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香膏抹耶穌 (可14:1-9;約12:1-8)

(耶穌受難的前奏)

「過兩天是逾越節,又是除酵節,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用詭計捉拿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百姓生亂。』」(1-2節) 太26:1-5記述:「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全耶路撒冷的猶太領袖一同定意要除滅耶穌,只是不想在逾越節之日動手,他們怕引起騷亂,因他們知道百姓不欲看見他們的精神領袖在這重要的大節日遭奸人所害。之不過,可14:1-2卻成為耶穌作為逾越節羔羊祭牲的前奏。

耶穌曾說過他會被交在罪人手裡:「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被殺以後、過三天他要復活。」(可9:31) 不久之後,他將要與門徒一起吃逾越節晚餐(可14:12:「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裡去預備呢?』」)(路22:1「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在逾越節的晚餐中,耶穌將會透過守聖餐的話,間接地宣佈他為門徒作了逾越節的祭牲。(可14:17-25) 吃完晚餐後,他便會被捉拿審問,然後被判刑處決,這一連串的事(可14:17-15:41),都在逾越節(一連七日守節)第一日發生。何以見得?耶穌被釘在十架上,在申初時(即下午三時許)斷氣。(可15:34-37) 按猶太曆法計算,每天從傍晚六點開始,直至下一個傍晚六點為之一日。(利23:32) 從最後的晚餐至耶穌氣絕,是在晚上六時後至當日下午三時許,因此他是在逾越節開始當日被殺害的,這就應驗了他成為逾越節羔羊的預言了(林前5:7「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逾越節第一天是在星期四,耶穌在這天被釘死後,星期五被埋葬(可15:42-43「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星期六是安息日,猶太人在這天作息;耶穌就在星期日清晨復活,即是死後第三日(可16:1,9「過了安息日…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

(膏抹耶穌)

「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打破玉瓶,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3節) 可能西門的痲瘋病被耶穌醫好,因此他宴請耶穌。約12:2-3告訴我們,那「女人」就是拉撒路的姊姊馬利亞,她和她姊姊馬大及弟弟拉撒路也一同被邀:「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穌坐席的人中。馬利亞就拿著一斤極貴的真哪噠香膏,抹耶穌的腳,又用自己頭髮去擦。」約11:2同樣說:「這馬利亞就是那用香膏抹主,又用頭髮擦他腳的;患病的拉撒路是她的兄弟。」反而約翰只說到馬利亞是用香膏抹耶穌的腳,沒有提及把香膏澆在耶穌頭上。雖然如此,這與馬可的記錄仍然沒有衝突,可以是先澆頭,然後再抹腳。

另外,按馬太和馬可的記錄,是在逾越節前兩日,時間上與約翰福音的記錄有些出入:「逾越節前六日,耶穌來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處。有人在那裡給耶穌預備筵席。」(約12:1-2) 約翰還清楚地記錄筵席的第二天,耶穌才騎驢進入耶路撒冷:「第二天,有許多上來過節的人聽見耶穌將到耶路撒冷,就拿著棕樹枝出去迎接他。」(約12:12-13) 有可能馬太和馬可記錄這段故事時,是憶述耶穌在伯大尼所發生的一件事。加上在說完這故事之後,緊接著就是猶大去見祭司長,商量出賣耶穌一事。(可14:10-11; 太26:14-16) 若馬太和馬可沒有提及這段故事,反而顯得事情的發展更順暢:先提到逾越節前兩日,祭司長等想法子捉拿耶穌殺他,繼而猶大往祭司長那裡獻計,路加正是這樣記述:「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才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路22:1-4) 由此可見,西門宴請耶穌是在逾越節前六日的事。姑勿論這故事發生在哪一天,我們可以把這故事獨立來看。

(膏抹的原因)

回到故事的內容。真哪噠香膏在耶穌時代是非常昂貴的香料,肯定是眾女子摯愛的恩物,為何馬利亞願意犠牲這麼貴重的香膏在耶穌身上,還要全瓶耗盡呢?甚麼原因促使她作出如此犠牲呢?

  1. 耶穌向眾人解釋說:「她所做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8節) 她知道耶穌將要離世,想到自己未必有機會在他死後膏抹他的身體,因此她先作出這個行動,把香膏「澆在耶穌的頭上」,表達她這份特殊的心意。此舉證明她是因著滿心相信耶穌曾預言他的死而作出此行動。事實上,當耶穌在她家裡講道之時,馬利亞常靜心聆聽他的道。她的專注甚至博得耶穌的稱許:「馬利亞,在耶穌腳前坐著聽他的道。…『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路10:39,42)

  2. 她獻上她摯愛的恩物給耶穌,作為一份感謝祭,以報答他向她全家所施的恩澤,尤其是叫她的弟弟拉撒路從死裡活過來(約11章)。

  3. 她愛她的主勝過她所擁有的一切摯愛的東西,她的行動完全證明了她何等愛她的主。這家庭也是耶穌所關愛的,約11:5「耶穌素來愛馬大和她妹子並拉撒路」,有可能耶穌曾向這家庭透露他將要受死。

馬利亞打破玉瓶倒出香膏之時,周圍看見的人甚為不滿。事實上,她是大膽地作出一些違反常理的事,大概她早已預料到此舉會惹來別人的批評,但她仍堅持自己的意向,不理會他人怎樣想,因她深知她是為她所愛的主作的。以上種種原因,使她贏得耶穌的稱讚:「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6節) 不但如此,耶穌還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以為記念。」(9節)

(批評的原因)

耶穌尚未為馬利亞解畫之前,她的舉動隨即惹來眾人的非議:「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4-5節) 太26:8-9記述是門徒批評她:「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賙濟窮人。』」為何這幾個門徒對她所作的如此不滿呢?

  1. 他們心裡想:拿一瓶這麼貴重的真哪噠香膏作出這種怪異用途—倒在耶穌頭上!完全是一種浪費。他們根本不明白為何這女人要這麼快便用完整瓶香膏,他們更加不明白她此舉背後的真正用意,因此他們甚為惱怒。

  2. 他們衡量一下真哪噠香膏的價值之後,便覺得與其把香膏倒在耶穌頭上,倒不如賣了套現,捐給窮人,來得更有意義和價值。

他們真的那麼關心窮人嗎?當然不是。他們的批評只是反映他們一般的想法,就是如此不正常的用一瓶值三十多兩銀子的香膏,實在是無比的浪費,令他們感到甚為可惜。而約翰福音清楚交代了誰說「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和說這話背後的真正原因,那正是準備要出賣耶穌的猶大:「有一個門徒,就是那將要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說:『這香膏為甚麼不賣三十兩銀子賙濟窮人呢?』他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約12:4-6) 三十兩銀子,大約相當於工人一年的工資。以三十塊錢銀子(‘thirty pieces of silver’)(太26:15)出賣耶穌的猶大,心中所掛念的當然不是窮人而是那三十兩銀子!

(耶穌解畫)

「耶穌說:『由她吧!為甚麼難為她呢?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只是你們不常有我。她所作的,是盡她所能的;她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6-8節) 當門徒批評馬利亞時,看來她仍在膏抹耶穌。耶穌即時為馬利亞辯護,說:這完全不是浪費!不要禁止她。接著的一番話,他的意思是:門徒有很多機會可以在任何時間賙濟窮人;相反,他不久便要離世,他們再沒有機會給他獻上甚麼了。

(反思)

1.  凡獻給主的絕沒有浪費

我們獻給耶穌的每一樣東西都不是浪費,我們該把握現有的機會,把我們所擁有寶貴的東西獻給主。寶貴的東西不一定是我們有形的財物,也可以是我們寶貴的時間、思想、才藝和技能。

2.  機會不是常有的

當有迫切或實際的需要時,我們不要錯失良機,因為機會過後,我們的心和熱誠便會隨時減退。故事中沒有一個人,包括耶穌最貼身的幾個門徒,都醒覺在耶穌將要離世之時為他作點事。惟獨這個女子懂得把握這難得的機緣,向她的主表達她依依不捨之情,並她的心意。

3.  堅持主所喜悅的事

當我們準備向主獻上所擁有的東西時,我們可能會遇上反對的聲音,那可能是撒旦的聲音和作為。有時反對的聲音卻是來自我們自己的思想,原因是:在作出奉獻之前,我們可能會衡量到所獻的東西的價值,在人看來是一個大損失。然而,當我們想到我們將會得到主的稱許和讚賞時,那隱藏的益處遠勝我們的損失。事實上,那女子所獻的真哪噠香膏,已轉化成永恆的大利。無人可以預見那隱藏的益處的真正價值是何等大,包括馬利亞自己。至低限度,她佳美的故事可以傳頌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