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7:1 - 不要論斷人

7:1「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Judge not, that ye be not judged.') 

這是耶穌登山寶訓的一個關於「論斷」的訓言,接著他解釋道:「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2) 然後他教導我們正確的做法:「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7:4-5) 意思大概是:先反省一下自己有否犯同樣錯誤,若自己犯了,自己先要糾正過來,便知道如何糾正錯誤,然後才能向對方進諫言,糾正其錯誤。耶穌直斥那些從來不先檢討自己、只懂向別人作出不友善批評的人,是「假冒為善的人」

在現今的網絡世界裡,常有網民把拍下來的照片或錄影片段放在社交網站,讓其他網民一起去討論一下,評評道理。網民對社會上所發生的事件表達一下意見是無可厚非,正如我們茶餘飯後,對報章上所見所聞表達個人的見解,是一件平常事。不過網絡世界無遠弗屆,在網絡平台上作出公開討論,並非如一少撮人閒話家常那般簡單,傾完就算,而是牽涉的範圍及層面極廣,影響當事人的程度更是難以估計,後果可以是相當嚴重!

當人們將自己認為不合理的事放上網申訴,會帶來什麼後果?首先,當大家同樣使用同一個社交網絡平台,如facebook, youtube等,自然引起人們廣泛注意,有的會即時表達不滿的意見,有的甚至將事件轉載,讓更多人知道和評審,一起抒發不滿的情緒,甚至企圖運用群眾壓力,向當事人施壓,迫使其作出公開道歉。有的甚至會將當事人「起底」,試圖迫使當事人速速就範。這種所謂「網絡公審」的文化有何不妥?

  1. 許多時網民在網絡上作出任何言論,認為自己不需要負上任何責任,也不會顧及後果。

  2. 許多網民道聽塗說,未了解事情的真相和掌握充分理據,便貿然將當事人入罪,將事件發酵,對當事人有欠公允。

  3. 肆意抨擊的網民因可隱藏其個人真實的身份資料,更令自己毫無顧忌去炮轟當事人,甚至用惡毒或粗俗的言語去攻擊和誹謗他人,作出人身攻擊,務求令當事人難以下台。

  4. 朋輩間可以利用這種方式向敵對的一方作出網上欺凌。

  5. 當事人不但被謠傳無理地冤枉和誤會,私隱受披露,構成嚴重滋擾。可能更會損害親朋的關係,家人會備受牽連,自己身心靈受創,甚至會帶來經濟上的損失。有的看不開的話,甚至會自尋短見。即使事件最終得到平反,留下的陰影亦難以短時間消除。

我曾經在某篇文章分享過,張潤衡在台灣八仙樂園塵爆事件中,遭網民無理地指控和攻擊,令他感到十分難受。萬料不到自己親自向受創傷者和家人慰問的一件好事,竟然會惹來網上眾多公然挑剔,惡意中傷。最後他迫於無奈,辭去灼傷互助會副主席一職,免得該會的名聲和運作被自己拖累。他事後分享道:「灼傷互助會是一個需要大家支持、幫助灼傷人士的機構。無論做任何事都按步就班,當時傷者的家屬是有需要所以才讓我們去協助,給人攻擊時他們也為我們說話,但無人理會真相,真是感到好無奈。」【參閱《同情心與同理心》一文】

以網絡作為討論事件的平台,沒有所謂對錯。有時把一些不公義不合理的事拿出來討論,可給人機會深切反省。不過,我們作出任何事件的判斷,都要事先多方面了解清楚實情,再作出合理的推論,然後才可表達出較為客觀的意見。與此同時,也要顧及對方的感受,不要說出令當事人太難堪的說話,這是對別人的尊重。而絕非人云亦云,肆無忌憚地炮轟對方的不是。

很多人往往單憑一張照片便作出判斷,譬如有人在車廂看見一個站著的婆婆和一個坐著的年輕人,便拍下來放上網,批評年輕人不讓座。大家憑有限的資料當然傾向於幫婆婆發聲,但會否那年輕人身體不舒服呢?在資料不足的情況下便妄下判斷,對當事人來說是極不公平。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張照片放在網上討論,可以引起他人對事件的關注,這可看為是正面的,例如有些人坐在巴士優先座而被拍照上網,好處是可以作為公民教育,引起大眾對讓座的關注,明白優先座是該讓給有需要的人。但壊處是,當相片為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困擾時,便會導致不良的後果。即使有人沒有把優先座讓給有需要的人,是否就要受到網絡上的公審呢?那我們要反問自己,我們平日又犯了多少毛病,是否都要一一放在網上給大眾公審?這就說明網上言論猶如一把兩刃劍,一方面可以為社會帶來正面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可能會不自覺地為一些人帶來傷害,因此要小心和適當地運用。

以下是一則發放網上信息者自取其辱的新聞。一對父母因違例駕駛,被一名執法警員即時作出檢控。父母懶理孩子在車內,一方面錄下過程,一方面卻不斷以粗言穢語辱罵警員。惟獨那警員在面對辱罵時依然處之泰然,繼續抄牌,又妙語連珠地回應該對父母的辱罵,氣得他們七竅生煙。事後該父母死心不息,將所拍下的片段放在網上,希望引起網民對抄牌警員作出公審,為自己討回公道。豈料網民一面倒讚賞警員沉得住氣,還可以溫和地以妙語回應一連串侮辱性的說話,反而指斥該父母大失儀態,對孩子也有不良的身教。其後父母受不住輿論的壓力,幾日後終於在網上為事件道歉。這事件突顯了該父母鹵莽和愚昧的行為,企圖利用網絡平台向當事人作出報復的行動。

最後,無論是當事人、評論者或發放信息者,若發覺自己真的有錯,應當勇於承認錯誤及作出澄清,防止事件繼續發酵。作出評論者若發覺自己當初言論失當,為當事人帶來傷害,更應當將原有的言論撤回,再作出澄清,還當事人一個清白。

一首許冠傑填詞的流行曲《沉默是金》,當中有句說話:「是非有公理,慎言莫冒犯別人。」聖經也叫我們要慎言,論斷別人要受神的審判,只有神才有資格去作出公義的判斷。我們不是不發聲,而是不要隨便作出傷害人的論斷行為。以下都是一些叫我們不要隨意論斷或批評人的經文:

「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羅2:1-2)

「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4:5)

「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4:11-12)

耶穌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太12:36-37) 耶穌不是鼓勵人沉默不語,遇見不合理或不公義的事情也不發聲,而是提醒我們,要對自己所說的每一句話負責,也要顧及別人的感受,莫要因一時的氣憤和衝動,意氣用事,作出損人不利己的抨擊。

 

【參考資料:《天使心》114期2015年11月刊28-3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