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想經文

納稅給凱撒 (可12:13-17)

猶太領袖之前質問耶穌行事和傳道的權柄,現在他們要設一個陷阱給他,「就著他的話陷害他」(13節)。提出問題的是「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13節),他們都是耶穌宗教和政治的敵人,隨時因耶穌說話不當而作控方證人。這些假冒為善的人先客氣地稱耶穌為「夫子」(14節),然後開始在大庭廣眾面前宣佈耶穌不能否認的兩個做事為人的特性:

  1. 「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誠誠實實傳神的道」(14節),意思是:耶穌回答他們問題時不會說謊,說出一些違背神旨意的話。

  2. 「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14節),意思是:耶穌不會因懼怕一些權貴和有勢力人士(包括羅馬皇帝凱撒)而迴避不答,也不會偏袒他們。


(問題)

提出的問題是:「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我們該納不該納?」(14-15節) 對猶太百姓來說,這是一個簡單的問題,以色列是羅馬帝國的殖民地,根據羅馬的法例,猶太人當然要納稅給凱撒。但對耶穌來說,這是一個刁鑽的問題,礙於他的特殊身份。提問的人當然預計耶穌回答「可以」或是「不可以」。若他回答「不可以」,他的答案自然便違法了羅馬的稅例,他們絕對有理由即時逮捕他去審問。若然他回答「可以」,他就是在眾人面前擺出一副親羅馬政府的姿態,讓他本族人民認為他不是愛自己國家民族的精神領袖,會導致他失去猶太人民的愛戴。這樣就會造就宗教領袖們機會,去煽動和激發猶太民眾對他仇視的情緒。這問題實在是一個試探,令耶穌陷入兩難的局面。

(答案)

耶穌當然知道這些「假意」(15節) 的人是在試探他,並且對他們明說:「你們為甚麼試探我?」(15節) 然後他給了他們一個驚奇的答案,他沒有回答「可以」還是「不可以」,只淡然地說:「『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他們就拿了來。耶穌說:『這像和這號是誰的?』他們說:『是凱撒的。』耶穌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神的物當歸給神。』」(15-17節)

聽的人都明白他的意思,應該納稅給當權的羅馬政府。他的解釋是:既然銀錢是屬於凱撒的,凱撒是有權收取人民的稅錢,這不僅是稅務條例的要求,也是人民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因此納稅給凱撒是合乎法例上的要求,也沒有違背神的旨意。耶穌同時說「神的物當歸給神」,意思是:納稅給凱撒與神的律法沒有任何抵觸,服從羅馬的法律和服從神的律法是兩件不同的事,它們是可以並存的。「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是履行社會責任;「神的物當歸給神」,是履行神子民的責任,這是神對我們屬靈上的要求。一個人可以同時履行社會及屬靈的責任,而沒有抵觸。耶穌的答案適切地避開敵人的試探,同時他教導人們一個屬靈的功課:不要忘記把十分之一獻給神。

其實耶穌單說「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已經回答了法利賽人的提問,為何耶穌還要補充一句「神的物當歸給神」呢?我們之前也提過,若他只說納稅給凱撒沒有問題,會惹來猶太民眾懷疑他愛自己民族的心,那就等於正中提問者的下懷,因此他要說明納稅給羅馬政府與神的旨意是沒有抵觸的,也並非等於不愛神,只要他們懂得把該獻給神的東西奉獻給神就是了。「他們就很希奇他」(17節),因他的回答充分表現出他屬靈的智慧。

當然,在耶穌的答案裡,歸給神的不單是銀錢那麼簡單,凡屬於神的都要歸給祂,包括我們的全人:「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12:30) 這可以包括我們的心,我們的時間、智慧、能力等等。當你坦承自己是屬於神時,你有盡上你屬靈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