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耶穌的受洗與施洗 (可1:8-11; 太3:13-17; 路3:21-22; 約1:29-34)

這一段記錄耶穌從他的家鄉拿撒勒專程來到約旦河邊找施洗約翰,要受約翰的洗。約翰向耶穌施洗的過程當中,出現了這樣的一幕:「他從水裡一上來,就看見天裂開了,聖靈彷彿鴿子,降在他身上,又有聲音從天上來,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10-11節) 這奇妙的一幕,在太3:16-17、路3:21-22、約1:32也有類似的形容。這一次的洗禮,顯然是約翰過去所施的洗禮之中獨一無二的。究竟這次耶穌的洗禮,對我們有甚麼特別的意義呢?


(耶穌需要受洗嗎?)
  
首先我們要問一個問題:究竟耶穌需不需要受約翰的洗禮呢?根據太3:13-14所述:「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裡來嗎?』」約翰強烈的反應告訴我們,連他自己也親口承認沒有資格為耶穌施洗。可不是嗎?

1. 約翰是為有罪又肯認罪悔改的人施洗。耶穌既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他本來就沒有罪,因此不需要認罪悔改,自然不需要約翰的洗禮。從這一點來看,約翰的洗禮對耶穌來說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因他根本無需要公開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向人表示願意悔改。若受約翰的洗,反而導致人誤會他與一般的罪人無異。

2. 施洗約翰自己也明言,他自己是用水施洗,基督是用聖靈施洗。(8節) 約翰在太3:14說自己要受耶穌的洗,因他自己也是罪人,耶穌是基督,當然比他更有資格為他施洗。另一方面,他也十分明白水的洗禮只是一種形式,聖靈的洗才是最重要;認罪悔改是預備人的心,以備日後接受聖靈的洗。他自己也渴望得到聖靈的洗,因此他反求耶穌給他施洗。

從上述兩點得出一個結論,耶穌根本不需要接受約翰的洗禮。


(為何耶穌堅持要受洗?)

那麼耶穌為何堅持要受約翰的水洗呢?太3:15提供了答案。約翰想要攔住耶穌時,耶穌卻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可見耶穌默認約翰的說法,自己本不需要約翰的水洗,只是為了要「盡諸般的義」才給約翰施洗。究竟耶穌所說「盡諸般的義」是什麼意思呢?四福音書都有記錄耶穌受洗的事,卻只有馬太福音出現耶穌這樣的回答,但經文並沒有再加以解釋,而在新約裡也沒有直接相關的經文解釋這句話的意思,因此我們只能作一些推敲。

方才我們注意到,耶穌受洗後上來的一幕,出現了10-11節那異乎尋常的結果。從這獨特的結果來看,耶穌的受洗的確有一些重要的啟示:

1. 約翰在約1:31-34告訴我們,神是透過這一幕來向他顯明誰是他所等候出現的基督。約翰作見證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只是那差我來用水施洗的,對我說:『你看見聖靈降下來,住在誰的身上,誰就是用聖靈施洗的。』我看見了,就證明這是神的兒子。」(約1:33-34) 而耶穌就正正要向約翰證明,他就是約翰所要等候的,「用聖靈施洗」的那一位。

2. 耶穌要向人證明約翰之前所說的話是真確的:約翰不是基督,他才是基督,是以色列人一直盼望出現的彌賽亞。因此天父也同時宣告耶穌是祂的愛子。正如約翰在約1:31所說:「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為要叫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3. 透過這次洗禮,神的靈要降在耶穌身上。

耶穌既是神的兒子,他豈不是已有神的靈住在他裡面嗎?為何聖靈又降在耶穌身上呢?難道聖靈像鴿子降在他身上,天父宣告他為祂的愛子,他才正式成為神的兒子嗎?當然不是!

耶穌是聖靈感孕的 (太1:18,20; 路1:35),因此我們有理由相信,他在馬利亞的母腹已有聖靈的同在。再者,路1:80說:「那孩子漸漸長大,心靈強健。」(“And the child grew, and waxed strong in spirit.” KJV) 耶穌成長的日子裡,一直有聖靈的同在。路2:49記載耶穌在聖殿裡向找尋他的人回答說:「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耶穌若沒有聖靈的話,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以上的經文都證明耶穌自母胎裡,已有聖靈的內住。既是如此,那聖靈為何還要降在他身上呢?

約翰施的是水洗,基督所施的才是聖靈的洗。現在耶穌所受的不但是水洗,同時也正正是受聖靈的洗。約翰本就沒有資格施聖靈的洗,偏偏就在此時可謂間接地施了聖靈的洗,連他自己也大感意外。這明顯是天父刻意的安排,特地為耶穌日後施聖靈的洗而鋪路。聖靈降在耶穌的身上,天父立刻宣告說:「這是我的愛子。」這一幕也可說是做給我們看的,讓我們看到受聖靈的洗便立刻成為神的兒女。

因此我認為「盡諸般的義」是表明耶穌現身說法的舉措,背後有一個重大的屬靈意義,就是我們接受基督的一刻,基督便向我們施聖靈的洗,同時天父便確認我們是祂所喜悅的愛子。耶穌受聖靈,作為日後我們信主一刻在靈裡所經歷的一個典範,這對我們來說是有何等深遠的意義!以弗所書1:13-14說:「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羅馬書8:14-17說:「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 (‘the spirit of bondage’),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 (‘the Spirit of adoption’),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 (‘our spirit’) 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我們受聖靈的一刻,我們的靈與神的靈馬上連接起來,即時建立了屬靈的關係,像電腦連上了互聯網一樣,可以在網上即時對話。

4. 「盡諸般的義」(“fulfill all righteousness” KJV),英文的直譯是「成就一切的義」,包括「成就神的義」。我們知道「成就神的義」就是滿足神對公義的要求;公義的神,「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罪人必然要受懲罰。

誰可以成為我們代罪的羔羊呢?只有無罪的耶穌才可以藉著十字架的犧牲來成就神的義,羅3:25說:「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再者,洗禮所象徵的意義,使徒保羅有這樣的解釋:「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6:3-5) 這就與耶穌從受洗到受聖靈的整個過程互相呼應。「受洗」,是歸入他的死;「受聖靈」,是從死裡復活。當耶穌說要「盡諸般的義」,我們可以理解為道成肉身的主,要透過水洗預表他要受死且被埋葬,從水裡上來即時受聖靈的洗來預表他的復活。在約3:5記載,耶穌對尼哥底母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然後他在3:7說:「你們必須重生。」這幾句話就暗示了受水洗和受聖靈有很密切的關係,他自己就作了一個罪人重生的「樣式」。

總括來說,耶穌受洗和受聖靈,就表明了我們罪人重生的一個過程,也表明藉著他的死和復活來顯明神的義

5. 受聖靈也含有受差遣接受天父使命的意義。

耶穌受完聖靈後,便正式開展天國福音的使命。

約20:21—22記載,從死裡復活的耶穌,向門徒顯現時「說:『願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施洗約翰傳悔改的洗禮,是預備罪人的心,惟獨聖靈的洗才能赦免人的罪。我們受聖靈的一刻,不但罪得赦免,成為天父的兒女,同時也受主的差遣,傳基督赦罪的福音,叫人相信基督,並且受聖靈的洗,使罪得赦。

十二使徒也是在五旬節等候聖靈降臨後,才開始憑著聖靈的能力展開傳福音的大使命。使徒行傳1:5,8記載,復活的主在升天前的一刻對門徒說:「…約翰是用水施洗,但不多幾日,你們要受聖靈的洗。…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每一個主的門徒,都會經歷聖靈的洗,同時也被聖靈差遣,作主的使者,像施洗約翰被差遣作神的使者一樣(可1:2)。

總的來說,耶穌所說「盡諸般的義」,也許包含上列一項或多項的含意。由是觀之,他的受洗是與我們的屬靈生命息息相關,是天父的精心策劃。

(反思)

既然主耶穌受洗是要「盡諸般的義」,更何況我們這一群跟隨他的門徒呢?!主在大使命的吩咐裡,要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因此洗禮是任何基督教會都要求接受耶穌的信徒必須遵行的。按理信徒若清楚和肯定自己所信的,沒理由不願意向公眾承認自己的信仰,除非他還不太肯定自己所信的;又或者是在人的壓力下,沒有勇氣公開承認自己是一名信徒;又或者有其他個別的原因。

一般來說,受洗是在教會和親友面前承認自己相信基督,願意把生命交託給主,過一個神所喜悅的生活;也表示願意加入教會,即基督屬靈的大家庭。這是一種生命的委身,正如一對愛侶願意透過婚禮,在眾人面前承認彼此相愛,並互相委身與對方,在婚後的日子共同生活,建立美好的家庭一樣。沒有受洗,自然欠缺了委身的決心。

使徒彼得在使徒行傳2:38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我必須再三強調,受洗只是一種表徵,表明人有向罪死、從罪裡悔改的決心。受洗並不代表人的罪已得赦免,更加不會使人得著聖靈降臨的神奇果效。如前面所述,人是因著相信基督,得著聖靈的洗,罪便得赦免,成為神的兒女;但也有先決條件,就是先有願意認罪悔改的心。人得著聖靈的洗,是人自己不知不覺的,就如耶穌在約3:8所描述:「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當你願意悔改相信主的一刻,你就得著重生的屬靈經歷,絕非從受洗而來。

真正重生的信徒,受了聖靈的洗,也就是天國的兒女,應該有一種被差遣的使命感,就像施洗約翰和耶穌一樣,接受天父的差遣,傳天國的福音。同時也要過聖潔的生活,討神喜悅,爭取天父的寵幸,引以為傲地說:「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11節)

附註:

1. 
是否信徒要行過「浸禮」才算是受過洗的信徒呢?

我認為洗禮既是一種象徵性的禮儀,毋須太執著洗禮的形式是不是全身浸在水中。受洗的人已在人前公認自己所信的,最重要的,是受洗的人因著接受基督而領受了聖靈的重生。事實上,信徒在受洗前,早已在神面前認罪悔改,接受了耶穌的救恩,當下便受了基督聖靈的洗。水洗只是在儀式上公開表明他的信仰。至於何種形式的洗禮,我認為不太重要,只要向受洗的人說明施洗的意義便已足夠了。

一般浸信教會對於浸禮的儀式是非常執著,除了浸禮之外,其他形式的洗禮是不太承認的。他們強調,「受洗」(baptism) 在聖經原文的意思是全身浸在水中;換言之, ‘baptism’ 是「受浸」的意思。施洗約翰在約旦河所施的洗禮,很明顯是浸禮。從可1:10他給耶穌施洗的經文裡,說明耶穌是從約旦河水裡上來,明顯耶穌是先全身浸在河水中。浸信教會要求信徒必須接受浸禮形式的洗禮,正因為我們的主耶穌也曾接受浸禮。因此有些浸信教會甚至要求受過其他形式洗禮(如灑水禮)的信徒,要再一次接受浸禮,才算受過浸,才有資格轉會或成為該教會的會友。個人認為洗禮既是一種象徵性的儀式,就是在眾人面前宣告自己已篤信耶穌為個人的救主,無論哪一種洗禮都可以接受。

2.  關於約翰給耶穌施洗的事,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的記錄是否有矛盾?

根據約1:31-34所述,施洗約翰在施洗前並不知道耶穌是基督,直到他向耶穌施洗,看見聖靈像鴿子從天上降下來,降在耶穌身上,他才知道當下受洗的耶穌,是他一直等待的基督,這是神所吩咐的,也是神給約翰預先安排的一個記號。不過在太3:13-15裡,卻暗示約翰未向耶穌施洗以先,已經知道他彌賽亞的身份,才有意拒絕耶穌要受洗的要求。究竟這兩段經文是否有矛盾呢?問題的焦點是:究竟約翰在耶穌受洗前已經知道、還是在耶穌受洗當中才知道他是基督神的兒子呢?無論正確答案如何,對於我們所談論關於耶穌受洗的意義,是沒有任何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