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窮寡婦的奉獻 (可12:41-44)

這一小段實際上是關於金錢的奉獻:「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41節)。值得注意的是,耶穌公開列舉完文士的惡習(可12:38-40)之後,接著記述窮寡婦在聖殿銀庫的奉獻。一方面耶穌強烈譴責文士不蒙神喜悅的惡行,另一方面,卻高度讚揚寡婦的舉措。讓我們首先細察一下為何寡婦的行動得到耶穌高度的讚許,然後比較一下她和文士兩者迥異的品格。

(「富與貧」和「多與少」的對比)

這一段有許多用詞和用語以對比方式來形容富人與窮人的奉獻。作者這樣形容富人的奉獻:「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many that were rich cast in much’) (41節) 窮人方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42節) 兩者的對比是:富有的人奉獻很多,窮人卻奉獻很少,這在人來看是極之正常和普遍的。但耶穌想帶出的信息是在下一節:「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43節) 耶穌盛讚窮寡婦甚麼呢?她所奉獻的數目,比所有財主奉獻加起來的還要多!這是一個很不尋常的對比,正正是上述正常人現實中所經驗的對比的相反。

為甚麼耶穌說,窮寡婦奉獻的比眾人還要多呢?原因是:「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cast in all that she had, even all her living’)。」(44節) 為何在耶穌眼中,窮寡婦的奉獻比財主的奉獻還要多呢?耶穌就是要強調,神觀察人奉獻的金錢,不是多少銀碼,而是奉獻金額佔奉獻者所擁有的百份比是多少。按這個標準來衡量,窮寡婦是奉獻了百份之一百用來養生的積蓄,而那些富有的財主只是奉獻了資產很少的比率。既然比率是那麼少,所以無論多少個富人,他們加起來的總金額所佔他們財富的比例,絕對達不到百份之一百。因此在神眼中,窮寡婦的奉獻相對地超越了所有富人加起來的奉獻。

(反思)

現在讓我們檢視一下我們在教會的奉獻。當我們在教會作出金錢的奉獻時,我們十分關注我們所奉獻的實際銀碼。那些在教會奉獻的金錢愈多,在會眾的心目中自然更加令人刮目相看,尤其對於某些教會在崇拜程序表的「報告事項」上,會列出上一個月每一位有記名的信徒該月所奉獻的金額,而排列的次序是以金額的多少而排列。乍看之下,自然奉獻金額龐大的名字便惹人注目,這樣的列舉奉獻方式,有機會令到奉獻多的人會感到自豪,就像那些財主在聖殿的銀庫裡投下大筆錢一樣。

奉獻多的人會為自己是一個「慷慨」的信徒而感到驕傲,甚至可能覺得神必悅納他們的奉獻。相反,那些相對奉獻得很少的人常常被人忽視,就像窮寡婦只投下兩個小錢一樣。但耶穌卻叫他的門徒把注意力特別放在窮寡婦身上!同時向他們解釋為何她應該受到高度關注的原因,包括為何得到耶穌高度的評價。事實上,窮寡婦微小的奉獻,吸引了神兒子的注意,甚至促使他在生命的最後階段,仍然騰出珍貴的時間來,「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其實就是安靜地等待窮寡婦來,觀看她奉獻!然後對門徒作一個屬靈生命的重要教導。

 

(十一奉獻)

從現實的普遍情況底下,我們每月的奉獻佔我們入息的比率,按神的吩咐,信徒的奉獻起碼佔入息的百分之十,即聖經所說的十一奉獻,這是根據瑪拉基書3:10所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若奉獻不足十分之一又如何?瑪3:8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換句話說,奉獻不夠十分之一如同「奪取神之物」,而每月收入的十分之一是應該屬於神,也成為我們每月基本的奉獻,使神的家有糧,這是每一個基督徒所明白的奉獻標準。

值得思考的是:我們每月奉獻了月入的十分之一給教會之後,我們是否已感到相當滿意?為甚麼?因為我們已盡了做基督徒的本份,達到神在金錢奉獻上所規定的基本要求。我們的自滿,就如同那些作了十一奉獻的財主所感到的自滿一樣。

 

(十一以外的奉獻)

不過,假如教會牧師或傳道人挑戰我們奉獻多於十分之一,我們將會如何回應?要拿出更多的金錢來奉獻,我們會開始感到有些壓力。普遍的原因(或藉口)包括:

  1. 我們財政預算緊絀,只足夠維持一家生計,尤其在經濟環境惡劣的情況底下,更不在話下。

  2. 我們不願意犧牲或減少我們用在正常消遣娛樂的消費,省下來作十一以外的奉獻。

  3. 我們可能懷疑是否有急需去投放額外的奉獻入教會的庫房。

無論是甚麼原因或理由縈繞我們的心頭,我們總覺得,要拿出比十一更多來奉獻,是一個不容易作出的決定。甚至我們若能勉強地撥出額外的金錢奉獻給教會或其他福音(或福利)機構,我們可能會感到有少許「肉赤」,而並非像作十一奉獻那種自然的滿足感。

為甚麼作出十一以外的奉獻是不容易的抉擇?首先,我們常認為手上有的金錢是屬於自己的,而並非屬於神。其實我們可以從這角度去想:既然我們全人都屬於主,包括我們擁有的一切財富,都是屬於神,只是神交給我們去托管祂的財富。路12:42-44記載:「主(耶穌)說:『誰是那忠心有見識的管家 (‘faithful and wise steward’),主人派他管理家裡的人,按時分糧給他們呢?主人來到,看見僕人這樣行,那僕人就有福了。我實在告訴你們:主人要派他管理一切所有的。』」從上述的觀點去看待奉獻的話,便不會對額外的奉獻感到有太大壓力。作為神的好管家,我們正是把屬於神的金錢投資在神自己的聖工上!

其次,當我們考慮到我們消遣娛樂方面的「需要」與神的事工的需要,哪一樣重要時,假如我們願意把神的事工放在優先的次序上,既然是神為了祂的事工而向我們作出奉獻的要求,作為金錢的好管家,我們若有順服的心,會比較容易慷慨地奉獻。

再者,許多時候,我們對神的供應缺乏這樣的信心:神是全能的供應者,我們基本的需要有祂的應許作保證,正如耶穌在太6:25-26提醒我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為身體憂慮穿甚麼。生命不勝於飲食嗎?身體不勝於衣裳嗎?你們看那天上的飛鳥,也不種,也不收,也不積蓄在倉裡,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再看看神如何鼓勵我們作十一奉獻:「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 奉獻十分之一已促使神傾福與我們,「甚至無處可容」,更何況我們再作出額外的奉獻,我們所換來的祝福,絕對超乎我們所想所求!

(「眾多與一個」和「普遍與罕有」的對比)

另一個可觀察到的對比,是與奉獻的人數有關。眾多財主與一個窮寡婦,這對比暗示些甚麼呢?就是很容易見到眾多的富貴財主在聖殿的銀庫前把「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卻很罕有地看見一個貧困的女子「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cast in all that she had, even all her living’)」。(44節)  

現在讓我們猜想一下,為何窮寡婦甘願奉獻身上所僅有的小錢,甚至連留下作生活費的都投上了?為何她能如此豁達地作出這個極之艱難的決定?對任何一個人來說,她所做的是極不合乎現實的,也令人大惑不解。從她樂意作出這樣的犧牲來判斷,我們至少可在這窮寡婦身上發現一些可貴的特質:

  1. 她現在正來到聖殿的銀庫投下小錢,我們有理由相信她經常來聖殿,不獨是來奉獻,也是來敬拜神。肯定她與神長久維持著一個極親密的愛的關係。

  2. 她看神聖的需要遠多於她肉身的需要。

  3. 她完全信靠神會給她生活上的供應。她很有信心神不會讓她餓死,尤其是她所做的是神所喜悅的事。

  4. 她很樂意地獻上超越她所能負擔的,不像我們任何一個人在同一情況下會感到具大壓力。

  5. 或許神應允了她一些迫切需要的祈禱,幫助她解決了當前的困擾,她履行她的承諾去獻出所有。(這一點純粹是一個推測)


 (
媲美馬其頓教會的奉獻)

姑勿論如何,窮寡婦樂意獻上超出她所能負擔的,這優美的靈性,非常適切地反映在馬其頓教會信徒奉獻的精神上。在林後8:1-5,保羅盛讚馬其頓信徒樂捐慈惠金的奉獻,為了要扶助有迫切需要的主內肢體。下列原因使他們奉獻的行動成為一個非常有力的美好見證:

  1. 他們在極度艱難的困境中奉獻一「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1節)

  2. 他們在嚴重缺乏資源下奉獻一「在極窮之間」(2節)

  3. 他們積極地、慷慨地、滿足地、快樂地奉獻一「仍有滿足的快樂…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2節)

  4. 他們超出自己所能、甘心樂意地奉獻一「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地捐助」(3節)

  5. 他們極其渴望參與神的聖工,扶助其他有需要的肢體一「再三地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4節) 這是推動他們樂意奉獻的主要動力。

  6. 他們對神完全的順服一「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又歸附了我們。」(5節) 他們有美好的靈性,願意順服神的旨意,這是推動他們甘心奉獻的得力源頭。


 (
文士和窮寡婦的對比)

最後,讓我們比較一下文士和窮寡婦的品格和結局,會發現兩者有強烈的對比:

  1. 文士看重外觀,窮寡婦擁有內涵。

  2. 文士假裝敬虔,窮寡婦是活出真理的敬虔典範。

  3. 文士喜愛個人榮譽,窮寡婦反映神的榮耀。

  4. 文士無憐憫地侵吞寡婦的家財;窮寡婦獻出所有,沒有為自己保留甚麼,充分反映耶穌滿有憐憫和關懷之情。

  5. 文士愛得人的稱讚,窮寡婦得到主的稱許。

  6. 文士將要受更重的刑罰,窮寡婦信靠神得著永生。


(
總結)

窮寡婦擁有馬其頓信徒上述所有美好的靈性,結果換來神兒子的注目和讚賞。不但如此,她的簡短故事記錄在聖經裡(可12:41-44、路21:1-4),成為我們在金錢奉獻上學效的榜樣。這兩點足以讓她成為在天國裡一位罕有的金錢奉獻的典範。

從窮寡婦和馬其頓信徒的奉獻當中,實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我們每星期在教會作奉獻時,應該不時檢討一下我們的思想、心境和態度。盼望我們都能建立出一種蒙主欣賞和稱許的奉獻精神一帶著喜樂感恩的心,為神的聖工作出超乎我們所能負擔的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