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前10:23 - 凡事都可行?
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
曾經在一個中學生團契裡,一位學生問我:「基督徒可不可以去看戲?」當然她所指的並非黃色電影,也不是福音電影,而是一般性的電影。我這樣回答,看這類電影是沒有對與錯的,因為看電影是一種正常的娛樂。我即場引用了羅14:23「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來回應這位中學生。羅14章談及吃的問題,信徒可不可以吃一些自己認為潔淨、但別人認為不潔淨的食物(例如拜偶像的食物)。保羅這樣回應:「凡物固然潔淨,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無論是喫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纔好。你有信心,就當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喫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喫不是出於信心。」(羅14:20-23) 我對那位學生說,「若然你懷疑自己應不應該去看戲,那你就不是出於信心,既然沒有信心自己是否做得合適,那最好還是不要去了,至少不會因此而使內心沒有平安。」
信徒可以打麻將嗎?常聽人說打麻將可以防止老人癡呆,我當然半信半疑,但對於無所事事的老人家,打麻將可以給他們解悶、消磨漫長的時間,也不失為一件解其寂寥的活動。但打麻將也可以令人沉迷,以致放下太多時間和精力在這消遣上,忽略了其他應作未作的事,那就不好了。信徒又可否打麻將呢?涉及金錢則是一場賭博嗎?多少錢才算為賭博?這些問題,可能不同人有不同的見解,個人認為,是不是一場賭博,要視乎參與者的心態,若我為了以少博多,不論打得有多大,都是一場賭博。若然只是偶然消遣一下,作為一種交誼活動,又不涉及金錢的話,那也無妨。第二,打麻將若令你上癮的話,當然不適宜。保羅在林前6:12同樣說出類似的話:「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這是關乎自身的益處。第三、就是保羅在林前10:23所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這是關乎別人的益處。若打麻將會令周圍的人覺得你不似一個基督徒應有的表現的話,你就等於失去見證,有機會令人「跌倒」─信耶穌與不信者無甚分別!那你就要忍下手了。最後,你能否過自己的心理關口呢?若然你有點忐忑不安,或懷疑你這樣做是否不合聖徒體統的話,那你還是選擇不作為妙,自然不會感到不安,就像上一段關於看電影的問題一樣處理。
投資也是一件中性的事,無所謂對與不對,我們把錢放在銀行收息,已經是一種投資,不過是屬於低風險投資。投資債券或基金股也有短綫及中長綫投資,風險稍高於銀行定期,甚至買一些藍籌股收息,也不失為一個善用金錢的選擇。有多餘的錢甚至可以買樓收租,當然要量力而為。但炒股炒樓這些高風險的投機活動,最好還是不要踫,小心貪字得個貧!不過,關乎投資的問題,我要強調一點,無論作甚麼樣的投資,要看清楚它佔用你多少時間和精力,會不會令你沉迷下去,甚至影響你日常的情緒。當你投資愈多股票基金之類,你的心可能會隨著股市波動而起起跌跌,那就證明你心繫著你所投資的金錢,不知不覺成了金錢的奴隸,那就漸漸走歪了。
一如保羅所說:「人在自己以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羅14:22) 人生充滿不同的抉擇,時間和精力都是神賜給你的,當然要好好運用,把你的時間和精力投放在何事上,不論是看電視劇、看電影、看體育節目、玩電子遊戲等娛樂活動,過份了便會漸漸沉迷,佔去你生活中相當的時間,那更重要的事,諸如個人靈修、小組查經等聚會你都不感興趣,那就要好好反省了。還是老套的一句:「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弗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