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誰是「有病的人」? (可2:13-17; 太9:9-13; 路5:27-32)

這段經文是耶穌對自稱為義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一個諷刺。

(稅吏和罪人)

「亞勒腓的兒子利未」(14節)就是馬太福音的作者馬太(太9:9),他「坐在稅關上」(14節),就是稅吏(路5:27),耶穌呼召馬太跟從他,「他就撇下所有的,起來,跟從了耶穌。」(路5:28)

15節說耶穌「在利未家裡坐席」,路5:29告訴我們背後的原因:「利未在自己家裡為耶穌大擺筵席,有許多稅吏和別人與他們一同坐席。」相信馬大決心跟隨耶穌後,宴請他的稅吏朋友,有機會他在筵席上宣佈這重大的個人決定,是一個多麼有力的個人見證。15節續說:「有好些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並門徒一同坐席」「罪人」是指甚麼人?這裡沒有明言,其他兩卷書也沒有交代,法利賽人和文士既埋怨稅吏和罪人與耶穌一同吃喝,證明兩類人同樣是被藐視的一群。

為何稅吏被藐視?因他們是為政府工作,向人民收稅,稅款也要上繳羅馬政府。羅馬皇帝有時會徵收重稅,更何況有些稅吏詐騙民脂民膏,為百姓所憎惡。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撒該,他是一個「稅吏長,是個財主。」(路19:2) 他有幸認識和相信耶穌,耶穌說要到他家裡住宿,他高興得不得了。路19:7說:「眾人看見,都私下議論說:『他竟到罪人家裡去住宿。』」撒該如何回應?他在眾人面前作了一個有力的見證,他對耶穌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19:8) 足證稅吏是猶太人民所瞧不起的貪官污吏。

「罪人」是指哪一類人?這裡應該是指一些社會道德敗壞的人,稅吏是其中之一,另外就是妓女。路7:36-47 提到,一個法利賽人請耶穌到他家裡吃飯(十分罕見),「那城裡有一個女人,是個罪人,知道耶穌在法利賽人家裡坐席,就拿著盛香膏的玉瓶」「挨著他的腳哭」,最後把香膏抹在耶穌腳上。那法利賽人(叫「西門」)心裡說:「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誰,是個怎樣的女人,乃是個罪人。」耶穌向西門講了一個欠債的比喻,然後對他說:「所以我告訴你,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那為罪悔疚的女人相信就是一個為人所鄙視的妓女。那為何妓女會和稅吏一同坐席?是否也是馬太邀請的,我們不得而知,這不是經文的重點,重點是:兩類人都是法利賽人和文士所鄙視的人。

(文士和法利賽人)

1. 自視過高

太8:5-13提到耶穌在迦百農時,遇上一個百夫長,他求耶穌醫治他家裡一個害癱瘓病的僕人,這件事可與上述經文作一個比較。首先,文士和法利賽人是宗教上的領袖,而百夫長是擁有軍權和政治地位的。當耶穌答應百夫長說「我去醫治他」的時候,百夫長這樣回應:「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然後解釋說:「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做這事』,他就去做。」百夫長不但相信耶穌有醫治的能力,還相信他有醫治的「權柄」--一句說話,甚至不用在場,也可以把他的僕人治好,難怪他的信心深得耶穌讚賞。

但此刻我們是要比較他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態度,他們同樣都尊重耶穌是名聲顯赫的「拉比」(老師),但他們審視自己的身份與地位有很大差異。百夫長自認沒有資格要求耶穌到他家:「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文士和法利賽人在宗教地位上,卻把自己與耶穌看齊,何以見得?耶穌打破宗教上的傳統,與稅吏和罪人一同坐席吃飯,他們感到很不自在,因為這樣做無疑是貶低了自己的宗教身份和地位,他們甚至感到顏面無全,因此對耶穌的做法感到非常不滿。當耶穌為門徒洗腳,門徒都感到很不自在,我想若文士和法利賽人看見了,更認為是奇恥大辱。(教宗方濟上任後到羅馬一座青少年羈留中心,替一批犯人洗腳,其他主教又有何感受呢?會否讚賞他而感到慚愧,還是不值他的所為呢?) 百夫長的謙卑,突顯了文士和法利賽人那種傲慢和不可一世的態度。

2. 鄙視「罪人」

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17節),「有病的人」當然是指那些所謂的「罪人」,而「康健的人」是指「義人」。耶穌完全沒有理會自己的尊貴身份,他所關注的,是罪人屬靈生命的需要,而文士和法利賽人對這方面毫不關注。百夫長非常關心他家中僕人的病:「主啊,我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裡,甚是疼苦。」(太8:6) 明顯地,百夫長對低下階層充滿憐憫之心,而文士和法利賽人卻不屑一顧,甚至鄙視他們。百夫長憐憫人的心腸,觸動了耶穌的心,因此他多麼忙碌,也很樂意親自到他家裡醫治他的僕人。請注意耶穌在可2:17對文士和法利賽人所說的話中,在太9:13加插了一句:「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耶穌暗示文士和法利賽人毫無憐憫之心。

(誰是有病的人?)

當耶穌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他是暗指文士和法利賽人自以為「康健的人」,是義人,因此不需要耶穌把他們從罪裡拯救出來,其實他們也是「有病的人」,他們的病情更嚴重。耶穌在四福音書裡,多番斥責他們自以為義,是宗教上的偽善(‘hypocrites’)。耶穌在路16:15當面訓斥他們:「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我來本不是召義人」(17節)(路5:32,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是耶穌用來回應他們的偽善,他對那些自稱為義的人是不會理會的,因此他不喜歡跟他們在一起,更不會作出任何討好他們的行動。相反,他喜歡和罪人在一起,他們因有罪疚感才感到需要他。

(誰是瞎子?)

約9章記載,耶穌醫好一個生來瞎眼的人,認得他的人都來問他說:「你的眼睛是怎麼開的呢?」他回答說:「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我去一洗,就看見了。」後來他們把他帶到法利賽人那裡,法利賽人盤問他眼睛怎樣醫好。瞎子覆述一遍,法利賽人對他說:「『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蹟呢?』」(約9:16) 你看,連耶穌也被看作「罪人」!因他在宗教上犯了所謂「安息日的罪」(十誡中的第四誡)。法利賽人對耶穌神蹟醫治的事毫無興趣,因為他們對那瞎子缺乏憐憫之心。他們有興趣的,是挑戰耶穌宗教上的操守。這與耶穌與罪人同坐吃飯的情形相若,他們感興趣的,是耶穌犯下猶太宗教傳統的大忌。後來耶穌遇見瞎子(他不知眼前是醫好他的人),耶穌介紹自己是神的兒子,他隨即相信耶穌並向他跪拜,耶穌對他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約9:39) 這句話明顯是諷刺那些「瞎眼」的法利賽人,「同他在那裡的法利賽人聽見這話,就說:『難道我們也瞎了眼嗎?』」最後耶穌作了一個總結:「你們若瞎了眼,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還在。」(約9:40-41) 真正「有病的人」,就是那些自以為義的「瞎子」,那些有罪的文士和法利賽人。

(誰是罪人?)

世間絕大部份的人都自以為是「義人」,都不肯承認自己有罪,認為自己屬靈上是「康健的人」,用不著耶穌這位醫治人靈命的大醫生。神早已在詩14:2-3說:「耶和華從天上垂看世人,要看有明白的沒有,有尋求神的沒有。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除了神的義僕耶穌之外,通通都是罪人,都是「有病的人」,都需要耶穌的救恩。但在耶穌基督面前仍堅持自己是義人的,永遠都脫不掉「罪人」的污名,因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只有信靠耶穌的,才能因信得稱為義。

假若接待耶穌到他家裡住宿的撒該是「罪人」,假若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妓女是「罪人」,假若與耶穌同坐吃飯的稅吏和妓女通通都是「罪人」,那末,那些在公會和彼拉多面前誣告耶穌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是「大罪人」,那些慫恿猶大百姓把義人耶穌釘十字架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更是「千古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