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5:9 - 麵酵使全團發起來

5: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 

《加拉太書》是針對「割禮派」信徒而寫的,他們認為外邦人歸信基督之後,仍要堅守猶太律法規定猶太人要遵行的割禮,否則他就不能得救,這是保羅作為外邦人使徒所極力反對的。而當時加拉太教會正受著這些割禮派信徒影響,令外邦信徒感到為難。保羅以「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的比喻,道出教會不能容讓這種歪理在教會裡不斷蔓延及擴散,否則教會將陷入極大的信仰危機,成為割禮派信徒的天下。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也引用「麵酵」作比喻:「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林前5:6下) 不過他並非針對行割禮的問題,而是淫亂的問題。事緣保羅風聞教會信眾中「有人收了他的繼母」(‘that one should have his father's wife’) (林前5:1),即娶了他的繼母為妻,而教會竟沒有加以指責。不管那人的父親是否過身,保羅認為那人所行的是淫亂罪,絕不能容忍,甚至應該「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2)。保羅甚至奉主的名,「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林前5:5)

他進一步說,「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林前5:7-8) 但他隨之澄清,他不是叫教會「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而是「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林前5:9-11,13) 換句話說,保羅是針對那些漠視淫亂罪(或其他違背真理的罪行)的濫交「信徒」,不要讓他們留在教會,繼續散播歪風,以免影響了其他信心軟弱的人,歪曲了真理。教會要捍衛真理,守住底線,真正成為「無酵('unleavened')的麵(麵團)」 

我們可能會問,把犯罪的信徒「交給撒但」,是否太過絕情?按一些釋經學者的解釋,「『交給撒但』意指將他逐出教會,使他不受教會屬靈的保護,自然他就落在魔鬼的手裏。」保羅都是希望他最終有日能痛改前非,回心轉意,「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這是否暗示那些視自己所犯的罪為無物的「信徒」尚未得救?不過解經家反認為,「『可以得救』這句話再次證明,信徒一旦得救,就永遠得救」,意思是,他從罪中回轉是遲早問題。個人認為,他得救與否,是他與主之間的事,只有主耶穌知道他當初是真信還是假信,又或他究竟什麼時候才是真正悔改相信;憑我們有限的判斷,實在很難從人的表面斷定此類「信徒」是否真正得救。一方面保羅沒有稱那個收納繼母的人為信徒,另一方面,他在林前5:9只說「若有稱為弟兄」,他也沒有直言他們是信徒。 

最近執拾書架時無意中拾起2013年2月刊《天使心》來看,因我之前未翻閱過這期月刊,看到一篇以同性戀為題的文章,引起我的興趣。當中有不少關於同性戀的爭議,引發一連串信仰的問題,例如教會應否接納有同性戀傾向的人士。同性戀在廿一世紀已經在全球泛濫,越來越多國家容許同性戀婚姻。同性戀運動在香港也不遑多讓,自認為基督徒的香港前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更公然參予及支持同性戀遊行,並樂意為同性戀人士爭取性傾向納入歧視條例,以保障同性戀人士的法定權益。香港基督教界為了捍衛教會的言論自由,大體反對成立這類性傾向歧視條例,免得日後連在教會講道中也不能談及同性戀的罪行!甚至同性戀婚姻在香港也變成合法。但我擔心這已是大勢所趨,恐怕這是遲早的問題。 

聖經很清楚說到同性戀是神非常憎惡的一種淫亂罪。在新約裡,保羅在《羅馬書》1章便痛斥這種罪是神所厭惡的:「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6-27) 在舊約中最明顯的例子便是《創世記》19章所載,所多瑪城的人圍住羅得的屋子,要求羅得交出當晚到他家裡的兩個「人」,要與他們行淫。羅得甘願交出兩個女兒代替兩人,卻遭連番拒絕,他們硬要闖入屋搜刮兩人。其實兩人是來拯救羅得一家的天使,因神在創18:20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神準備降火消滅這兩座城。 

使徒彼得在彼後2:5-7警告世人說:「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又判定所多瑪、蛾摩拉,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作為後世不敬虔人的鑑戒;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猶大書》1:7作出同樣的末世警告:「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現今淫亂的世代,與昔日羅得的日子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到處都見到同性戀人士爭取社會認同和合法的權益,怪不得神早已預言要用火來燒滅這個淫亂的世界,火燒所多瑪、蛾摩拉二城就是一個先兆。彼後3:6-7說,「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直留到不敬虔之人受審判遭沉淪的日子,用火焚燒。」 

上述《天使心》文章中一位姓譚的牧師說:「同性戀跟其他歧視的題目,例如種族、膚色、性別是不同的,這些是普世的價值,但同性戀傾向的問題,無論你有沒有宗教信仰,都是由你自己的道德去判斷,我們覺得這個是道德議題,不是普世價值。所以將一個道德的爭議,用立法的方式來所謂的反歧視,反而會影響不贊成這個議題的人的言論自由,甚至他們子女接受教育的自由。這些案例在歐美已經出現,在性傾向歧視條例的國家,我們可以見到這些影響。」另一位姓梁的牧師說:「如果我們不去堅持,不出來發聲的話,我相信社會裡的道德底線會慢慢變得模糊,所以要鼓勵信徒來到這裡(「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為真理發聲。」 

諷刺的是,有同性戀者同樣以「為真理發聲」為由為自己的立場辯護:「我希望我們來到是求同存異,我們今日到來,很清楚就是支持人人平等,反對歧視,為真理發聲,也認同人是有言論自由的。我們也希望讓大家知道,我們的立場其實並非千差萬遠,我們也有相同之處。」他又說:「我們每一日都希望隱藏自己的身份,甚至希望改變自己的性傾向去融入社會。但內心有很多掙扎與矛盾:為何我們要隱藏,甚至刻意去扭曲自己的心理,去改變自己的性傾向?某程度上就是因為性傾向的歧視非常嚴重,而且對我們的壓力非常大。」【資料來源:《天使心》81期2013年2月刊42-44頁「愛家共融祈禱音樂會實況報道」】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耶穌受審時,彼拉多問他是不是王,「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彼拉多說:『真理是甚麼呢?』」(約18:37-38) 一個心中無神的人,又如何曉得真理是甚麼?卻胡亂打著真理的旗號,高舉人人平等的口號,維護同性戀的道德觀。我心想:若世界繼續讓這種有這些性傾向的人士如洪流般融入社會,將來的社會豈不就是所多瑪、蛾摩拉的翻版嗎? 

同性戀不但是違背神旨意的一種嚴重的性罪行,同性戀婚姻更是違背神起初定立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神起初造了男人(亞當)之後,「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他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1:22-24)「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創3:20)「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1:27-28) 這是神在創造天地中的第六日,也是創造過程的最後一日。 

在新約裡,耶穌在太19:5-6便強調一夫一妻的制度,夫妻不應動輒鬧離婚:「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麼?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保羅在弗5:31也提到,「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一夫一妻制從來沒有因時代變遷而有絲毫改變,人破壞一夫一妻制會導致家庭不和諧,隨時出現倫理悲劇,舊約裡亞伯拉罕、雅各、大衛的婚姻都不是美滿的婚姻,妻子們及同父異母所生的兒女之間都有嫌隙,惹來家族的仇恨。另外,神將兩夫妻看為一體,創造他們有生殖能力,如同各類動物有雄性和雌性,又祝福他們「要生養眾多」,讓人類後代繁衍,這本就是神創造人有自然生育能力的旨意,同性婚姻絕對有違這個神聖旨意,嚴重破壞了神為人類所定的道德倫理標準。 

一位曾經因為女兒的性傾向導致母女關係一度破裂的母親,是一位虔誠基督徒,女兒十六歲從英國讀書回來後,告訴母親不喜歡男性,對男性沒有感覺,她才知大事不妙,可惜為時已晚。有日,女兒帶她的「朋友」回家,母親找機會與她的朋友到房間談話,驚訝那女孩另外有男朋友,問她為何仍要跟女兒拍拖,她施施然回答:「有什麼所謂?我們又沒有影響別人。」同性戀的風氣在外國本就很普遍,女兒在不知不覺間心理及生理上受到影響也不出奇。 

這位母親在外國也曾經接觸過一些同性戀者,說他們是十分善良的人,但不太了解他們,他們有些覺得自己外貌普通,彼此同病相憐,便開始同性戀關係。他們總愛說:「我們又沒有影響別人。」姊妹繼續分享她的心聲:他們表面上好像沒有影響別人,但其實影響深遠;他們會慢慢影響朋友的性傾向,他們有沒有好好思考過,他們的下一代會如何?甚至如何有下一代?就算是領養、懷孕,下一代的心態會受到什麼影響?難道只要有愛便足夠? 

這位姊妹的女兒2012年底已專程到法國結婚,甚至公開宣佈這件事,做母親的雖然七竅生煙,後來明白她們都是想得到別人的認同,但她仍然希望有生之年可以看到女兒回轉。她寄語現在做父母的,特別要關心兒女,不單在物質上,心靈上更重要,因為外面的誘惑太大。作為父母,更要灌輸正確的是非觀念給兒女。作為過來人,她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我很想跟有同樣掙扎的父母說,不要只管責備有同性戀傾向的兒女,不要用憎恨的眼光看待同性戀者,反要思想自己對他們有什麼虧欠,要加倍用耶穌的愛去愛他們,理解他們的內心世界,這是十分重要的。」她又寄語年青一代:若你心中有神的話,就像有一條軌道引領你前行,好像走斑馬線,走得很放心。可是,若你要憑著私意走,喜歡衝燈,亂衝亂撞,最後便很難回頭。好像同性戀的關係,當你知道此路不通,便應即時回頭。 

【資料來源:《天使心》81期2013年2月刊48-51頁「媽媽的信 姚煒:我和我的女兒」】


聖經一方面強調神的公義和審判─耶和華
「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出34:7,民14:18,鴻1:3),另一方面強調基督的愛─基督愛罪人。耶穌的信息裡也強調愛與包容,但神愛罪人是希望他們悔改得救,以聖靈內住的新生命重新做人。存包容的心憐憫犯罪的人,不等如包容他們的罪行。約8章記載,耶穌對行淫時被捉拿到他面前的婦人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約8:10-11) 耶穌不定她的罪,是希望給她機會從速悔改,重新做人,否則她早已即場給人用石頭打死了。倘若那婦人拒絕耶穌的好意,繼續行淫,自然逃不過末日的審判。 

我往美國三藩市深造的第一年,也曾經有半年時間住在一個靠近學校的同性戀區,那時因為急於另覓地方居住,一個人誤打誤撞,貪便宜住進一個黑人太太的家,分住她一間房子,後來才發覺她住宅的位置原來是一個佈滿同性戀人士的地區。區內街道上看見不少染上彩色頭髮的人士,不難看出是同性戀者。那時我剛找到一間華人教會不久,看見區內的同性戀者,自然有些感到不自然,也不敢在街上留連。不過在三藩市長住經年後,久而久之也司空見慣。 

後來回到香港定居,有天在報章上見到一個自言是同性戀者的面孔,他代表某同性戀組織發言,令我嚇了一跳,原來是我中一年班的同學。何以我認得他?因為他是我多年來的好朋友!報章還刊登了他的名字。雖然只做了一年同學,但我們在暑假時都有相約出來見面,並且高中時一起去做暑期工。更甚者,是他帶我返他教會的主日學,從那時開始接觸基督教!這份恩情我永遠難忘。後來我某次約了他和另一位同是基督徒的要好朋友一起聚舊,我們仍舊談笑風生,一起晚膳,但沒有談及信仰。當時我沒有問他還有否返教會,不過我一直在想,他如何面對自己的信仰?像上述的母親姚煒的女兒Gigi和她伴侶Sean。 

姚煒女兒Gigi在同刊的另一篇文章分享:「坦白說,我覺得我和媽媽關係有改善,但又不是鮮明到立即變好的地步。我覺得這是一個過程,人類的情緒和意識狀態不會永遠是平的,難免有高低起伏,就算活在耶穌和聖靈中一樣有掙扎、懷疑的時候。最重要是我們有神作依靠,我們不再孤單,將難以解決的困擾祈禱交給神吧!」而文章說Sean是初信的基督徒,她想洗禮歸主時,上完受洗班後,教會才因她的性取向而拒絕替她施行洗禮。換著我是教會的牧師,我也會這樣做。我在想:這些同性戀的基督徒,當他們讀到上述那些關於同性戀罪的經文,會有什麼感受?他們會否有罪疚感,還是對自己的信仰感到疑惑,又還是輕輕帶過?正如我們犯了聖經上所說的罪,當我們看到有關經文時,聖靈自然會提醒我們犯了罪,該求神赦罪。得到赦罪的平安之後,也當盡力倚靠神的能力和聖靈的幫助去悔改歸正,希望不要再重蹈覆轍,這才是基督徒所當作的回應。我們豈能將聖經的話當作視而不見,依然故我?《雅各書》說,「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雅1:23-24) 雖然性取向是不容易解決的生理或心理問題,正如有些在情慾上泥足深陷的信徒,但是否真的不能倚靠神的大能去解決呢?還是他們根本沒有想過這樣做,也不覺得有改變性取向的需要? 

耶穌也曾用「麵酵」作比喻,不過是正面的:「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太13:33) 這裡同樣以麵酵在麵團中有發酵的作用來作比方,卻指出福音藉信徒廣傳而使天國不斷壯大,與前兩節將天國比作芥菜種的意義相若:「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它的枝上。」(太13:31-32) 同一道理,信徒理應發揮出「麵酵」正面的作用,以聖靈更新後的生命影響其他人的生命,令神的國度不斷擴展。反過來說,一個公然違背神旨意的屬靈生命,無論如何表現出自己是基督徒,也很難發揮出「麵酵」正面的作用,恐怕適得其反,令更多想跨進天國門檻的人卻步,又或令信心軟弱的信徒跌倒。我實在看不出那些同性戀的基督徒如何能帶領人信主。 

最後,我們實在要檢視一下自己的屬靈生命,與聖經所說的真理對照一下,自己正在發揮出「麵酵」正面的作用,幫助他人更認識基督信仰的三大元素─信、望、愛,願意一心認罪悔改、信靠愛罪人的主,還是正不經意地發揮著「麵酵」負面的作用,令更多人對基督信仰有所保留,虧缺了神的榮耀。

【後記】

湊巧登上這篇文章後,翌日收到《天倫樂》2016年10月份的雙月刊,並附上家書一封,題為「祝福家庭─『兩性教育』送贈計劃 誠邀您支持」,內容就是關注同性婚姻合法化及「性傾向歧視條例」的敏感話題。《天倫樂》擬於2017年2月號188期以「兩性教育」為專題,內容包括:《聖經》中的兩性觀、家長如何傳遞正確的兩性觀、如何建立孩子的性別認同,與及如何面對孩子喜歡同性,並會有「性教育疑難」問與答。《天倫樂》所屬機構「福音證主協會」安排的『兩性教育』送贈計劃包括:免費送贈給全港教會、小學及幼稚園的家教會,與及家庭服務中心,合共2,800個單位,預計需額外加印20,000本《天倫樂》188期雙月刊,並將會舉行一個公開講座。

另外,在《天使心》2012年12月期刊,訪問了兩位曾有同性戀癖的姊妹─Joyce和子灜,兩人都是在中學女校時開始與同性拍拖。Joyce與同性拍過六次拖!於06年立志回轉,希望自己的經歷能為其他人帶來力量。「再在人生路上兜轉,到頭來只係一條苦路,只要拿出勇氣,正視問題,總可以改變,主內沒有難成的事;也希望社會對這班年輕人提供更多的支援,當初如果沒有教會的導師用力踢我一腳,我可能仍繼續迷失!」Joyce說,身為過來人的她,認為同性戀的轉向不單或不一定是異性戀,更重要的是轉向上帝,因著上帝,過去六年她過著單身的生活,卻從不缺乏。 

談到子灜,99年獲邀再返教會,一次聚會後的互相祈禱,讓她找到回家的路。99年回轉,翌年受洗,期間再沒有與女生拍拖,06年遇上她的丈夫,拍拖5年,11年走進教堂。「主內無難成的事,只在乎你肯不肯改變,是否願意讓神改變你。」作為過來人,她希望自身的經歷,可鼓勵到一班同樣面對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真的很感恩,但我不知如何讓神使用。今年年初,很奇妙,我終於等到這個機會,返回中學母校講見證,這於學校來說,是破天荒第一次!我丈夫都有來學校聽,以行動支持我。」【資料來源:《天使心》79期2012年12月刊28-32頁「曾經迷失的同志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