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成功?

何謂成功? 

神不靠人的成功、成就增加祂的榮美,而是我們內在生命活出神的屬性,更像神! 

(見證一)

創視節目《你是主角》介紹國內一位年輕姊妹李文琦的經歷,她從歌唱事業的失敗中學會甚麼是「成功」。 

文琦自小跟daddy學唱歌,年紀小小便能唱出悅耳動聽的歌曲,且會彈吉他、打鼓,甚至編曲、填詞、推出個人專輯。14歲便參加《中國好聲音》選秀節目,那時三個星級導師為她轉身,但因年齡所限,臨時取消資格,失去繼續參賽的機會。 

到了16歲適齡參加這節目時,卻沒有一個為她轉身,被淘汰出局,文琦形容自己心情非常複雜,痛哭了一夜。再想深一層,這可能上帝有祂的安排,所以她最後都能放下,也沒有在乎甚麼。不久有巨星導演邀請她在復活節參加所謂「復活賽」,她形容上帝再讓她有機會「復活」參賽!以後接二連三的比賽,她心態都很放鬆。她的成就終被肯定,明白到唱好首歌就是了,不care結果,而是過程。 

「我想就是把我這首歌唱好,並不在乎結果,結果都是上帝來管。但沒有想到,上帝還是讓我能夠進入到楊坤組四強,這都是上帝的安排。這次我學到了就是,不要太在乎世界怎麼看,就是別人對你怎麼看,一切都只要做好自己。努力了,然後聽上帝的安排就好。」 

文琦母親同樣不介意比賽結果的成敗,反而很注重文琦與上帝的關係。她早上陪文琦查經,晚上一家人祈禱、查經。母親說:「許多父母都想培育一個成功的孩子,到底甚麼是成功?一個孩子首先要有使命感,知道他人生的方向和目的到底是甚麼,然後上帝給了他有甚麼樣的恩賜。他可以運用這個恩賜完成一個天命,這是成功的前提。這個使命肯定是來自上帝對我們的呼召。無論這個孩子努力了以後達到一個甚麼樣的結果,我們認為不是一個成功的界定,反而是他在過程當中是一個甚麼樣的態度。」 

父親也說:「不能嘴上說要榮耀上帝,心裡還是想著要出名、求名利。」母親說:「我們學習到,如果女兒能享受她唱歌的每一天,她唱給誰聽,能不能把上帝對她的愛、上帝對我們家庭的恩典,通過她的歌聲流淌出去,能夠去溫暖一些心的人,這個就夠了。」

(見證二)

另一個雷同的例子,同樣在歌唱比賽中落選的Sean,他「反而覺得是一件好事」。他是我太太的親戚,是一位中學生,參加了最近「影音使團」舉辦的《天下華人唱出好詩歌大賽》,昨天才在臉書上登出他在比賽中所學習到的,且看看他說些甚麼。 

「非常感謝大家的支持和鼓勵,雖然我沒有晉級33強,但我沒有失望,反而覺得是一件好事。第一,我可以專注回自己的學業,好好預備考DSE;第二,我非常高興在這比賽學了很多東西,也很感恩能遇上一班好組員們與我一起並肩作戰,特別是C組組長Naomi,她真的鼓勵我們很多,並給了我們很多信心。我真的覺得這比賽對我而言是一個很好而且很難得的經驗,我也真的沒有後悔參加這比賽。 

真心多謝大家,我會繼續加油,不會放棄音樂和唱歌的!也恭喜33位晉級的朋友,希望你們能繼續發光發亮,為上帝作好見證,以音樂和歌聲榮神益人!加油!」

(以撒挖井)

聖經《創世記》中論述以撒挖井的故事,同樣提醒我們:過程中如何看待事件的態度比成就更重要!創26章記載,以撒因為所住之地出現饑荒,聽神吩咐搬到非利士人之地基拉耳。「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創26:12-17) 

「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創26:19-22) 

神一直賜福給以撒,使他在非利士地成了大富戶,卻招來當地人嫉妒,迫得他要搬往基拉耳谷。神在挖井的事祝福以撒,使他的僕人不斷挖到活水井。井水是游牧和羊群牛群生命的泉源,但僕人每成功挖到一口井,便被當地的牧人據為己有,以撒連番忍讓,顯出他有父親亞伯拉罕以和為貴的精神,也是因為他相信神必定繼續看顧他。因此當以撒在一處「寬闊之地」挖到一口井而不再被奪之後,相信神是引領他們留在那個地方。 

以撒僕人辛苦挖井得來的泉水,本該是他們擁有取用的權利,卻遭非利士人無理剝奪,然而以撒並沒有與他們計較。他信念背後其實是包含了對神的信靠,相信神必然會為他平反,補償他挖井的損失,甚至帶來更大的祝福!使徒保羅說:「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12:17-21) 

創26章續說,「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創26:23-25)

非利士王亞比米勒率領下屬來見以撒,對他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他們便起誓立約。「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創26:28-29, 32-33) 

以撒能做到以和為貴的原則,結果得到神更大的祝福。神在別是巴再次向他顯現,給他安慰鼓勵的說話,又承諾使他後裔繁多。他馬上「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從一連串患難中,以撒的信心和倚靠與日俱增。反而亞比米勒看見神不斷賜福以撒,深知與以撒為敵便是與神為敵,心存顧慮之下便親自來與以撒立約。「河水不犯井水」,大家以和為貴,這正迎合以撒的處事作風。 

以撒能折服非利士人敬畏他所信靠的神,不是靠他僕人挖井的功夫或能力,而是他在被欺凌的情況下連番忍讓,反而得到神在挖井的過程中不斷賜福,以致非利士人不能不降服。他「成功」之處,並非挖到多少個井,而在於他那種超凡的屬靈氣質─以和為貴的忍讓精神!他能做到讓人看出他生命中所信靠的神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這是值得我們每個人所學習的,正如神在《以西結書》39:7說,「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
 

(結語)

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 上一篇提到一位在某大保險集團擔當重要職位、獲公司年年嘉許獎狀的姊妹,她的初心是:「神第一次calling我是去福音機構做總編輯,後來神在第二次calling我去X保險公司以勒團隊帶職事奉!」我回應時特別提醒她:「不要忘記神起初給你轉職保險的心意,不要本末倒置,神自然會祝福你生活所需,包括你的工作。」在此寄語大家,職場事奉也不應太過注重事業的成就,要認定成就背後的動機是甚麼。作為福音的橋樑,縱使事業上略有成就,也不要沾沾自喜,而忘記我們是要在過程中讓別人得到上帝的救恩和祝福,也讓別人認識到有神的同在自會得福,讓他們感受到耶和華在我們中間,也在他們中間。