一個在主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位置?即是說,我們願意單單服從主,其他人卻要服從我們。這樣,我們只願意聽從神的吩咐,不甘於聽從人的吩咐。有些信徒甚至愈覺得自己與神的關係愈親近,愈想尋求一個領導地位,像摩西和約書亞帶領神的子民出埃及入迦南,並把神的命令傳達給他們。這就是聖經所說的「自高自大」(提前3:6;提後3:4)。

(耶穌的回答)

1.  要受苦

耶穌回答他們:「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然後他反問:「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38節) 耶穌所喝的是甚麼杯?當然是十架的杯。在最後的晚餐裡,他「拿起杯來…說:『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的。』」(可14:23-24) 他所受的洗又是甚麼洗呢?相信他也是說到同樣的事,就是為天父的救恩事工而受苦。在羅6:3,保羅把信徒的受洗比作基督的受洗,而他的受洗是指著他的死和埋葬說的。羅6:3-4說:「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除此之外,他的受洗也延伸到他的復活,羅6:4說:「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從這一點看,耶穌問兩個門徒:「你們可以像我一樣受死和復活嗎?」其實耶穌是告訴他們,如果他們要在神的國裡坐高位,他們必須要受苦。這道理與他在可10:31所說的道理「在後的,將要在前」是一致的。

兩個門徒不加思索地異口同聲給了夫子一個肯定的回答:「我們能。」(39節) 他們也懶得想清楚耶穌所指的杯和受的洗是甚麼意思,便迅速地給他一個正面的回答,看來他們很想耶穌也快快給他們一個正面的回答!耶穌好像肯定他們所說的:「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39節) 個人認為,耶穌這話可以有兩個意思。一般的詮釋是,耶穌預言他們到頭來也會像他一樣為福音而受苦。當然,若以受苦的程度作比較,他們所受的苦遠不及耶穌所受的苦。雅各繼司提反之後成為第二位殉道者。(徒12:2) 約翰在晚年被放逐到拔摩島(啟1:9),究竟他有沒有像他哥哥一樣成為殉道者則不得而知。39節另一個意思是,照他字義上所說,就像每一位信徒,他們都會在守聖餐的時候飲杯,也會像羅6:3的詮釋「受洗歸入他的死」。這第二個意思沒有牽涉到受苦,可能是雅各和約翰所想及的喝杯和受洗,因此他們答得那麼輕鬆。

2.  耶穌無權安排誰坐在他的左右

無論耶穌所指的喝杯和受洗是甚麼意思,他給了一個肯定令他們極度失望的回答:「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40節) 耶穌直言最終決定權不在他手上,而是在天父手中,他無可奉告。他的話也暗示那兩個席位已預先安排好了人選。雖然如此,天國裡的等級,按照他之前38節的答問,似乎與一個人受苦的程度有密切關連,這也符合新約信息裡的一貫原則。當我們因著信得著救恩之後,我們在神國度裡的地位(在四福音和保羅書信裡一般用上「回報」、「賞賜」一類的字眼),是要靠我們在屬靈的路上獻上多少努力得來的。在太25:14-30關於按才管理的比喻中,僕人們從主人手中領了不同數量的銀錢去做買賣,主人後來按著他們所作出的勞力,回答那領了五千和二千銀子的僕人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太25:20,23) 對於那又懶又惡的僕人,主人把他手上的一千銀子拿回來,交給那原有五千銀子的去管理,然後作出一個結論:「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太25:29) 從比喻的啟示得知,我們要善用我們的屬靈恩賜,為神的國度和榮耀努力,努力完後,神會按照我們的勞力賞賜我們。保羅在靈程接近終點時說:「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他顯現的人。」(提後4:6-8) 那在屬靈的旅途上打過美好的仗的信徒,保證會承受公義的冠冕作為回報。

(世界制度的高位: 說而不做 / 神國制度的高位: 做而不說)

耶穌給予兩個門徒肯定的答覆之後,事情沒有就此完結,他們的要求卻惹來其餘十個門徒極大的反響:「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41節) 他們惱怒甚麼?明顯這是一個權力鬥爭的現象。他們的反應完全暴露出人追求高位的慾望,因這慾念而引起各種各樣的嫉妒與爭競。為了緩和緊張的局勢,耶穌必須要糾正他們固有的觀念,阻止他們繼續爭權奪利。

在我們的政治和政權統治的體制之下,高位表示人擁有駕馭下級的權力,叫他們乖乖地服在自己的權力底下:「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42節)。這種制度自然會引起無止境的權力鬥爭,爭權者會用盡各種方法去排斥異己。耶穌卻說:「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43-44節) 換言之,神國的管治體制與世界的體制完全不同,高位不等如有權去操控別人,反而是要服事人。門徒若在神國裡授予尊位,他們在地上便要磨練自己去服事他人,在這種體制下,自然不會存在嫉妒和權力鬥爭,因為每個信徒都會積極尋找更多機會去服事別人。基督徒是因著愛而彼此服事,而非要操控別人。你的位置愈高,神要求你的服事便更多!在按才管理的比喻裡,那愈能幹的,主人再給他更多銀子去管理。你仍然渴望得到一個神國裡的高位嗎?你有準備好去承擔更多事奉、服事更多的人嗎?

耶穌以身作則,成為僕人的樣式,讓門徒去效法:「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45節) 在四福音書裡,我們都看見耶穌服事人多於吩咐人,尤其在馬可福音更加強調這一點,故此這45節適合地作為馬可福音全書的主題。縱使他吩咐門徒作事,也是派他們出去服事他人,而不是留在自己身邊服事自己。他把他們留在身邊的原因,只是讓他們觀察自己如何去服事人群,為了他們將來作僕人的事工鋪路。透過服事,才能引領神的僕人步向神眼中更高的地位。

耶穌在太23:11-12說:「你們中間誰為大,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他在太10:24-25說:「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神的兒子來到世間,自稱為「人子」(the Son of man),一生成為人的僕人,我們是否也該效法他,成為「人的眾子」(the sons of man),作眾人的僕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