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 新約獻祭制度對新約信徒的意義

VI.   新約獻祭制度對新約信徒的意義

獻祭制度是為一群信仰群體而設。舊約的獻祭制度對於新約的信徒已不合時宜,且已被新約的獻祭制度所取替,畢竟它已達成它預表的功能。基督為新約信徒所成就的,活現了新約獻祭制度的優越性和超越性,在此不再贅述。活在今天的新約信徒,都是靠著基督的救贖成為蒙恩得救的人,在新約獻祭制度中成為參與敬拜的一份子。既成為一份子,我們可以如何在現實生活中去參與呢?新約下的獻祭制度對今日的信徒有何實用意義呢?我們將嘗試從希伯來書10:19-25一段裡發掘出一些實用性的信息,讓我們懂得享用及支取新約獻祭制度的優越,應用在我們日常及屬靈的生活中。

上文我們從8章開始討論新約代替舊約的主題,接著在9章和10章談論基督獻祭及灑血的意義,直至10:18為止。從整卷書的大綱來分析,這些都是屬於教義的部份。10:19-25是一個轉捩點,它總結了4至10章關於獻祭制度教義性的部份,同時也成為書卷其餘關於信徒生活勸勉部份的開始。[1] 短短的經文卻包含了基督徒在信、望、愛三個層面的生活教導。(下面的內容與本文「動力信望愛」一篇內容相若)

「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10:19)。基督作為天上的大祭司,為我們打開了一個直接到達神面前的途徑。相對於以往只有大祭司能進入,且每年一次要重覆地在贖罪日為百姓獻祭的舊的途徑,這是一條進入至聖所的嶄新途徑。這條新路是活潑有功效的(10:20),它能引領我們直接進入至聖所—神同在的地方。至聖所本來有幔子的阻隔,除大祭司外,沒有人可以進入,如今因為耶穌的捨身流血,我們可以毫不畏懼的直接來到神面前。

當主死的一刻,聖殿的幔子裂開,表示通往神的阻隔即時挪開。「幔子」在此被解釋為主的身體。[2] (10:20, NIV ‘…through the curtain, that is, his body’) 在這10:20的解釋裡,也可把主的身體視為信徒直接通往神的「路」(NIV, ‘a new and living way opened for us…that is, ‘his body’)。[3]

舊約下所獻的祭,不能叫人的良心得潔淨,耶穌的血卻能潔淨我們的良心,我們也透過洗禮的象徵儀式,代表我們身體所犯的一切罪污得以除淨。(10:22)

來到神面前的路既已被設立,作者鼓勵信徒要作出對神和對人兩方面的回應:
對神方面,信徒要
  1. 拿出誠實的心去親近神 (10:22 「當存著誠心…來到神面前」, NIV ‘draw near to God with a sincere heart’)。敬拜神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約4:24);
  2. 充滿信心地朝見神 (10:22「當存著…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3. 堅持我們的盼望,不能被任何事情所搖動 (10:23「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
對人方面,信徒間要
  1. 互相關顧,不能獨善其身 (10:24「又要彼此相顧」);
  2. 互相用愛心去彼此激勵 (10:24「激發愛心」);
  3. 互相勉勵,以實際的善行來表現愛心 (10:24「勉勵行善」);
  4. 不可停止聚會,因在聚會中才能彼此勸勉,互相扶持 (10:25「不可停止聚會…倒要彼此勸勉」)
作者談到聚會時更指明有些人已習慣停止聚會 (10:25「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脫離了應有的教會團契生活。作者知道教會中某些受信人可能落在放棄基督信仰的危險中,因而力促他們務要持守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10:23)。[4] 他們可能受到一些慣於停止聚會的人所影響,所以作者極力奉勸他們「不可停止聚會」(10:25)。停止聚會的原因,相信是因為信徒受到猶太人壓迫,要退回猶太教,反映出部份信徒是有強烈的猶太教背景。另一方面,有些信徒視基督徒聚會為一種可有可無的社交活動,他們把基督教視為與羅馬統治時期的其他宗教一樣,可以隨個人喜好而取捨。針對此點,作者卻要指出聚會與基督徒真誠的信仰攸關。[5]

作者勸喻當時的信徒要定期聚會,不可因循苟且,原因是他們對真理的認識膚淺,需要更多彼此學習的機會,這在來5:11-6:2作者對他們屬靈程度的評價可反映出來 (5:12「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6]

除了因為聚會能幫助信徒成長以外,作者更強調「那日子」(10:25) 的臨近是一個重要的原因。有解經家認為那是指基督信徒所預期的猶太人對他們另一次嚴峻的迫害;有些人在環境的壓力下,要跟教會保持一個安全的距離。[7]

另外,「那日子」可能是指主再來的日子。[8] 支持這解釋的學者認為,希伯來書是寫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聖殿被毀的事件之後,故此作者想到主再來的日子臨近。不過,有學者認為,從整卷書的信息背後,反映出讀者既受著猶太教的壓力,顯示猶太教仍處於一個強勢的時代,仍在聖殿被拆毀之前。[9]

透過這短短的一段經文,作者確定了信徒從神支取恩典和能力的把握,並呼籲信徒在個人的屬靈生命和教會肢體生活中實踐信仰。

首先,我們該思想到主耶穌白白的犧牲,用祂公義的血為我們鋪成一條直接通達神的施恩座的大道,我們可以隨時隨地來到神面前,與神有緊密的交通,再沒有幔子的阻隔。

其次,在享受這無上恩典的同時,「坦然無懼」(4:16) 是我們該恆常持有的屬靈境況和心境。詩24:3-4說:「誰能登耶和華的山?誰能站在他的聖所?就是手潔心清、不向虛妄、起誓不懷詭詐的人。」我們要常常自我檢討,個人生命中,是否有罪的纏繞,成為幔子的阻隔,阻礙我們與神的相交,享受不到神活潑話語的能力。

10:25提醒我們,有沒有像一些停止慣了聚會的人一樣呢?縱然沒有,我們是否因為太習慣於規律性的主日崇拜和小組聚會,覺得了無新意,彷彿可有可無的心態呢?我們有否把聚會看為純粹是一項社交聯誼活動,作為打發時間的其中一個途徑,又不失為基督徒「應有」的表現呢?若存有這種心態的話,我們可以隨時因環境的影響或心情的起伏,藉詞不去參加崇拜或聚會,最終淪為那些停止慣了聚會的人。

要避免上述情形的發生,我們首先要有固定的個人靈修操練的生活,包括讀經、默想和祈禱仰望神。又要在小組聚會中研習神的話,彼此勉勵,一同守望和實踐。同時要多為肢體的需要付出關心的行動,一個簡單的電話、電郵或短訊的問候,有時會帶來不可思議的功效。要多爭取行善和傳福音的機會,最好能激發肢體一起參與 (10:24 NIV—‘let us consider how we may spur one another on toward love and good deeds’)。教會不時舉辦一些行善的佈道,如端午節派糭、中秋節派月餅等,教會肢體參與這類活動之餘,也可鼓勵小組或認識的肢體一同參與。「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受惠的不僅是被關愛的一群,付諸行動的肢體必會得著更大的福氣。13:16也是勉勵我們要多參與關懷社會的事,作為信徒獻給神的一種馨香的祭:「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

最後,作為新約獻祭制度下的信仰群體,使徒彼得提醒我們有「君尊祭司的身份」「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前2:5,9) 基督作為天上的大祭司,尚且在祭壇上獻上自己作為贖罪祭,我們也當聽從使徒保羅的諄諄善誘,把身體獻上,當作馨香的活祭,順服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在這世上作神所喜悅的事。(羅12:1-2)

願希伯來書作者為讀者所作的祝福,都成就在每一個跟隨主腳蹤的人身上: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祂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祂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13:20-21)



[1] 特羅特。《註釋希伯來書》(香港:天道書樓,2003),頁101。
[2] 莫理昂。《希伯來書研經導讀》(香港:天道書樓,1991),頁105。
[3] 古特立,頁215;李保羅,頁301-2。
[4] 古特立,頁218。
[5] 莫理昂,頁108。
[6] 李保羅,頁312。
[7] 同上,頁313-4。
[8] 莫理昂,頁108;李保羅,頁313。
[9] 李保羅,頁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