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命與新生活:與主同死同復活
新生命與新生活:與主同死同復活
I. 序
本文是一篇釋經文章,解釋的經文是羅馬書6章1-11節:
本文是一篇釋經文章,解釋的經文是羅馬書6章1-11節:
6:1 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6:2 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
活一樣。
活一樣。
6:5 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
6: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6:8 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祂同活,
6:9 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祂的主了。
6:10 祂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祂活是向神活著。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6: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II. 引言
每當讀到羅6:3-4時,便立時令人聯想起受洗的意義。受洗的一刻,與主一同埋葬,同死同復活。每次參觀教會的洗禮或浸禮儀式時,準備接受洗禮的弟兄姊妹,都會被安排全身浸在一個水池內,然後再把他(她)扶上來,進行浸禮的牧師便會強調,浸禮是在人前見證自己願意相信主作為個人的救主,這個儀式象徵著一個重大意義,就是與主一同埋葬,並且一同復活,得著一個新生命,為主而活。用這段經文來解釋浸禮的「功效」就最適切不過了!
究竟保羅在這段經文談及浸禮時,除了帶有象徵性的意義之外,是否也強調浸禮的功效呢?是否洗禮的一刻,就產生一種屬靈的經驗:與我們所信的主一同埋葬,一同復活,立時成為一個新造的人,「有新生的樣式」呢?保羅為何要在這裡提到洗禮的事呢?它和信徒過得勝的生活有甚麼關係呢?基督徒為何仍然會犯罪呢?這些問題都會在這篇釋經文章裡一一交代。文章也將會談及,保羅如何運用「與主同死同復活」的屬靈意義,來鼓勵我們不要停留在罪中,要過聖潔的生活。
III. 經文結構
羅6:1-11是羅5-8章整段的一小部份,5-8章全段的精髓是談論信徒得勝之道,保羅道出信徒如何勝過罪惡的權勢。保羅在1-4章歸納了罪人全憑信心稱義的得救信息,但信徒接受了罪得赦免的救恩之後,仍需要接受一個成聖的過程,這過程就是每天都要過得勝的生活—一個向罪死、向神活的生活。信徒相信自己有能力過一個勝過罪惡的生活是得勝的先決條件,關鍵就是要接受我們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是一個不能否定的事實,這就是羅6:1-11所要帶出的中心思想。[1]
經文的結構是這樣的:
6:1-2 道出信徒已經向罪死了的事實
6:3-4 用洗禮象徵的意義來帶出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真理
6:5-10 用聯合的概念來解釋與基督同死同復活的真理
6:11 鼓勵信徒認定所過的是在基督裡的新生活
從另一角度分析,保羅思想的進路如下:
事實:罪上死 (向罪死)
否定:罪中活
證明:受洗代表的意義—歸入基督(生命的聯合)
包括:歸入祂的死 —同死 :祂死,我們舊人死 (死的形狀上聯合)
歸入祂的埋葬—同埋葬:祂埋葬,我們舊人也埋葬
歸入祂的復活—同復活:祂復活,我們新人活 (復活的形狀上聯合)
包括:歸入祂的死 —同死 :祂死,我們舊人死 (死的形狀上聯合)
歸入祂的埋葬—同埋葬:祂埋葬,我們舊人也埋葬
歸入祂的復活—同復活:祂復活,我們新人活 (復活的形狀上聯合)
意義:基督向罪死,我們看(算)自己(舊人)向罪死
基督向神活:我們看(算)自己(新人)向神活
基督向神活:我們看(算)自己(新人)向神活
有釋經學者把 6:1-14 作為一整段去詮釋。他們把 6:2-14 看成為對 6:1 問題的回答。但筆者認同某些釋經學者的說法,6:1-11是針對能否過聖潔生活的原則性問題,而從 6:12 開始是過聖潔生活的實際性教導。從全書的結構來看,保羅講完因信稱義的真理後,在第6章開始講如何過一個聖潔生活。[2] 聖潔生活是一個新的生命所過的一個新的生活。但在討論如何過一個聖潔生活之先,保羅要信徒明白,我們已不再停留在舊的生活中,這就是 6:1-2 所針對是否「仍在罪中」的問題。
IV. 釋經內容大綱
A. 向罪已死
* 6:1
* 6:2
B. 洗禮的意義—生命的聯合
(1) 死的聯合
* 6:3
* 6:4上
* 6:5上
* 6:6
* 6:7
(2) 復活的聯合
* 6:4下
* 6:5下
* 6:8
* 6:9
* 6:10
(3) 回應
* 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