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12:17 - 神的物歸給神

可12:17「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

加拿大天恩基金會創辦人及主席李世勳牧師,在2014年接受《天使心》記者訪問時說過一句話:「我李世勳一分錢都冇袋過,全部都是上帝的錢!」我聽後很有共鳴,令我想起一句說話:“God’s money used in God’s ministry.” 這句話是我某次向一位主內弟兄說的,那時我邀請他幫我設計一些福音宣傳單張,準備用來分發給我區的鄰舍,他給我設計了四款美侖美奐的宣傳單張,每款單張我賞他五百元。當他知道我要為發放宣傳單張所費不菲時,我對他說出這句話。

70來歲的李牧師,話說當年報讀神學的經過。他是潮州人,家族靠織布起家,本來家境不錯,隨著1949年中國政權發生巨大變化,資本家往往被「批鬥」,李家也不能倖免。其時李牧師的爺爺篤信基督教,無論家族發生任何巨變,他都堅持上教會敬拜神。「我爺爺有53個孫,我是他最疼錫的,每個主日都挑選我攙扶他老人家去禮拜堂!」李牧師娓娓道來。由於他自小陪爺爺敬拜上帝,神早在他小時候將道撒在他小小的心田內。令人咋舌的是,「我12歲決志信主,已經立志讀神學。我也無法解釋為何這麼小就決心讀神學,只有神的呼召可以作印證。」

年少時的李牧師深知,只要他一日仍留在內地,便無法實現讀神學的夢想,而且當時中國根本沒有神學院,那時他決意逃難到香港。當他年屆22歲時,一有偷渡計劃便坐言起行,他笑說:「當年毛澤東召集年輕人要『上山下鄉』,對我而言卻是『上山下香』!」

1962年,他獨自南下廣州,預備第一次偷渡。結果在樟木頭邊境被逮捕,後被押往監獄,越獄不成功,再收監,又逃獄,最後被收進惠州拘留所。由於他能操廣州話、潮州話和普通話,被選為組長,可以跟隨廚師外出買菜。結果他伺機逃脫,乘火車到廣州找朋友協助偷渡。

他在深圳蛇口下水,下水前吃了幾個包,用膠袋包著一本小《聖經》藏在內褲中,便投進茫茫大海。足足游了七個小時,終在64年4月成功在流浮山登岸。同年9月成為長洲建道神學院的學生!那時他身無分文,神卻早在他入讀一年前,透過一對來港旅遊、熱心宣教的美國夫婦留下一筆錢,成為他四年神學的獎學金。

神學畢業後,李牧師在加拿大建立教會,那時已立下心志擺上一切去幫助貧苦大眾。79年越南排華,有很多難民被迫逃離家園,李牧師曾經是難民,感同身受,第一個站出來發起擔保難民事工。他不但幫助越南難民在加拿大定居,更與政府簽約,幫他們就業、開越南餐館,自食其力。直接受助的難民成千上萬,間接的多達數十萬!

李牧師在加國又著力發展老人院,他說:「有一次我接到一個來自外國人老人院的電話,說有位中國的院友不習慣老人院的環境,想跳樓自殺,我立刻去探望他。」那位老人拉著牧師的手,乞求牧師救他。「老人說自己生活像坐監一樣,吃不慣西人的食物,言語又不通。」這次對話,令牧師深感身處異地之中國老人的無助,決心幫助他們建立適合的老人院。

李牧師坐言起行,在教會旁建立第一所服事華人的老人院,他需向銀行貸款,尚欠50萬加幣才能有足夠的建築費。最終和師母商量過後,決定傾盡家中所有,擺上自己房子作抵押,一邊建老人院,一邊籌款,一年後順利籌足50萬元,把房子贖回。之後,他又照辦煮碗,向銀行借貸建老人院,前後建了四間老人院。

提到老人院,令我想起近日(2015年5月底)在香港發生的一件關於老人院的醜聞。在大埔一間頗負盛名的老人院,被鄰居攝到在老人院的露天平台,職員安排了一批(十二人)缺乏自理能力的女院友「剝光豬」或脫至半裸排隊等洗澡!無遮無掩任由附近居民看足全相。警方知悉後即時接手調查,社署也突擊巡查作實地了解,未有即時發現,但指如有證據會考慮吊銷其牌照。事後護老院創辦人公開承認上述做法有問題,令長者欠尊嚴,已將涉事員工即時解僱,又對部份員工進行紀律處分,指有關員工嚴重違反僱傭合約的「愛護長者」入職誓詞,並向院友、家屬及公眾道歉。

社署高度關注該次疑涉嚴重侵犯長者私隱事件,完全不可接受及容忍虐待長者的行為。事隔幾天,就該院二、三樓兩日後屆滿的三個月短期牌照,社署決定不予續牌,有五十多名受影響的長者須即時另覓新院入住。有曾入住該護老院的一名82歲前院友透露,入住時曾見多名缺乏自理能力的院友被脫光衣服等候洗澡,他說「冬天仲陰功,除晒衫等幾個鐘,由朝早七點半等到十點。」這事件暴露出老人院職員不尊重長者的違規情況相當嚴重,廣大市民無不嘩然,更令長者的家屬不寒而慄。剝光豬只是其中一件不尊重長者的行為,個人相信老人院內還有不少類似的行為沒有被揭露,外界無人知曉。

回到李牧師的服事,除了為難民和老人作過不少貢獻外,他有感金三角地區有不少中國人的子孫,他們境況淒涼,不乏中國人的孤兒,於是回應神賜給他的一個宣教異象,建立金三角宣教中心,為金三角的孤兒提供一個家,同時栽培他們日後成為宣教人才,可以回到自己的家鄉宣教。「在這裡(宣教中心)的孤兒一定要學中文和英文,他們長大後歸回自己的家鄉,成為宣教士或教師(preacher or teacher),能夠養活自己。」

李牧師的信念是敬老扶幼─老有所依、幼有所養,讓老年人有尊嚴地安享晚年,少年人得造就,接福音的棒。

【資料來源:《天使心》97期2014年6月刊40-45頁「延續夢想 永不言老」】

當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問他「納稅給該撒可以不可以?」他拿著一個刻有該撒像的錢幣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可12:14,17) 意即政府該收的稅錢當然要交給政府,但屬於神的東西也要交給神!羅12:1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我們的身體既是屬於神的,我們擁有的一切也是屬於神的,包括我們的時間、精力,以及一切有形無形的資源等。李牧師能夠視錢財為「上帝的錢」,因此他運用得很瀟灑,甚至為了建老人院,拿自己的房子抵押也在所不惜,這種無私奉獻的精神實在令人欽佩。也憑著他營商的智慧,小心運用在神的聖工上,結果纍纍。我們若視財如己命,用在自己及家人身上可以很揮霍,但用在神的聖工上便會很吝嗇,「慳得就慳」。但願主的說話「神的物當歸給神」成為我們一生的提醒,將神交給我們管理的金錢和一切資源,瀟灑地用在祂的聖工上,為天國的福音,為造就人、榮耀神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