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是鬼節?

七月是鬼節? 

從網上資料所得,鬼節是佛教「盂蘭節」及道教「中元節」的俗稱,同屬鬼節。「盂蘭」意思為「救倒懸」,指解救正在受苦的餓鬼。相傳整個農曆七月也是「鬼月」,而七月十四日正好是鬼門關大開,最多​​無主孤魂走到人間接受人們「燒街衣」布施的日子。 

(通靈節目) 

現在才新曆七月,無線卻急不及待推出一個名為《通靈之王》的節目,邀請15個不同派別的「通靈專家」進行一些通靈比賽,包括中西玄學、易經占卜、九宮飛星、子平八字、茅山術、水晶能量學、紫微斗數等。 

針對這個節目的播放,黎家焯傳道在網上短片中,以「從聖經看通靈迷惑」為題,分享基督信徒該如何看待這一類靈異的節目。黎傳道自言過去12年跟隨李錦彬牧師處理一些鬼附個案,已處理超過100個求助者,幫助過幾十位真實被鬼附的人處理靈界的事。以下是他在網上短片中的分享: 

『有不少基督徒和教會牧者、不同的基督徒群組提問,究竟應不應該收看《通靈之王》這個節目?有甚麼需要留心?甚至有基督徒提及是否需要作出投訴。究竟我們應如何看待這個節目呢? 

節目題材具吸引性,對於靈界的事,很多人總是存著好奇心去了解。如果真是靈驗,或者我可以接觸一下,或者能夠成為自己人生的幫助。縱使看的人未必參與接觸靈界之事,但通靈概念可能留在人心中,或者有一天會主動接觸靈界的事物,跟靈界進行溝通。 

究竟聖經的教導是怎樣?最直接的經文是申18:9-14─

「你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著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趕出的那些國民都聽信觀兆的和占卜的,至於你,耶和華你的神從來不許你這樣行。 

神叫我們不要接納通靈的事。將兒女經火,即是當時迷信的信仰,將兒女燒死獻祭。占卜、觀兆、法術、邪術、迷術、交鬼、巫術、過陰等,都是神所憎惡的。神是一位忌邪的神,祂不喜歡我們通靈,主動與靈界接觸。 

新約林前10:19-22也提到信徒不該與鬼相交,惹神憤怒─「我是怎麼說呢?豈是說祭偶像之物算得甚麼呢?或說偶像算得甚麼呢?我乃是說,外邦人所獻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願意你們與鬼相交你們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們可惹主的憤恨嗎?我們比他還有能力嗎?」 

基督徒若要看這些靈異節目時,自己不要參與通靈交鬼的活動。有些基督徒可能沒有聖經真理的裝備,以為真的很靈驗,而靈驗就是出自神,因此想接觸。我們其實要小心,不論舊約或新約,都教導我們不要與鬼相交(溝通接觸)如節目中有些人通靈時十分靈驗,究竟怎樣看呢?聖經已告訴我們,其實不是凡靈驗的都是出於神,出7:10-12說,法老的術士也能行神蹟。 

這個世界關於靈界,分為邪與正,邪的一類可以顯出某些功效。在基督教的角度裡,除了從神而來的靈,其他接觸靈界時的靈,都被歸納為邪靈。所以通靈可顯出一些能力,但不是出於神,而是出於魔鬼及牠的手下(邪靈污鬼)。林後11:14說,撒但也可裝作光明的天使。 

有時我們在趕鬼的過程中,一些污鬼能裝作已死去的親人,去欺騙當事人,得當事人准許,便一直附在當事人身上。有些人會進行問米(招死人的靈),會接觸一些坊間的靈媒,就會有這一類的迷惑出現。 

我也曾幫助過一些人,那邪靈彰顯出來,裝作各類神與佛,也有各類的神仙,欺騙當事人的信任。有些人曾玩「神打」,邀請古代人物,或是各類神明上身,結果交鬼的人的流露及表現、語氣各方面,都與其本人截然不同,其實已是鬼上身。 

我曾幫助人趕出這類的污鬼,那人流露的,不是他自己本人裝扮,而是請鬼附身。這類情況,受異靈所騙的當事人,以為附身的是那神仙,以為那是神,或是相信這鬼能幫助他,對他有益。其實這是一種迷惑。 

約一4:1-4教導我們基督徒,一切的靈都不可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這也是一個聖經原則。不是凡靈驗的,就等於好的;靈驗的,也有可能是出於魔鬼。基督徒是屬於神的,可以勝過世上的邪靈,只要我們不主動接觸通靈,我們可以祈禱,因為在我們裡面的神,比世界上一切邪靈更大,基督徒可以有平安的心去面對。 

總括來說,若自己看這些靈異節目,自己千萬不要通靈交鬼。如你看後接受了背後通靈的理念,以為那些就是真的,而你又去嘗試的話,就有機會真實接觸靈界。所以若收看了,應當小心。過往我們幫助人趕鬼,發現一個大原則:凡靈界的事情,你若主動接觸,必然是易請難送的。趕鬼的過程是十分辛苦,才能完全脫離,是不容易處理的。』 

筆者過去也曾有數次接觸過一些異靈,認為是魔鬼的攪擾,每次都是奉主的名去驅趕牠們,相信有些信徒也曾親身經歷過,不足為奇。隨著自己對聖經真理不斷的追求,這些情況便愈來愈少。 

雅4:7說,「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正所謂「邪不能勝正」,我們要毫不猶疑地相信,魔鬼本就是神的手下敗將,最終的命定是被扔進硫磺火湖裡,永遠不能再攪擾我們─「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啟20:10)。我們作為神的兒女,根本對魔鬼毋庸懼怕,更加要拿出信心來,相信魔鬼反而怕我們,因我們背後有強大的後盾,就是我們的阿爸父、戰勝死亡的主耶穌基督,和時刻在我們裡面的保惠師聖靈。魔鬼只能對我們作出一些外在的恫嚇,只要我們常常親近神,魔鬼就不能得逞。不過如黎家焯傳道所說,靈界的事物最好少主動接觸為妙,免得上了魔鬼的當也不自知。 

魔鬼和牠的下屬充其量只是墮落的天使,正如《猶大書》1:6說,「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路10章記載,耶穌差遣七十個門徒到各城各鄉去傳道、醫病和趕鬼,並對他們說:「我曾看見撒但從天上墜落,像閃電一樣。我已經給你們權柄可以踐踏蛇和蠍子,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斷沒有甚麼能害你們。(路10:18-19) 

信徒所該提防的,是魔鬼對我們的誘惑,要叫我們離開愛我們守護我們的神,因此使徒彼得再三勸誡我們,「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你們要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彼前5:8-9) 魔鬼是那迷惑世人的大騙子,牠是「說謊之人的父」(約8:44),正如牠在創世之初所扮演的角色,作為蛇去引誘亞當夏娃犯罪。神既容許狡猾的「蛇」引誘祂所造的夏娃去吃禁果,自有祂的旨意在。「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4-15) 請看,我們能傷蛇的頭,而蛇只能傷我們的腳跟。

神容許魔鬼在人世間胡作非為,是要催促人相信和倚靠祂去擊退魔鬼。使徒保羅更呼籲我們作出積極的一面:「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因我們並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6:11-12) 若我們能看透世界和靈界兩者之間的關係,我們便清楚知道自己在這幽暗的世界中所當扮演的屬靈強人的角色。 

 

 

【附註】 

佛教和道教所帶來給中國人的「鬼節」文化,就像西方國家11月1日的「萬聖節」(Halloween)文化一樣。而萬聖節前夕的10月31日,已演變成一種 ‘Trick or treat’ 的鬼異文化,慫恿人去扮鬼扮馬,變成「不給糖就搗蛋」的Halloween,與中國文化裡鬼節中的「燒街衣」來討好那些孤魂野鬼如出一轍。其實這一切都是魔鬼撒旦誘惑人不去認識神的伎倆。 

‘Halloween’ 原本只是一個西方的節日,局限於美加英等幾個西方國家,後來才擴散至東方一個慶祝的節日。許多人習慣把Halloween稱為「萬聖節」,但追本溯源,Halloween 指的其實是「萬聖節前夕」。 Hallowee 或 Hallowe'en,是 Hallows' Eve 或 Hallows' evening的縮寫,意為「諸聖節的昏夜」。 

萬聖節實質是 All Saints’ Day (「所有聖徒之日」),古稱 All Hallows’ Day,是 11 月 1 日的一個基督教節日。‘Hallow’ (與 ‘holy’ 同源)本指「聖人;聖徒」。人們大肆慶祝的Halloween,是在前一天的 10 月 31 日晚上,該被稱為「萬聖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