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可聽,就應當聽 (可4:21-25)

有耳可聽,就應當聽 (可4:21-25; 太5:14-16; 路8:16-18)

(可4:21-25)

4:21 耶穌又對他們說、人拿燈來、豈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燈臺上麼。

4:22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

4:23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4:24 又說、你們所聽的要留心.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並且要多給你們。

4:25 因為有的、還要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太5:14-16)

5: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5: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路8:16-18)

8:16 沒有人點燈用器皿蓋上、或放在床底下、乃是放在燈臺上、叫進來的人看見亮光。

8:17 因為掩藏的事、沒有不顯出來的.隱瞞的事、沒有不露出來被人知道的。

8:18 所以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聽.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凡沒有的、連他自以為有的、也要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