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赦罪的權柄 (可2:1-12; 太9:1-8; 路5:17-26)
在這個醫治癱子的神蹟事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應,讓我們觀察一下他們有甚麼反應。
(癱子和同伴的反應)
耶穌在一間房子裡('in the house' 2:1)講道,房子都擠滿人,四個人用褥子抬著一個癱子,想把他抬到耶穌面前。但他們連自己也鑽不進去,更何況是抬著一個癱子。最後把他從房頂上縋下來,原因很簡單,他們找不到任何可以到達耶穌面前的門路。
之前他們一定嘗試過很多辦法,例如請裡面的人讓開,結果無人理會。他們也必定巡視過房子四圍的環境,看看有沒有其他可進入房子的入口,還是找不著門路。路5:19形容他們的處境:「卻因人多,尋不出法子抬進去。」在正常情況下,任何人都會就此放棄,乾脆在門外等候耶穌,或找另一個時間再來。但這四個同伴卻沒有放棄任何可以進入房子的機會,情急之下,他們竟想出一個沒有人會考慮或嘗試的法子—把癱子從房頂上縋下來。有多複雜?他們自己爬上房頂相信不太困難,他們必然上過房頂,視察過環境、耶穌所在的位置等,還想到要把房頂上的瓦片拆下—如何把癱子吊下去是最大的問題。這一切都想通了,認為行得通,然後才有所行動。想像一下,要把癱子抬上房頂,是多困難的一件事;抬到上房頂,拆下瓦片,把癱子小心翼翼吊下房子裡,過程一點也不容易。就這樣「從瓦間把他連褥子縋到當中,正在耶穌面前」(路5:19),整個過程花了多少力氣,費盡多少心機,冒了多少險,只有他們才知道。最後,他們終於完成任務,把癱子連褥子抬到耶穌面前,只因他們從未想過放棄。
我們多容易想過放棄來到我們的主面前!主日遲了起床,我們便放棄返教會崇拜。事務繁忙便放棄各樣的事奉。當正常的方法行不通,我們便會放棄用另類方法去完成主交付的任務。我們為主的緣故作出多少堅持呢?
(耶穌的反應)
當癱子被縋到耶穌面前,耶穌並沒有即時醫治癱子,反而對他說:「小子,你的罪赦了。」(5節) 這是一個令人相當意外的反應。在大多數情況之下,當有病人被帶到耶穌面前,他只會醫治他們,充其量會加一句:「你的信救了你。」(可5:34, 10:52) 耶穌不是看見「他們的信心」(5節)嗎?在這個癱子面前,耶穌竟然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一句話,而沒有神蹟的醫治,那四個同伴所付出的努力,豈不是前功盡廢?!
我們在此要思想一個問題:究竟癱子叫同伴把他帶到耶穌面前,目的是不是為求得醫治?還是他的目的只是希望聽耶穌關於天國的道理?請留意,三卷福音書都沒有提到癱子要求耶穌醫治他。按一般的猜測,癱子希望耶穌能施行神蹟把他醫好,若是如此,耶穌根本毋須說他的罪得赦,除非有一個可能性,就是罪得赦免是這癱子心中所渴求的。何況癱子若只為求得醫治,如上所述,他可在門外等耶穌講完道後,出來時再求他醫治,毋須攪盡腦汁想辦法進到房子裡去。其後,當文士「心裡議論」(6節)的時候,耶穌「心中知道 ‘perceived in his spirit’)他們心裡這樣議論」(‘perceived their thoughts', 路5:22)(8節)。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耶穌心中也知道癱子心裡所想,他是以一個罪人的身份來到耶穌面前,為求罪得赦免。耶穌從他一連串的行動中看見他這樣大的決心,因此,耶穌率先回應他對永生的渴求:「你的罪赦了。」假如癱子沒有對罪得赦免或永生的渴求,耶穌絕不會貿貿然赦免他的罪。我們也見過一些經文只記錄得到醫治而沒有提及赦罪的病人。癱子可能只是想聽到關於赦罪的信息,現在他已罪得赦免,他已得著滿足。不過,神給我們的,往往是超乎我們所想所求的。最後,癱子還得著痊癒。
(文士的反應)
當時「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裡」(6節),路5:17記述,「有法利賽人和教法師(‘doctors of the law’)在旁邊坐著,他們是從加利利各鄉村和猶太並耶路撒冷來的」,足證場面相當「墟冚」。「文士和法利賽人」(路5:21)『心裡議論,說:「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呢?」』(7節) 文士和法利賽人對了,只有神才有資格赦免人的罪。言下之意,他們不相信耶穌有赦罪的權柄,耶穌竟然膽敢說出這等「僭妄的話」(‘speak blasphemies’),等同褻瀆神;褻瀆神在猶太律法是可以判處死刑。耶穌在猶太公會面前受審之時,他在大祭司面前承認自己是基督,是神的兒子,大祭司怒氣填膺,撕裂衣服,並說:『「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可14:64) 可見耶穌現在所說的,對文士和利法利賽人來說,是一件宗教上很嚴肅的事情,也牽涉到是否觸犯猶太律法的議題。他們絕不相信耶穌有權赦免人的罪,因他們不相信他是神的兒子。耶穌看得出他們「心裡懷著惡念」(太9:4)。
從耶穌對他們的回應,可以看出更多他們當時心裡的意念。耶穌說:『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9節) 文士初時心想,耶穌可能會立刻施展他的看家本領,把癱子醫好,相信周圍其餘的人也會有這樣的想法,大家都屏息凝氣,觀察耶穌有沒有這個意思。但耶穌不但沒有醫治他,反而說出一些文士和法利賽人也不敢說出來的話。他們可能在想,耶穌根本沒有能力醫治癱子,為了掩飾他醫治的無能,便說出一些只有神才有資格說的話,來充當神人。對文士或任何人來說,說話當然比施行神蹟容易得多。
不過,對於神的兒子來說,施行神蹟就如舉起手或說句話那麼簡單,正如他後來吩咐癱子起來一樣。但從他對文士的回應,說「赦罪」比說「起來」更難,何解?原因有兩個:1. 只有神才有赦罪的權柄,世間上除了神有資格說這句話之外,就是他,正因他是神的兒子。2. 他雖有赦罪的權柄,但也要看對方願不願意接受赦罪的恩典。耶穌隨時可以赦罪,但只能用在那些承認自己有罪,和渴求罪得赦免的人身上。他醫治了許多病人,但沒有醫治他們的靈魂,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求耶穌赦罪的意識。耶穌雖然樂意赦罪,但要視乎我們準備好了沒有,因此赦罪是一項更難施行卻是更大的神蹟!
耶穌其實是藉此機會向所有人宣告他有赦罪的權柄:「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10節) 希望他們都好好反省,看看自己是否同樣需要求他赦罪。不僅如此,他也希望他們明白,罪得赦免比病得醫治更為重要!然後,耶穌馬上向他們證明施行神蹟就如說一句話般容易:「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11節) 癱子「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12節上) 癱子此刻展示了他對耶穌醫治能力的信心,他同時也相信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他的信心實在超越了許多被耶穌醫治過的人。
(群眾的反應)
癱子施施然步出房門,即時引發了一場哄動:『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12節下) 有趣的是,太9:8說:「眾人看見都驚奇,就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將這樣的權柄賜給人。」馬太所指的「權柄」,是甚麼權柄?是耶穌所說的「赦罪的權柄」(10節),還是神蹟醫治的權柄?若我們再參考路加的敘述,便猜想得到。路5:26說:『眾人都驚奇,也歸榮耀與神,並且滿心懼怕,說:「我們今日看見非常的事了。」』路加形容他們的心情是「滿心懼怕」,而且和馬可異口同聲地強調,眾人因為親眼看見一件「非常的事」而「驚奇」,明顯群眾是因著看見耶穌在癱子身上施行的神蹟,歸榮耀與神。因此我們可以肯定,馬太所指的「權柄」,是耶穌憑一句說話可以使一個全身癱瘓的癱子立時起來行走的權柄,這是他們一生中從未見過的事。
只可惜,當耶穌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他們卻無特別反應,只有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輕聲議論。人只看見眼前的神蹟令人感到神奇和驚訝,但看不見罪得赦免在一個罪人身上是一個更神奇偉大的神蹟!耶穌已經宣告了他有赦罪的權柄,到底群眾當中又有多少人會作出信心的回應呢?恐怕連一個也沒有。我想情形就好像今天牧師在講壇上作出決志的呼籲時會眾的反應,回應的人還是寥寥無幾。
今天人們只是注重身體的醫治,看不見有靈魂醫治的需要和渴求。我們實在需要調校一下我們的思想,靈魂的醫治比病得痊癒更值得我們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